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每日一练(2021.4.28)
来源 :考试网 2021-04-28
中2018年3月11日,甲公司签发一张商业汇票,收款人为乙公司,到期日为2018年9月11日,甲公司的开户银行P银行为该汇票承兑。2018年6月30日,乙公司从丙公司采购一批货物,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于9月30日持该汇票到其开户银行Q银行办理委托收款。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丙公司应去银行办理该汇票提示付款的期限是()。
A.自该汇票转让给丙公司之日起10日
B.自该汇票转让给丙公司之日起1个月
C.自该汇票到期日起10日
D.自该汇票到期日起1个月
[答案]C
[解析]商业汇票(见票即付的汇票除外)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2、该汇票的付款人是()。
A.甲公司
B.P银行
C.乙公司
D.Q银行
[答案]B
[解析]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是承兑银行。
3、在不考虑委托收款背书的情况下,关于确定该汇票非基本当事人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背书人是乙公司
B.被背书人是丙公司
C.承兑人是Q银行
D.保证人是P银行
[答案]AB
[解析]票据上的非基本当事人包括承兑人(P银行而非Q银行)、背书人(乙公司)、被背书人(丙公司)、保证人。Q银行只是委托收款结算方式中收款人的开户银行,并非票据当事人。
4、关于银行是否应受理该汇票并承担付款责任的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A.Q银行不应受理
B.Q银行应当受理
C.P银行不再承担付款责任
D.在作出说明后,P银行仍应承担付款责任
[答案]AD
[解析]商业汇票的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到期之日起10日)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Q银行)不予受理,但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P银行)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