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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吉林省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作弊如何处理?

来源 :华课网校 2017-09-12

  问:2017年吉林省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作弊如何处理?

  答:考试作弊当场查处,并通报考生所在部门和单位。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个别考生违反考试纪律,有的找人替考、抄袭、传条,有的与不法团伙勾结,利用手机、对讲机、无线耳机等通讯工具作弊,严重干扰了考试秩序,对此,广大考生深恶痛绝。

  为维护人事考试的严肃性,保证考试的公平和公正,我省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依据人事部3号令,对考试作弊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采取以下措施:

  一、考试作弊不再警告,当场直接查处,并通报考生所在部门和单位,由单位作出严肃处理。

  二、雷同试卷取消考试成绩。

  三、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假证件、替考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作弊考生,一律按人事部3号令严肃查处,取消考试成绩,2周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四、为保证考试秩序,维护考试纪律,考场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不得提前退场。每名巡考人员配备“隐形耳机探测器”,直接快速的查处通讯工具作弊行为。

  五、对违反考试纪律,不服从考试管理,扰乱考场秩序,甚至打击报复考试工作人员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依照《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查处,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严肃处理。

  六、加强对监考人员和巡考人员的监督。对不履行监考和巡考职责,指使或纵容他人作弊,或参与考场内外串通作弊的,考生可当场进行举报。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望广大考生以对国家、人民和个人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共同营造和谐良好的考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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