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每日一练(2020.10.30)
来源 :考试网 2020-10-30
中2013年 4月 19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出票后 2个月付款、金额为 20万元的商业汇票,该汇票载明丙公司为付款人,丁公司在汇票上签章作了保证,但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乙公司取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戊公司,但未记载背书日期,戊公司于 2013年 5月 15 日向丙公司提示承兑时,丙公司以其所欠甲公司债务只有 15万元为由拒绝承兑。戊公司拟行使追索权实现自己的票据权利。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 该汇票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被保证人是( )。
A. 甲公司
B. 乙公司
C. 丙公司
D. 戊公司
【答案】 A
【解析】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的,已承兑的票据,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票据,出票人为被保证人。在本题中,丙公司并未承兑票据,应以出票人(甲公司)为被保证人。
2. 乙公司背书转让时未记载背书日期的,应视为( )。
A. 背书不成立
B. 背书无效
C. 出票日背书
D. 到期日前背书
【答案】 D
3. 戊公司有权向( )追索。
A. 甲公司
B. 乙公司
C. 丙公司
D. 丁公司
【答案】 ABD
【解析】持票人可以向票据的出票人(甲公司)、背书人(乙公司)、承兑人和保证人(丁公司)中的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在本题中,丙公司只是票面上记载的付款人,但并未承兑,并非票据债务人,戊公司无权向丙公司追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