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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基础知识考点第四章 第二十一讲
来源 :考试网 2019-03-31
中中级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基础知识考点第四章 第二十一讲
对印刷复制活动的管理(第四章第四节)
(内容:书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复制管理规定)
学习方法参考:
1. 研究文字稿可不看书(设计时照顾到了可能考点)
2. 打印文字稿(小5号,压缩间距),将内容分类(厚薄法),越学越薄(有限时间准确学习)
3. 从21讲开始思考题出法改进(易忽视内容)
4. 训练题的作用(本身是重要考点的一部分;启示研究文字稿;不能代替文字稿)
5. 每讲中07、08真题自己听完了2讲就去做一次
6. 以研究文字稿为主(求本),不宜花大量时间去做题
进度与考试:
9月15日前 质量第一
有专题来分析考试、考题、答题
法规学习在章节中(先强记,再研究近两年的真题中案例加以支持)
核心思想:
要下大力气 抓本 准确利用时间
《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
一、关于书刊委托印刷的规定
规定:任何没有依法取得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印刷经营活动。
规定:个人不得从事书刊印刷经营活动。
书刊委托印刷的当事人:书刊单位和印刷单位
(一)对书刊出版单位的规定
规定:出版单位要审定印刷企业的许可证,不能委托非法企业,也不能委托正受处罚期间的企业;
规定:出版单位要提供印刷委托书,并与印刷企业签订合同;
规定:书刊出版单位要在委托印刷的书刊上刊载出版单位的名称、地址,书号或者刊号,出版日期或者刊期,印刷企业的真实名称和地址等。
(二)对印刷企业的规定
注意:印刷委托书,由总署规定统一格式,省局统一印刷。
规定:印刷企业要验证并收存印刷委托书(已盖章),并在印刷前到省局备案;
印刷企业接受辖区外的单位的书刊,印刷委托书要先到所在地省局备案;
规定:留存样本 印刷单位完成印制后的两年,要留存一份承接的书刊样本备查;
规定:印刷单位不能印的书刊如下:
含有《出版管理条例》第26、27条禁止内容的书刊,不能印;
非法进口的书刊,不能印;
伪造、假冒出版单位名称的书刊,不能印;
仿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的报刊,不能印;
未署出版单位名称的书刊,不能印;
中学小学教科书未经依法审定的,不能印;
侵犯他人著作权的,不能印。
二、关于音像制品复制的规定
规定:
任何未依法取得《音像制品复制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不能从事音像制品复制经营活动。
“音像出版单位”的界定:
音像出版单位;和经批准配合本版出版物,出版音像制品的其他出版单位。
(一)对音像出版单位的规定
规定:不能请未取得《许可证》的单位来复制;
要与复制单位订立合同;
规定:要将“复制委托书”(已盖章)直接送交复制单位;
“复制委托书”是总署统一印制、省局配发的;“书”的内容要真实、准确、完整;
要在印完后的30日内,上交(省局)“复制委托书”(双方已签章)第2联、样品;
要有专人管理“复制委托书”,建立“使用记录”,保存2年;(“使用记录”内容:开具时间、音像制品及节目名称、对应版号、管理人员签名)
(二)对音像复制单位的规定
规定:要订合同;
要验收《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制委托书(已盖章)、
著作权人的授权书;
若印境外的,先要将“样品”报省局审核同意,将著作权人的“授权书”到著作权部门登记,印品要全部运输出境;
要在2年内(印完后的),保存“委托合同”、样本、证明文件副本,以备查验;
规定:复制光盘,要用总署核发的SID码的注塑模具,在每张光盘的内圈刻压上SID码;
不能接受非音像出版单位、个人的业务;
不能自行复制;
音像复制单位不能批发、零售、出租音像制品;
三、关于电子出版物委托复制的规定
规定:出版单位只能委托总署批准设立的复制单位,并订合同;
出版单位委托复制电子出版物,要用“复制委托书”(由总署印、省局核发的);
出版单位要将“委托书”(已盖章)直接交送复制单位;(“书”的内容要真实、准确、完整)
规定:复制委托书(双方已盖章)的第2联、样品,在30日内(印完后的)上交省局;
第四联,由出版单位留存2年备查。
四、光盘类出版物的SID码
SID码全称:“激光数码储存片来源识别码”
规定:
能从事光盘复制业务的单位是:
有《电子出版物复制经营许可证》的单位;
或有《音像制品复制经营许可证》的单位。
这些单位的每一条复制生产线,都有总署核发的全国统一编制的SID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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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印刷复制活动的管理” 训练与思考
训 练
1.关于印刷复制活动管理规定的表述正确的是( )
A.个人不得从事书刊印刷经营活动
B.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发行活动
C.印刷企业接受辖区外的单位的书刊,印刷委托书要先到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D.印刷单位完成印制后的一年,要留存一份承接的书刊样本备查
E.要在印完后的60日内,上交(省局)“复制委托书”(双方已签章)第2联、样品
F.音像制品复制单位要向音像制品出版单位至少要验收如下四项:《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制委托书(已盖章)和著作权人的授权书
G.音像制品复制单位复制音像制品前,要持著作权人的授权书到著作权部门登记
H.音像复制单位可以批发、零售和出租音像制品
I.SID码全称是“激光数码储存片来源识别码”
J.能从事光盘复制业务的单位只能是拥有《电子出版物复制经营许可证》的单位
思 考:
1.《出版管理条例》第26、27条内容是什么?
2.SID码的全称是什么?
3.能从事光盘复制业务的单位有哪些?
本讲“对印刷复制活动的管理”训练题答案:
1.A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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