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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宿迁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来源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8-16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发布《关于2021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可知宿迁2021年出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是2021年8月9日9∶00~16日16∶00,缴费时间为8月10日~18日,具体详情如下:

  温馨提示:考生们可以点击下方“预约咨询系统”,咨询2021年出版资格考试报名相关问题,备考辅导资料等疑问,系统也将安排老师联系您!

2021年出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预约提醒 报考条件协助审核 协助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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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闻出版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函〔2021〕28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21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新闻出版局共同负责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

  (二)市考试鉴定中心会同市新闻出版局业务部门共同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资格抽查(以下简称考前抽查)工作。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市新闻出版部门负责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工作。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考试原则上在南京市设置考点。

  三、考试科目及作答方式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均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和《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各科目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二)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管理办法

  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报考条件

  (一)新报考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报考人员符合下列报名条件的,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1.报考出版专业初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以及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②《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1〕86号)(简称《暂行规定》,下同)发布之日(2001年8月10日)前,已取得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资格。

  在报名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在上传学历材料时,上传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2.报考出版专业中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②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③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④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⑤取得博士学位。

  ⑥《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取得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⑦《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取得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报名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时,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时上传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意见书。

  (二)获准免试条件:

  在《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取得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有关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时间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

  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违反出版法规受到严厉惩处。

  3.有刑事犯罪记录。

  六、报名与审核

  (一)2021年度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日期为2021年8月9日9∶00~16日16∶00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 中国人事考试网-2021年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报名官网入口 ▶

  (二)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须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实施告知承诺制。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承诺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报考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http://www.cpta.com.cn/promise.html。

  特别提醒:考生请仔细阅读《报考指南》(http://www.cpta.com.cn /applyGuide/740.html)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

  (四)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五)考前抽查。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选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抽查结果。

  (六)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8月10日~18日。未被抽查或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进行缴费操作。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七)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3日~10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报考注意事项

  请考生仔细阅读《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网址: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1/3/5/art_57268_9690677.html),明确有关学历、专业及审核条件后进行后续报名。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未开始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完成注册,减少报名开始后个人学历、学位的验证时间。

  (一)一般情况报考流程

  1.首次报考人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在注册提交 24 小时后,且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在阅读《报考须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报名点等)。

  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在登陆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 经24小时后,且在线核验通过的,再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后填报的内容与步骤同上)。

  3.在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报考人员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如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需在8月9日~8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周末正常休息)到宿迁市便民方舟1号楼1015房间现场审核,在报名系统中根据报考级别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职称评聘证明

  4.报考人员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

  (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

  1.注册信息提交 24 小时后,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正常填写报考信息,只需在报名信息确认后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后,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完成报考流程。

  2.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 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的人员,须联系市考试鉴定中心进行处理。

  七、考后审查

  (一)审查对象。截至2021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

  (二)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 网址:http://jiangsu.nomax.vip/bas)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三)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专业技术专栏对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四)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审查对象如对考后资格审查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进行陈述和申辩,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复核后作出答复。

  (五)审查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审查对象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证书发放

  考后审查通过人员可于网上公示期结束4个工作日后,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综合业务办理平台”(http://jiangsu.nomax.vip/bas)自助打印《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在全省范围内与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九、收费事宜

  参照原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部分新开考的人事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苏价费函〔2003〕122号、苏财综〔2003〕110号),2021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5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十、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以《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为准。

  十二、疫情防控

  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0/12/17/art_57268_9607120.html),按照要求操作。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结束后,阅卷部门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对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

  (二)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节假日休息),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持准考证与身份证(代领者须持代领者的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与准考证)到市便民方舟1号楼1011室(洪泽湖路189号)领取,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逾期不补。

  (三)考务技术咨询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请联系:12333,0527-84353881。考后资格审查陈述申辩咨询电话:0527-84359049。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新闻出版局

          2021年 8月5日

  原文地址:http://sqhrss.suqian.gov.cn/rlzyj/zyjszgks/202108/d3ddc53f6b9a4dcabd74b0ace5f8b1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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