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每日一练(2016.08.11)
来源 :考试网 2016-08-11
中第 1 题 北京的甲公司和长沙的乙公司于2010年4月1日在上海签订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批货物,双方应于2010年4月10日在厦门交货付款。双方就合同纠纷管辖权未作约定。其后,甲公司依约交货,但乙公司拒绝付款。经交涉无效,甲公司准备对乙公司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的规定,下列各地方的人民法院中,对甲公司拟提起的诉讼有管辖权的有( )。
A.北京
B.长沙
C.上海
D.厦门
正确答案:B,D,
第 2 题 (多项选择题)
甲公司与乙保险公司发生保险合同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甲公司在起诉乙公司时.可以选择的人民法院有( )。
A.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B.合同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
C.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D.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C,
第 3 题 (多项选择题)
甲公司因与乙银行发生票据支付纠纷而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甲公司在起诉乙银行时可以选择的人民法院有( )。
A.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B.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
C.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D.票据出票地入民法院
正确答案: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