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每日一练(2018.4.3)
来源 :考试网 2018-04-03
中1.下列有关法律渊源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基本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依法补充和修改基本法律的权力
C.部门规章可以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的规范
D.上位法与下位法冲突时,以上位法为据,不再适用下位法
【解析】B、D正确,A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正确。
2. 北京的甲将其存放在天津码头某仓库的一批货物出售给上海的乙,双方约定的合同履行地点为重庆,如果发生纠纷应当向天津的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在天津举行了隆重的签约仪式。后因乙迟延支付购货款,甲拟提起诉讼。根据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只能向北京的法院提起诉讼
B.甲只能向上海的法院提起诉讼
C.甲只能向天津的法院提起诉讼
D.甲只能向重庆的法院提起诉讼
【解析】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选择在“被告住所”(上海),“合同履行地”(重庆),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天津)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法院管辖,本题当事人约定在天津合法有效,因此只能选择向天津的法院提起诉讼。
3. 有关诉讼时效制度,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的实体权利消灭,但债务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B.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3 年
C.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D.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1年内,权利人被义务人控制无法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中止
【解析】A错误明显、B知道义务人、D最后6个月才能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