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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温馨提示

来源 :考试网 2018-11-16

泰州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温馨提示

  1.泰安市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已经开始,通知详见本网“通知公告”栏目。

  2.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对象为: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具有初级、中级、高级职称人员)。

  3.由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已经取消,往年已经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4.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必须正确选择所属县(市、区),如果选错成绩无效。由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证)已经取消,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属地是指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或户口所在县市区。

  5.由于2018年度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已经于9月份结束,

  请明年关注人社局网站有关通知再参加培训即可。

  6.继续教育咨询电话:

  泰安市市直6221523;泰山区8518739;岱岳区8561313;新泰市7224732;肥城市3216030;宁阳县5621185;东平县2858749;高新开发区8938366;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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