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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大兴安岭初级会计师证书办理通知

来源 :大兴安岭地区人事考试中心 2016-11-09

  经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批准,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将于近期发放,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办法

  我区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请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1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到大兴安岭地区人事考试中心(大兴安岭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23室),统一办理。

  二、发证时间

  2016年11月10日至12月9日(节假日除外)。

  三、其他事宜

  随证书一同下发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须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生人事档案。

  咨询电话:0457-2756323。

  地址:加格达奇区人民路15号323室。

  大兴安岭地区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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