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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事项说明

来源 :扬州市财政局 2017-11-10

扬州市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事项说明

  一、报名程序

  1、自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交费;

  2、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

  3、现场资格审核、发证。

  二、报名条件

  扬州市考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证书。本市在校生按照《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7]6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报名。

  三、报名地点(也是发证地点)

  考生网上报名时按照《通知》要求选择报名点。扬州报名点如下:

  1、广陵区(含生态科技新城)

  四望亭路40号广陵区财政局一楼大厅

  联系电话:87340204

  发证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开发区

  维扬路108号开发大厦907室

  联系电话:87962163

  发证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3、邗江区(含蜀岗瘦西湖风景名胜区)

  兴城西路185号邗江区财政局五楼507会计科

  联系电话:87862273

  发证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4、江都区

  长江路150号江都区政务服务中心财政窗口

  联系电话:86978603

  发证时间:上午8:25—11:50,下午2:00—5:30

  5、仪征市(含化工园区)

  真州西路64号仪征市财政局会计科

  联系电话:83434700、83435396

  发证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6、高邮市

  高邮市海潮路47号财政局北2楼204室

  联系电话:84616752

  发证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7、宝应县

  苏中中路555号宝应县财政局会计科

  联系电话:88236925

  发证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四、报名费用

  报名总费用130元2017年11月1日-12月5日在网上自行交费。

  考生如需开具收据,自2017年12月6日-2018年1月6日,持报名考生信息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工作日内到扬州扬子江北路471号,财会服务中心(四号楼201室)开具收据,联系电话:15805275033,逾期不予办理。

  五、资格审核

  《通知》要求实行后审,即:考生考试通过后,领证时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发证点(报名点)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扬州市财政局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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