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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财政局2018年初级会计师合格人员资格审核通知

来源 :无锡市财政局 2018-06-28

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核的通知

  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成绩已经发布,请考生登陆报名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成绩查询,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本年度内一次性通过全部科目方为考试通过。现将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18年6月20日-6月29日(双休日照常进行,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注:宜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二、审核地点

审核点名称

审核地址

联系电话

梁溪区(原南长、崇安、北塘)

梁溪区政务服务中心(南长大厅)二楼(通扬南路280号)

18762662855

18651515079

滨湖区

滨湖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财政窗口(滴翠路98号)

85863595

新吴区

新吴区政务服务中心A厅财政窗口(震泽路28号)

85253029

锡山区

锡山区政务服务中心财政窗口(东亭中路8号)

88203851

惠山区

惠山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财政窗口(惠山大道108号)

83592860

江阴市

江阴市财政局会计科(江阴市文化西路113号)

86821966

86815567

86821911

宜兴市

宜兴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财政窗口(宜城街道东氿大道99号)

87993912

  三、审核要求

  考试合格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网上报名时所选的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

  (一)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证书(取得证书时间截至2018年7月);

  (三)符合下列相关报名所在地的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本市户籍证或者有效居住证;(2)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市学校毕业证书(或学籍证明和学生证);(3)2019年毕业的本市学校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持本市学校学籍证明和学生证。

  四、其他事项

  (一)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为无纸化考试,题型都是客观题,计算机自动阅卷,不受理成绩复核申请。

  (二)本次审核仅为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核,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届时关注无锡市会计管理网相关信息。

  无锡市会计考办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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