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财政局关于领取2018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大足区各位考生:
2018年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其考试成绩合格并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请于通知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前来领取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如果委托他人代领,需提供考生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联系电话:43722227
证书领取地址:大足区龙岗街道报恩路230号 (大足区财政局会计科1楼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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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区财政局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