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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深圳出版专业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通知

来源 :深圳市考试院 2018-12-25

关于2018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后复核的通知

  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深圳考生: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8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后资格预复核的通知》,2018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2018年12月19日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目前尚未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合格标准。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我市将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局要求,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进行考后复核工作。请达到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附件1)的考生(附件2),按以下安排和要求提交材料进行考后复核。

  一、提交材料复核方式

  为方便考生和提升服务,提交考后复核材料采取网上提交的方式,无须到现场提交。考生可通过深圳市考试院网站首页“系统入口”进入“网上业务办理系统”,具体提交程序和方法见《网上业务办理系统提交考后复核材料的操作指南》(附件3)、《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用户信息操作指南》(附件4)。

  二、网上提交考后复核材料时间

  2018年12月26日10:00至2019年1月7日17:00

  三、报考条件

  原人事部、原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86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执行,凡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互联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报考对象为在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等出版单位(包括出版社、期刊社)中从事编辑、出版、校对、发行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凡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以下规定报考条件的,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专业为“出版2科”):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3.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的规定,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到本地区相应专业考试考务管理机构报名。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专业为“出版2科”):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2001年8月7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三)免试部分科目考试条件(专业为“出版1科”)

  在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且资格复核通过者,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以上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四、考后复核材料清单及要求

  (一)须上传的材料

  1.《2018年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

  2.《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5);

  3.《工作简历表》(附件6);

  4.考生学历(位)证书(港、澳、台及国外学历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

  5.符合报考初级条件第2款,中级条件第6、7款及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书。

  报名表、工作简历表均须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上传提交。考生报考承诺书须考生本人签字上传提交。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并回退。

  (二)深圳市考试院将按照深人考发〔2018〕20号文的相关要求,对预合格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后复核,并上报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复核通过的,制作和核发证书;复核不通过及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复核材料的,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请注意提交考后复核材料的最后期限。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考后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考后复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二)完成提交考后复核材料的考生,在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1月10日内请保证手机畅通,接收复核结果;也可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查询复核结果。考后复核通过的考生,请留意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证书发放信息》栏的证书发放通知,可在《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申请深圳市邮政局的证书快递到付服务或按时到现场领取证书。

  (三)咨询电话:0755-88100099;咨询邮箱:ksykwb@szhrss.gov.cn

  附件

  1.2018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

  2.2018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后复核人员名单

  3.网上业务办理系统提交考后复核材料的操作指南

  4.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用户信息操作指南

  5.考生报考承诺书

  6.工作简历表

  深圳市考试院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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