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每日一练(2021.4.26)
来源 :考试网 2021-04-26
中甲公司向乙公司定制了一批家具,双方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由甲公司签发一张3个月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货款,乙公司在收到汇票后两个月内发货。
甲公司于2017年4月6日向乙公司签发汇票,乙公司收到该汇票后于4月15日将其背书转让给了M有限责任公司,并在票据的背面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
M公司于5月18日向甲公司提示承兑,甲公司于当日承兑。
6月2日,M公司急于偿还丙公司的欠款,仅在背书人栏签章但并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便将该汇票交给了丙公司。
丙公司自己将公司名称记载在被背书人栏,并于8月20日委托开户银行向乙公司收款,被开户银行拒绝。
8月21日丙公司持该汇票向甲公司提示付款,甲公司拒绝支付,并于当日出具拒绝付款证明。
已知直至8月21日丙公司提示付款时,乙公司均以种种理由拒绝给M公司发货。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下列关于该票据提示承兑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该票据属于先提示承兑后使用
B.该票据属于先使用后提示承兑
C.该票据应于2017年5月6日前提示承兑
D.该票据可以于2017年5月18日提示承兑
[答案]BD
[解析]本题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属于先使用后提示承兑的票据;定期付款的汇票,应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票据到期日是2017年7月6日,所以该票据应于2017年7月6日前提示承兑。
2、下列关于甲公司拒绝付款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甲公司可以以乙公司尚未发货为由拒绝向丙公司支付票款
B.甲公司可以以超过提示付款期限为由拒绝向丙公司支付票款
C.甲公司可以以乙公司在票据上记载过不得转让为由拒绝向丙公司支付票款
D.甲公司可以以丙公司自己将公司名称记载在被背书人栏为由拒绝向丙公司支付票款
[答案]ABCD
[解析]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3、下列关于丙公司追索对象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追索
B.丙公司可以向乙公司追索
C.丙公司可以向M公司追索
D.丙公司丧失追索权
[答案]A
[解析]丙公司没有丧失追索权,但不能向乙公司追索。根据规定,票据背书人在票据背面背书人栏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背书人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并且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丧失对其出票人、承兑人之外的前手的追索权。
4、假如丙公司决定向甲公司追索票款,则丙公司可以于()前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A.2018年2月21日
B.2019年4月6日
C.2019年7月6日
D.2019年8月21日
[答案]C
[解析]对商业承兑汇票出票人的票据权利时效,是自到期日起的2年内。票据到期日是2017年7月6日,则票据权利时效的最后期限是2019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