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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2018年初级会计师考后资格复核时间及材料

来源 :考试网 2018-06-20

茂名考区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海新区财政和国资管理局、高新区财政社保局、水东湾新城发展财政局,市直和中央、省驻茂有关单位:

  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广东考区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粤会考办函[2018]8号)规定,现将我市初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全部科目成绩均在60分(包含60分)以上的考生。

  二、复核时间

  2018年6月19日至7月6日(工作日)。

  三、复核地点

核地点

地 址

咨询电话

市直

茂名市双山三路13号大院

茂名市财政局会计窗口

2276058

2283369

电白

电白区水东镇海滨三路38号

电白区财政局

5121515

信宜

信宜市新尚路2号

信宜市财政局

8815264

高州

高州市中山路169号

高州市财政局

6661645

化州

化州市罗江南路13号

化州市财政局

7231562

  四、复核资料

  (一)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如该表丢失、漏打,可登录2018年初级会计师报名表打印入口补打)。

  (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生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香港、澳门居民为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上述资料均以A4纸打印或复印。

  五、注意事项

  (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对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二) 各区、县级市要及时将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及相关信息向本地区考生公告,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初级资格成绩合格考生的考后资格复核工作。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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