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专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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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初级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全真模拟卷九

来源 :考试网 2017-10-08

  答案:

  第1题

  试题答案:C

  考点:

  ☆☆☆☆考点15:出版业的构成;

  我国出版业主要由出版单位、印刷复制单位、发行单位、制作单位、出版专业教育和科研单位等构成。它们各有不同的职能,又共同直接或间接地为出版物的生产和经营服务。

  1.出版单位

  出版单位是从事出版活动的机构。包括报社、期刊社、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社和互联网出版机构等。法人出版报纸、期刊,不设立报社、期刊社的,其设立的报纸编辑部、期刊编辑部视为出版单位。

  上述各种出版单位中,报社和非独立的报纸编辑部通常归属新闻业。这里主要介绍作为出版业构成部分的出版社、期刊社等出版单位。

  (1)出版社是以出版图书或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或互联网出版物为主要任务的出版单位。它们有一定的专业分工,可以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各自按照自己的发展目标和风格追求,制订出版计划,出版各种相应种类的出版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出版社总数大大增加。

  出版各种出版物的出版社,名称可能各异(如有称为“印书馆”、“书局”、“公司”的),并且根据出版物种类的不同而在具体的业务活动方面有所不同,但从根本上来看,它们还是具有许多共同的特点。

  各种出版社大体上都按照出版物生产的特点而设立与出版物的精神生产过程、物质生产过程和商业流通过程相关的编辑、校对、信息资料、制作(出版)、发行等业务部门。编辑部门内又往往按专业分工设立各种编辑室(部、科),其中包括兼任出版物外部装帧或包装设计的美术编辑室。

  编辑部门的工作主要是保证出版物精神文化内容达到合格质量或再予以提高,所以编辑工作历来是出版单位工作的中心环节。校对部门的工作是编辑工作的延续和补充,对于保证出版物的文字、格式和内容质量也有重要作用。信息资料部门向编辑部门提供必要的文献参考材料,辅助编辑人员保证和提高出版物精神文化内容的质量。制作部门(出版科)根据各种出版物的生产特点对精神生产结果作一定的技术处理,使之具备可以转入物质生产过程的条件,并联系、委托、监督印刷复制单位按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物质生产。发行部门作为出版物进入商品流通过程的起始端口,负责促进出版物在社会上顺利流通并实现价值;一般承担总发行的职责,也少量从事直接面向读者的零售业务。

  (2)期刊社是以出版期刊为主要任务的出版单位。期刊社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经营,单独核算,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期刊社可以有协办单位,可以允许协办单位参与期刊的经营管理、广告经营业务,但不得允许协办单位参与期刊的编辑出版业务。

  期刊社的内部机构设置,按期刊的性质、类型、规模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与出版社大同小异,都必须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编辑、校对、整体设计工作,并有一定的专业人员从事委托印制、监督印制质量和发行等方面的工作。除此之外,由于广告经营对期刊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期刊社一般都设有这方面的专门机构或人员;有些期刊社还设有专门负责采访工作的采编机构或人员。

  期刊社的编辑出版部门与期刊的主办单位(或主要主办单位)以及期刊登记机关必须位于相同的省级行政区域内。期刊社可以为适应事业发展的需要而设立记者站、办事处、联络处等派出机构或者分支机构,但是必须事先得到拟设机构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的批准,并接受当地出版行政部门的管理。

  3.非独立的期刊编辑部是从属于法人的出版单位。常有一些法人(包括出版社)出版期刊而不设立期刊社,只设立期刊编辑部作为其从属部门。这类期刊编辑部虽不是独立实体,根据《出版管理条例》规定,也被视为出版单位。这类出版单位虽然在内部机构设置方面与期刊社基本相似(但一般规模较小,且工作人员常兼顾承担几种职责),但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主办单位承担,因而与作为独立法人的期刊社有所区别。譬如,某图书出版社为出版期刊而设立了期刊编辑部,该编辑部虽然被视为出版单位,但其财产属于出版社所有,有关的财务活动、人事安排等也都要由出版社决定,编辑部不能单独以自己的名义从事除了出版期刊之外的各种经营活动。如果发生各种民事纠纷,须由出版社作为当事人出面解决,编辑部无权自行解决。

  上述各种出版单位的设立,都要经过审批(详见本书第三章第二节)。出版单位要把自己的名称标明在所出版的出版物上,以表明出版单位享有合法的出版权,并对该出版物承担相应的责任。

  2.印刷复制单位

  印刷复制单位是从事出版物物质生产过程的部门,包括印刷厂和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复制工厂等。它们接受出版单位的委托,根据出版单位提供的原稿(原版盘、原版带等),利用一定的物质材料和生产工具,通过物化劳动印刷或复制出可以大量传播的出版物。

  印刷厂的主要经营业务,是完成图书和期刊的排版、印刷、装订等工作。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复制工厂的主要经营业务,是翻录制作磁带工作母带、光盘的翻录母盘和压模盘并批量复制商品磁带、商品光盘等。

  印刷、复制出版物的单位都有一定的专业性工程技术要求,因此它们的组织机构和具体的生产工艺流程会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发生变动。

  我国对印刷复制单位的设立实行许可制度。未经一定级别的出版行政部门审批许可,任何单位都不得经营出版物的印刷、复制业务。

  3.发行单位

  发行单位是用商品流通方式将出版物向社会传播并销售给读者的专职单位,包括总发行单位、批发单位和零售单位,但承担本版出版物总发行业务的出版单位不在其内。

  总发行单位和批发单位有时也可兼营零售业务,而零售单位只能经营零售。发行单位内部一般都设有订货、进货、仓储、推销、发货、信息管理、财会等业务部门或专职人员。

  我国对发行单位的设立实行许可制度。未经一定级别的出版行政部门审批许可,任何单位都不得经营出版物的发行业务。

  4.制作单位

  制作单位是对精神生产内容进行技术加工处理,制成能够据以批量复制出版物的、具有一定物质形式的“母版”的专门单位。

  图书、期刊等纸质出版物的制作单位,根据出版单位提出的技术要求按照原稿进行排版、改样,最终输出可供晒制印版的排版胶片(或计算机排版文件)。在许多纸质出版物的生产过程中,制作工作一般都是委托印刷工厂完成的,独立的纸质出版物制作单位数量不很多,主要是一些不承担印刷业务的专职排版公司。

  音像制品的制作单位,根据音像制品总体设计的要求,使用相应的设备将音频、视频信号节目录制在录音带和录像带上,再通过剪辑、合成等手段制成原版带或原版盘,供复制工厂据以翻制工作母带、工作母盘。

  电子出版物的制作单位,根据电子出版物总体设计的要求,主要使用计算机和相应的软件对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动画等作必要的处理后,集成为原版盘,供复制工厂据以翻制翻录母盘以及压模盘。

  互联网出版物的制作单位,根据总体设计的要求,使用专门的制作工具软件,将作品制作成特定格式的计算机压缩文件。

  根据国家规定,设立出版物制作单位,都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履行报请审批或备案的手续。未取得许可者不得从事出版物制作经营业务。获得国家许可的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互联网出版物制作单位,可以将自行制作的作品交由相应出版物的出版单位审定出版,也可以接受出版单位的委托制作相应的出版物原版带、原版盘。

  从各种出版物制作单位的上述业务内容来看,制作单位实际上是印刷工厂或者出版单位制作部门(出版科)一部分工作社会化、专业化的产物。

  5.出版专业教育、科研单位

  出版专业教育单位,是专门培养编辑出版、印刷复制和发行等方面专业人才的教育机构,包括进行全日制教育的高等院校、中等专科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主要进行业余继续教育的各种新闻出版教育培训中心。

  出版专业科研单位是专门进行出版科学研究的单位,包括对编辑出版、印刷复制和发行等方面的理论与实践进行科学研究的各种研究所。

  出版工作者协会和编辑学会等社会团体,在推进出版学、编辑学、发行学研究和组织相应学术交流方面起着很大作用,有的也兼有出版专业教育、科研机构的职能。

  第2题

  试题答案:B

  考点:

  ☆☆☆☆☆考点26:新技术促进出版业的发展;

  科学技术的发展是出版业发展的强大动力。随着社会的进步,层出不穷的新的科学技术从各个方面影响着出版业,推动其发展。尤其是以电子计算机的广泛使用和互联网的发展为标志的信息技术革命,作为人类历史上十分深刻的一场技术革命,对出版业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

  各种新技术尤其是新颖信息技术的应用,使出版业的各个部门和出版工作的各个方面都发生了革命性的变革。这大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出版业的生产力空前提高

  1987年,世界上第一张计算机屏幕组版、整版输出的中文报纸问世。此后,只经过短短五六年时间,我国出版界就已普遍采用激光照排系统,迅速实现了以“光与电”取代“铅与火”的技术改造,使出版物的生产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再加上胶版印刷、联动装订、直接彩印等技术的普遍采用,中国印刷术发生了又一次革命,从而使我国出版业的生产力大大提高,达到了历史上最高的水平。

  2.出版物的类型发生重大变化

  各种新技术的综合运用,孕育了出版物的新类型。过去,出版业只生产以印刷方式复制的图书、期刊等以纸张为载体的出版物。现在,采用其他方式复制的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非纸质出版物,品种和生产数量都日益增多,已经与纸质出版物平行发展;而互联网出版物的出现,更使出版业登上了一个现代化新台阶。这些利用新颖载体、采用独特复制方式的出版物,聚音、字、像于一体,汇采、传、受于一线,变静态为动态,改单向为交互,具有信息容量大而占用物理空间小以及检索方便、价格低廉等优势,对纸质出版物逐渐形成挑战。

  3.出版业结构和管理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新技术促进了新型出版物的飞速发展,也导致出版业的结构组成发生重大变化。以往一提起“出版单位”,人们想到的就是图书出版社、期刊社等从事纸质出版物生产的机构,而目前在我国出版业中,从事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生产的出版单位,已经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涉足互联网出版的单位也在日益增多。相应地,从事出版物复制和发行的单位,也有了很大变化。

  新颖的信息技术为出版工作者提供了获取、传递和处理各种信息的优质工具,也大大加强了编辑、复制、发行各个阶段的紧密联结。只要打开计算机,出版物的哪些品种在进行稿件加工整理,哪些品种在印刷、复制,哪些品种在销售,都了如指掌。出版单位经营者和各级管理部门能够及时掌握可靠的情况和数据,工作效率自然大大提高。毫无疑问,这对于加强出版业的经营管理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信息技术的发展还大大缩小了地区、国家之间的距离。跨地区、跨国家的合作出版和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发展,使得出版业的天地空前开阔。努力使出版物的生产和销售面向世界市场,已经成为我国出版业的一个重要发展取向。

  4.编辑、复制、发行的方式发生革命性变革

  过去,编辑只靠纸和笔、通过写信和跑腿开展工作,活动的圈子很小,工作局限性很大。现在,只要编辑人员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信息来源就无比丰富,获取信息也十分便捷。在计算机上建起各种数据库,可以随时用来分析各种信息。编辑与作者联网,可以随时相互联系,进行选题的策划,开展组稿活动;就是修改加工稿件,也可以通过互联网同作者商量。利用计算机进行美术作品的加工和书刊的装帧设计等,可以节省大量时间,速度快、效果好。这一切显然都能大大提高编辑工作质量。

  过去,由于印刷技术的限制,过长的出版周期常常成为束缚出版业发展的难题。现在,印刷行业已逐步实现数字化,印制过程大大简便。数字化直接制版技术,可以不需胶片和晒版而直接制作出印版并上机印刷。数字化印刷技术可把经过计算机设计的作品直接输出到印刷机上,进行批量印刷。磁带高速复制技术明显地加快了音像制品的生产速度。光盘复制生产联动机能使塑料颗粒瞬间变成出版物成品。网络出版更能适应各种读者的不同需要,随时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服务,具有显而易见的优越性。

  过去,发行工作全靠现场交易,无论是看样订货还是销售,发行人员都必须亲临现场,因而发行的范围和效率都很有限。现在,通过计算机和互联网进行的联机发行,可以使发行工作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发行信息数据库能够使各地的出版单位和发行单位及时把握发行动态和库存状况;通过计算机控制进行的存货调节管理,使得出版物的发行有可能始终保持合理库存。通过在版书目数据信息库,可以及时根据销售情况选择进货,并为读者提供图书信息服务。网络出版更使出版物的发行有了根本性的变化,对发行工作的变革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

  第3题

  试题答案:C

  考点:

  ☆☆☆考点9:缣帛;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利用蚕丝织造丝绸的国家。甲骨文中已有 “丝”、“帛”、“桑”等字,说明在殷商时已用蚕丝织造缣帛。至于将缣帛用于帛书,当在丝织业有了一定的发展以后。从文献记载看,缣帛与简牍常并称“竹帛”,故当在同期流行。丝织品有“帛”、“缯”、 “缣”、“素”等名称,因而帛书也有“缯书”、“缣书”或“素书”等称谓。

  帛书的出现是书籍载体的一次重大变化。缣帛质地轻薄柔软,易于着墨书写,易于携带收藏,便于阅览,克服了简牍体积大、分量重、不便携带展读等缺点。由于缣帛幅面较大,较之竹简还更适宜绘画制图。但是,缣帛价格较贵,不可能在民间得到广泛使用。

  现在能够看到的最完整的帛书,是1973年在长沙出土的“马王堆帛书”。这批帛书中有两部《老子》的抄本,一部记载战国时苏秦、苏代等人言行的佚书(共28篇文,后定名为《战国纵横家书》),以及《周易》、《春秋事语》、《五星占》、《相马经》等20多种作品,计 10余万字。十分可贵的是,其中还存有彗星图谱、古地图以及《五十二病方》中的导引图。这批帛书大都写在上下幅宽48厘米的整幅帛上,并画有极细的朱丝栏。有的帛上抄有几种书,在每一种书的首行上端有一墨钉标志,表示一种书的开始,书名则写在正文的最后,并标明字数。出土帛书有卷轴和折叠两种存放形式。折叠式是先对折成双幅,再折为四幅、八幅,呈长方形置于漆盒内。卷轴式帛书则卷绕在一根长条形木片上。

  帛书在书籍发展史上有着重要的影响。它已不是直接取材于自然界的原始材料,而是人工制造的编织物。这种具有良好质地的书写材料,启发人们去寻找更价廉物美的替代物,最终导致了纸的发明。

  第4题

  试题答案:B

  考点:

  ☆☆☆☆考点14:造纸术向域外的传播;

  中国发明的造纸术,很快就传入东亚周边国家。汉末动乱之际,有大批中国人到越南北部避难,带去了中国书卷与造纸术。西晋太康六年(公元285年),百济博士王仁将《论语》等书卷带到日本。朝鲜半岛有中国纸书,当在太康六年之前。南北朝时,中国书籍与纸件书法不断流入朝鲜半岛,数量很多,据《北史》记载,有五经、三史、《三国志》、《晋阳秋》等书。中国造纸术大概于4世纪传入朝鲜,5世纪经朝鲜传入日本。唐以后,朝鲜产“高丽纸”与日本产 “和纸”在中国也颇有名。通过频繁的友好交流,中国与邻国分享着造纸术带来的文化成果。

  自汉开始,西域与内地交流频繁。西域造纸也很早,几乎与内地同时有纸和纸书。《北史》记高昌(在今新疆吐鲁番市东)“有《毛诗》、《论语》、《孝经》,置学官弟子,以相教授”。造纸术向西方传播,都是通过西域与丝绸之路,先到达中亚与西亚诸国,然后再到北非与欧洲各国。

  与东亚诸国相比,中亚、西亚与中国的交流历来很少,欧洲则更少。中国纸经西域流传到中亚,最早大概是在4世纪,数量不会很多。唐玄宗天宝十年(公元751年),唐军与大食国(当时西亚大国)在怛逻斯(今哈萨克斯坦境内)激战,有部分唐军战败被俘,其中也有造纸工匠。大食人就向中国战俘学习造纸。从8世纪开始,阿拉伯人用中国技术造纸,以取代昂贵的羊皮纸。欧洲则从12世纪开始造纸。

  第5题

  试题答案:B

  考点:

  ☆☆☆考点29:早期书市;

  古代文献中,“书肆”的概念最初见于西汉末年扬雄《法言·吾子》:“好书而不要诸仲尼,书肆也。”意思是,好读书若不以孔子之意为旨归,就如书肆卖书的人并不懂书中意思一样。《法言》约作于西汉平帝时(公元1-5),扬雄引“书肆”作比喻,可见这已是一个较为普及的概念。文献还记载有中国最早的书肆--“槐市”。《艺文类聚》引《三辅黄图》谓王莽作宰衡时扩建太学,“去城七里,东为常满仓,仓之北为槐市,列槐树数百行为隧,无墙屋。诸生朔望会此市,各持其郡所出货物,及经传书记、笙磬乐器,相与买卖,雍容揖让,论说槐下”。这段史料记载了西汉长安(今西安)太学旁形成的一个综合性贸易集市,集市有“经传书记”的买卖。王莽于平帝元始四年(公元4年)奏请扩建太学,东汉光武帝刘秀于建武元年(公元25年)建都洛阳,故槐市前后存在约二十年。《后汉书·王充传》记王充“家贫无书,常游洛阳市肆,阅所卖书,一见辄能诵忆,遂博通众流百家之言”。可见此时图书买卖已很普遍。

  第6题

  试题答案:C

  考点:

  ☆☆☆☆考点13:出版社计划管理的内容;

  根据所订计划涉及时期的长短,出版社的计划可以分为长期的(三年、五年等)、年度的、季度的或月度的,而年度计划是重点。根据计划的类型,则可以分为编(选题、发稿)、印(印制、出书)、发(销售)、财务(投入产出)等专项计划。即:

  (1)选题计划;

  (2)出书计划;

  (3)发稿计划;

  (4)印制计划;

  (5)营销计划。

  第7题

  试题答案:D

  考点:

  ☆☆☆☆☆考点25:所得税;

  所得税是国家对法人或自然人的法定所得所征收的税,又可分为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两种。

  1.企业所得税。税率通常为33%,以应纳税所得额为纳税基数计征,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为了支持出版业的发展,国家目前一般将出版社上缴的企业所得税返还给出版社主管部门用于宣传文化发展基金。

  2.个人所得税。出版社除对职工的工资薪金等所得需要依法履行扣缴个人所得税(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的义务之外,还要对本社支出的各种稿酬、劳务费和其他所得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这里主要介绍对稿酬的个人所得税扣缴要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稿酬的个人所得税,按每个人从每个品种图书(或报刊发表的每篇文章)所取得的稿酬总收入计算征收。就是说,某人因某一种图书出版(或某篇文章发表)而取得的稿酬,无论是一次性获得的还是分几次获得的,都要合并累计在一起计征个人所得税。譬如,作者甲的一部著作出版后重印2次,他除了获得3万元基本稿酬外,还先后获得印数稿酬1800元、900元和600元。那么,甲从该品种图书所获得的稿酬总收入就是33300元,应按这个数额计征个人所得税。出版单位所属的非独立法人报刊编辑部的专业记者、专业编辑在本报刊上发表文章所取得的稿酬收入,应视同工薪收入,与同月份个人工薪收入合并后计算缴纳工薪的个人所得税。

  国家规定,稿酬收入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暂减征30%的税款。一次性稿酬、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版税等稿酬总收入(指按每个品种图书或报刊发表的每篇文章计算的稿酬总收入),都按这一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方式有两种:

  (1)若个人稿酬总收入不超过4000元,扣除800元的免税额后,按20%的税率计征,并减征税款30%,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稿酬总收入额-800)×20%×(1-30%)

  例如,某作者在一部辞书中撰写了部分条目,可得到3000元一次性稿酬,出版社在实际支付时须代为扣缴的个人所得税额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3000-800)×20%×(1-30%)=308(元)

  (2)若个人稿酬总收入超过4000元(含4000元),扣除20%的免税额后,按20%的税率计征,并减征税款30%,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稿酬总收入额×(1-20%)×20%×(1-30%)

  例如,某作者因一部小说出版而可得到10000元一次性稿酬,出版社在实际支付时须代为扣缴的个人所得税额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0000×(1-20%)×20%×(1-30%)=1120(元)

  第8题

  试题答案:C

  考点:

  ☆☆☆☆☆考点2:出版物成本的总体构成;

  出版物的全部成本由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期间费用构成,如下图所示:

  ☆☆考点3:直接成本;

  直接成本指直接反映某一出版物品种生产过程的各项支出,即可以直接计入该出版物品种的生产成本。它包括稿酬及校订费、租型费用、原材料及辅助材料费用、制版费用、印装(制作)费用、出版损失和其他直接费用七个项目。

  1.稿酬及校订费

  这是指支付给著者、译者、校订者的报酬。可列入本项目的费用,一般是为创作性精神劳动支付的报酬,如基本稿酬、印数稿酬、版税、一次性稿酬和专门用于各种文字翻译核审的校订费用(它们的具体计算方式详见本书第六章“著作权与著作权贸易”)等。带有加工性质的报酬,凡能够明确归于某一出版物品种的,归人该出版物直接成本的“其他直接费用”项目内;不能明确归于某一出版物品种的,则反映在间接成本内或期间费用的“管理费用”项目内。

  2.租型费用

  这是指向其他出版单位租赁型版(胶片)来印制、发行出版物而需支付给出租单位的使用费。例如,甲出版社向乙出版社租借制版胶片印制、发行某教材,因此而产生的收益归甲出版社所有,但其同时需按该教材定价的一定比例向乙出版社支付专有出版权再许可版权使用费。

  3.原材料及辅助材料费用

  这是指为生产某一出版物品种而消耗的原材料及辅助用料的费用。如纸质出版物的正文、封面、扉页、环衬用纸费用和装帧用料的费用,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包装用料的费用,等等。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载体材料费用,从理论上说也应该归人这个项目,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将它们包含于印装(制作)费中。

  4.制版费用

  这是指出版物生产过程中从发稿之后到批量复制(即纸质出版物的上机印刷、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商品子盘[带]等的生产)或在网络上正式推出之前这个阶段的生产费用。如为排版、制版以及制作胶片等支付的费用,为制作工作母带(盘)、翻录母盘和压模盘而支付的费用,等等。

  5.印装(制作)费用

  这是指出版物生产过程中从批量复制开始到上市销售之前这个阶段的出版物加工费用。按生产工序可分为印刷(制作)费和装订(包装)费。

  印刷(制作)费,包括纸质出版物从上机印刷开始到装订之前的费用,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从批量复制开始到包装之前的费用。如印刷费、复制费等。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载体材料若由复制企业供料,其费用往往也一并列入这个项目。

  装订(包装)费,包括将印刷完工的散页纸张组合为成册书刊并打包的费用,或将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包装在盒(袋)内的费用。如装订费、包装费、包装物印刷费,等等。

  6.出版损失

  这是指某种出版物产品尚未完工之前因出现废品而造成的报废净损失。所谓“净损失”,就是已扣除了过失人应承担的赔偿费 (或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的实际损失。列入这个项目的费用有:由于出版单位的责任而造成的停工损失费,重新加工费,原材料和辅助材料损失费;出版单位因故要求中止出版物的生产时,以前已支出的费用不能收回所造成的损失和为进行清理而付出的费用;支付给作者的退稿费;超校次清样费,因校样改动过多而支付的一些非正常开支;非管理原因造成的报废损失,等等。

  7.其他直接费用

  这是指除上述各项费用以外的其他直接成本。如:明确为某一出版物品种支付的审稿费、编选费、资料费、绘图费、装帧设计费、编辑加工费等;为策划和编辑某一出版物品种而发生的开发、研究费用和专题会议费用;某一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品种的实验费用;制作某种互联网出版物的人工费用,等等。

  第9题

  试题答案:B

  考点:

  ☆☆☆☆☆考点2:出版物成本的总体构成;

  出版物的全部成本由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期间费用构成,如下图所示:

  第10题

  试题答案:C

  考点:

  ☆☆☆考点19:退修信概述;

  退修信是出版单位将稿件退回作者要求进行修改时写的信。需要退修的稿件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经审读后认为基本可用但尚需作一些修改的;一是经审读后认为有一定基础但尚未达到出版水平,需要修改后再决定取舍的。虽然稿件退修的意见也可与作者面谈,但写信告知更为适宜:一是写信便于观点鲜明地提出问题,道理也可说得明确、充分一些;二是便于作者随时查看,不会忘记;三是有证可查,不致口说无凭。写信退修的缺点,是不能当面听取作者的意见,相互商讨。

  退修信一般由初审者撰写,并综合复审、终审的意见。大多在复审后便起草退修信,并征求终审意见后以出版单位名义正式发出。但是,对那些内容比较复杂、难度较大的稿件,最好终审后或三个审级的人员共同讨论以后再写。

  第11题

  试题答案:D

  考点:

  ☆☆☆考点29:内容提要的类型;

  内容提要没有固定的格式。不同类型的作品,内容提要的写法也不尽相同,但大致可分为四种类型。而在实际写作中,这四种类型又往往混合使用。

  1.评论型。也称“鉴定型”,适用于各类书刊,特别是学术理论著作。比较常见的,是概括介绍作品中的理论研究成果,并在此基础上对其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作出评价。写这类内容提要,评价部分要注意符合实际,做到客观公正。

  例文:《教育哲学棗问题与观念》内容提要

  本书概述了当代教育哲学的研究与发展情况,阐述了人性问题与人的发展观、本质问题与教育本质观、知识问题与教育课程观、方法问题与教学方法观等。材料新颖,观点明确,语言简洁。能引导读者对当代教育思潮发展和教育方面的诸种问题进行更为深入的思考和探索。

  [摘自辽宁教育出版社《图书总目》]

  2.说明型。这是较常见的一种内容提要。一般用于科技、文化等方面的书刊,各种普及读物,以及汇编书、选本和资料性读物等。说明型内容提要有介绍性提要和解释性提要两种。

  (1)介绍性提要的写法,是直接说明作品的主要内容,所以要求对作品的内容作准确概括。

  例文:《女学部委员访问记》内容提要

  本书记述了活跃在我国科技战线上的女科学家成功的历程。她们是第一流的学者、专家、中国科学院的学部委员林巧稚、蒋丽金、谢希德……读者可以从她们各具特色的富有个性的奋斗历程中获得有益的启示:人的一生应该如何度过,应该树立怎样的理想,如何处理事业和爱情、婚姻、家庭的关系,在人生道路上遇到困难与挫折的时候该怎样对待……这是一本有血有肉的生活教科书,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启示录。

  [摘自海洋出版社出版的本书]

  (2)解释性提要并不是给所解释的课题下定义,而是对其应用范围、性质及作品中从哪些方面论述这一课题作些解释说明,从而使读者了解作品的主要内容。

  例文:《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内容提要

  哥德尔定理是现代逻辑发展史上的一座丰碑,一个转折点,它开创了逻辑发展的新时期。本书对哥德尔定理的背景、内容、证明、定义等作了较为系统的叙述。哥德尔的不完全性定理和塔斯基的形式语言的真理论及图灵机的判定问题理论,已被国际逻辑学界赞誉为现代逻辑的三大成果。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对逻辑学、数学、哲学人工智能都具有深刻的影响。

  [摘自辽宁教育出版社《图书总目》]

  3.梗概型。这类内容提要适用于小说、戏剧等以情节为主的图书。要求以极简单的线条,勾勒书中故事的轮廓,但不能对故事情节作过多的叙述,只能就题材、背景、线索、表现手法等作简要介绍。

  例文:《暮鼓晨钟棗少年康熙》内容提要

  康熙帝七岁登基时,四大辅臣把持朝政,他们借口恢复祖制,几乎全部推翻了顺治皇帝的变革措施。特别是辅政大臣鳌拜结党营私,擅权跋扈,诛杀异己,觊觎皇位,造成政局混乱,民怨沸腾。康熙帝苦读史书,励精图治,逐渐不满辅政大臣的倒行逆施和自己的傀儡处境。在祖母太皇太后的教诲和辅佐下,康熙帝采取各种方式,同鳌拜展开了错综而尖锐的斗争。在康熙帝亲政第三年、年纪不过十六七岁时,鳌拜弑君阴谋暴露,康熙帝一举擒获了他,完全夺回了皇权。

  小说规模宏大,情节跌宕,真实而生动地展现了康熙初年的宫廷生活与社会风貌。

  [摘自北京出版社、十月文艺出版社出版的本书]

  4.悬念型。这类内容提要常用于少儿读物、科普读物和侦探、惊险小说,以提出问题、制造悬念的方式,激发读者的阅读欲望和兴趣。但是,悬念不能用得太滥,所提问题要确实能引起人们兴趣才行。

  例文:《有趣的地名》内容提要

  人们在社会生产活动和日常生活中,会遇到不少地名。可是你知道地名是怎么来的吗?你知道各种地名的涵义吗?这本书会告诉你许多与地名有关的地理)历史、文化知识,还讲了不少地名中的有趣故事。只要打开这本书,相信你会爱不释手的。

  [摘自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本书]

  第12题

  试题答案:B

  考点:

  ☆☆☆考点8:简牍;

  “简牍”是“简”和“牍”的合称。加工成细长条、可书写文字的竹片和木条,称作“简”。把多根简编联在一起称作“策”(册)。简一般宽约0.5厘米,可抄写一行字。可抄两行字的简使用较少。加工后可书写文字的木片称“牍”。牍比简宽,呈版状。在纸张大量生产、使用以前,简牍因其便于取材、制作且价格低廉而成为书写文字的主要载体,得到广泛使用。从形态和功能看,简牍已具有较完备的书籍形态,对后世的书籍形制影响深远。

  王国维《简牍检署考》曰:“书契之用自刻画始。金石也,甲骨也,竹木也,三者不知孰为后先,而以竹木之用为最广。”从材料的易于获取来看,简牍的出现理应很早。至于究竟始于何时,学术界有不同看法,但可以确认的是,简牍在东周至魏晋间(约公元前5世纪--公元3世纪)已经得到广泛使用,是主要的文字记载材料。目前发现的时代最早的简,是湖北随州战国早期曾侯乙墓出土的竹简,有240多支,为墨书篆体,6600多字,主要记载用于葬仪的车马兵器。

  从后世发现的简牍看,它们记载内容十分广泛,包括各种官方文书、私人书信、各种书籍抄件、历谱,以及专为随葬用的遣册等。历史上最有影响的,是汉景帝年间(公元前156--前141)鲁恭王在孔子旧宅墙壁中发现的一批简策,内容有《尚书》、《礼记》、《论语》等几十篇。因这些内容与当时的传本不同,引起了一场今古文经学的争论,形成了两大学派。西晋太康二年(公元281年)汲冢竹书的发现,在历史上也很有影响。荀勖、束皙等考订了这批简策,整理出《竹书纪年》、《穆天子传》等16部书(现仅有《竹书纪年》的辑佚本和《穆天子传》存世)。

  近一个世纪的考古发掘,出土了大批战国至秦汉间的简牍。例如,山东临沂银雀山汉墓出土了《孙子兵法》、《孙膑兵法》、《尉缭子》、《六韬》、《晏子》等竹简,其中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的历谱是目前见存的我国最早、最完整的古代历谱。又如,湖北云梦睡虎地秦代墓葬中出土的《编年纪》、《语书》、《秦律十八种》和《秦律杂抄》等多种竹简,四川青川秦墓出土的“田律”木牍等,都为我们了解古代简牍在文献传播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以及了解简牍的形制等,提供了丰富的资料。

  简牍的原材料也往往因各地自然条件的不同而取材不一,如南方多用竹简,而敦煌、居延汉代烽燧遗址出土的都是木牍。竹简的加工一般需要经过这样几道工序:一是杀青。刘向《别录》说:“杀青者,直治竹作简书之耳。”新竹含水量高,容易朽蠹,因而凡用新鲜竹子制作简片,都要先用火烤干,并削去不易着墨的竹青。制作木牍,也要先将木材作干燥处理。二是截断与片解(也有学者认为杀青是在截断与片解之后)。王充《论衡·量知篇》写道:“截竹为筒,破以为牒,加笔墨之迹,乃成文字。”竹子与木材都要截断,然后按照简长与简宽的要求,加工成一条条薄片。三是用编绳联简。单片的简也称“札”、“牒”,若干简编联起来便成为“策”,也称“简策”、“编”、“篇”等。联简所用编绳为麻线、丝线或牛皮条。编绳至少两道,较长简策则需三道或四道。编绳所过之处刻有契口,用以固定编绳。

  简一般长23厘米,相当汉尺一尺。按照汉代的规定,抄写经书和诏令要用较长的简。敦煌出土的诏书简长24.3厘米,约合汉尺一尺一寸,即所谓“尺一之诏”。居延出土的诏书目录,简长达67.5厘米,合汉尺三尺。遣册和历谱也有长至三尺以上的,如银雀山汉墓的《元光元年历谱》,简长69厘米,是目前所见最长的。抄写经书的简大多也较长,如汉代五经用二尺四寸简。

  简面上端空白处称“天头”,下端空白处称“地脚”,中间是书写面,以“栏界”与天头、地脚分隔。简策的开头,常有两根不写字的空白简,称“赘简”或“首简”,用以保护后面的文字。书写完毕的简策,以最后一根简为轴心,向前卷起,最后用带子将卷轴系好,以免散脱,并便于携带和存放。

  简牍作为文字载体,较之甲骨、金石有着明显的优势,因而得到更为广泛的普及,流行的时间超过千年。后世的书籍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因袭了简牍的形制,如从上至下、从右至左的书写形式;版面的版框、行款、天头、地脚。此外,书之称“卷”、“册”以及许多书业术语,如“杀青”、“尺牍”、“版图”、“书札”、“篇籍”等,无不与简牍相关。

  第13题

  试题答案:D

  第14题

  试题答案:B

  考点:

  ☆☆☆☆☆考点31:国家对出版活动的保障;

  1.实行保障、促进出版业发展与繁荣的经济政策

  《出版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制定有关政策,保障、促进出版事业的发展与繁荣。”这些政策是多方面的,有政治的、经济的、人事的等,这里主要讲经济的政策。

  国家针对出版业而制定、实行的经济政策,主要包括投资政策、税收政策、价格政策、分配政策等,基本内容是对出版业的支持和优惠。譬如,国务院1996年发布《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若干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1994年12月发布《关于继续对宣传文化单位实行财税优惠政策的规定》。中央和地方还分别建立了“宣传文化发展专项基金”,重点用于包括出版在内的宣传文化工作的宏观调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科技期刊和科技图书、少儿报刊、大中小学教科书的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的政策。新闻出版总署、科学技术部还设立了“科学出版资金”。这些措施对出版业的迅速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2.保障教科书的出版、发行

  “国家对教科书的出版发行,予以保障。”《出版管理条例》的这条规定,是为了保证教科书“课前到书,人手一册”,以便教学活动能正常进行。教科书包括中学小学课本和大学、中专、技校的通用教材(含作为教材使用的教学参考书)。国家对教科书出版发行的保障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定教科书出版发行的制度,确保教科书出版发行的秩序。中学小学教科书的出版、印刷、发行单位,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以招标或者其他公开、公正的方式确定;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中学小学教科书的出版、印刷、发行业务,违反规定的,由出版行政部门予以查处。出版单位要确保教科书的质量和按时出书。出版行政部门要对教科书的出版、印刷和发行加强领导、督促检查、提供方便,妥善解决出现的问题。

  (2)在政策和物质上支持教科书的出版发行。国家一直十分重视教科书的出版发行,从价格、信贷、税收等多方面给予支持。在教科书的价格上,实行“低价微利、亏损补贴”的政策;对出版发行教科书的储备资金季节性贷款给予保证;对教科书的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的政策。

  3.扶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物和盲文出版物

  《出版管理条例》把“国家扶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物和盲文出版物的出版发行”用行政法规形式确定下来,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物和盲文出版物的出版发行有很大的推进作用。

  (1)国家历来重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物的出版发行。我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发行单位的数量及其经费投入、出版物的品种和数量都是世界上最多的。现有的扶持措施主要是: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图书的书号使用数量不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图书使用条码免收费用;设立用于资助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图书出版的出版基金;适当调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社的专业分工;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发行队伍的培训;建立全国民族文字出版重点选题规划审定委员会,等等。

  (2)盲文出版物是专供盲人使用的特殊出版物。这种出版物制作成本高,发行难度大,亏损严重,国家必须给予支持,以使盲人有书可读,提高文化水平,丰富精神生活。国家不但以法律规定“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可以不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而且还对盲文出版社在投资、补贴、资助等方面给予优惠。

  4.对在特殊地区和农村发行出版物实行优惠政策

  国家对在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经济不发达地区和农村发行出版物,实行优惠政策。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经济不发达地区和农村的人均收入较低,购买力较弱,出版物发行网点较少,发行困难较多。为缩小这些地区与其他地区的差距,促进这些地区出版物的发行,国家对这些地区的出版物发行实行了许多优惠政策。譬如:对全国县及县以下的新华书店和农村供销社销售出版物的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的办法,退还的税款用于发行网点的建设;中国人民银行确定,全国少数民族县的新华书店贷款年利率可享受一定的优惠;凡发往少数民族省(区)的一般图书,其发行折扣率应稍低一些;建立一般图书发行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农村图书的发行,等等。

  第15题

  试题答案:B

  考点:

  第16题

  试题答案:C

  第17题

  试题答案:B

  第18题

  试题答案:C

  考点:

  ☆☆☆考点12:出版物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关系上的特殊性;

  无论是工业产品还是农业产品,随着商品的出售就实现了价值。价值中的必要劳动部分转化为劳动者的工资,剩余劳动部分转化为利润(含有税金)即经济效益,而这些产品的消费过程就是产生社会效益的过程,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得益彰。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存在只有社会效益而无经济效益或者只有经济效益而无社会效益的现象,即一般不存在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对抗。

  出版物与此不同。出版物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既可能一致,也可能对立或对抗。能赚钱的好书,既能取得经济效益,又能产生社会效益。两者是一致的、统一的。不能赚钱或亏本的好书,虽能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却不能取得经济效益;能赚钱的坏书,虽能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却不能产生社会效益。两者是对立或对抗的。由此可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既可能统一又可能对立的关系,是出版物不同于一般工农业产品的一个特殊性。

  如果出版物生产以经济效益为根本目的,使精神产品完全商品化,势必导致坏书泛滥,有害于社会劳动力的生产和再生产;而用损害社会劳动力的方法来谋取眼前的经济效益,最终将丧失最大的经济效益。因此,正确处理这对矛盾的原则是: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19题

  试题答案:C

  考点:

  ☆☆☆☆考点14:出版业的性质和特点;

  出版业是从事出版活动的社会行业。它有时也称“出版事业”或“出版产业”,因为它既是一种文化事业,又是一种文化产业。我国出版业是先进文化的建设者和传播者,也是先进生产力的创造者和实现者,要为促进经济增长、加强综合国力、参与国际竞争、培育民族精神、提高人的素质、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充分发挥自己基础性、战略性的作用。

  出版业从事的是组织出版物生产和传播的活动。它不断地把作品转化为出版物,并通过出版物反映各种社会文化活动的发展和成果,影响社会文化建设。所以,出版业首先是一种文化事业,具有意识形态性。在我国,它是重要的思想阵地,与现代化建设全局、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和社会安定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因此,出版业的从业人员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出版业为了组织出版物的生产和传播,需要一定的经济投入。它要通过各种经济活动谋求经济实力的壮大。它的产品只有作为商品在市场上流通才能实现价值。因此,出版业又是一种文化产业,具有经济属性。它要按照价值规律和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组织生产流通,参与市场竞争,还要善于在市场竞争中把产业做大做强,追求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

  无论是从文化事业的角度来看,还是从文化产业的角度来看,出版业的一个重要特点,就在于它的工作和经营对象主要是人类的精神文化内容。因此人们又常把出版业视为一种内容产业。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出版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正在由出版大国向出版强国迈进。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更好地发展我国的出版业,已成为我国出版工作者紧迫的历史使命。

  第20题

  试题答案:A

  考点:

  ☆☆考点17:活字印刷术;

  雕版印刷与活字印刷的区别在于:前者先将字镌刻在一块版上,然后刷版印书;后者则先制成单个的字,视需要排印。中国古代制作活字的材料有泥、木、铜、锡、陶瓷等,铅活字是德国人于15世纪发明的。

  第21题

  试题答案:B

  考点:

  ☆☆☆☆☆考点25:所得税;

  所得税是国家对法人或自然人的法定所得所征收的税,又可分为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两种。

  1.企业所得税。税率通常为33%,以应纳税所得额为纳税基数计征,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为了支持出版业的发展,国家目前一般将出版社上缴的企业所得税返还给出版社主管部门用于宣传文化发展基金。

  2.个人所得税。出版社除对职工的工资薪金等所得需要依法履行扣缴个人所得税(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的义务之外,还要对本社支出的各种稿酬、劳务费和其他所得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这里主要介绍对稿酬的个人所得税扣缴要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稿酬的个人所得税,按每个人从每个品种图书(或报刊发表的每篇文章)所取得的稿酬总收入计算征收。就是说,某人因某一种图书出版(或某篇文章发表)而取得的稿酬,无论是一次性获得的还是分几次获得的,都要合并累计在一起计征个人所得税。譬如,作者甲的一部著作出版后重印2次,他除了获得3万元基本稿酬外,还先后获得印数稿酬1800元、900元和600元。那么,甲从该品种图书所获得的稿酬总收入就是33300元,应按这个数额计征个人所得税。出版单位所属的非独立法人报刊编辑部的专业记者、专业编辑在本报刊上发表文章所取得的稿酬收入,应视同工薪收入,与同月份个人工薪收入合并后计算缴纳工薪的个人所得税。

  国家规定,稿酬收入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暂减征30%的税款。一次性稿酬、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版税等稿酬总收入(指按每个品种图书或报刊发表的每篇文章计算的稿酬总收入),都按这一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方式有两种:

  (1)若个人稿酬总收入不超过4000元,扣除800元的免税额后,按20%的税率计征,并减征税款30%,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稿酬总收入额-800)×20%×(1-30%)

  例如,某作者在一部辞书中撰写了部分条目,可得到3000元一次性稿酬,出版社在实际支付时须代为扣缴的个人所得税额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3000-800)×20%×(1-30%)=308(元)

  (2)若个人稿酬总收入超过4000元(含4000元),扣除20%的免税额后,按20%的税率计征,并减征税款30%,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稿酬总收入额×(1-20%)×20%×(1-30%)

  例如,某作者因一部小说出版而可得到10000元一次性稿酬,出版社在实际支付时须代为扣缴的个人所得税额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0000×(1-20%)×20%×(1-30%)=1120(元)

  第22题

  试题答案:A

  考点:

  ☆☆☆☆考点1:著作权;

  著作权亦称“版权”,即法律赋予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创作者的一种专有的民事权利,也就是作者的权利。著作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专有性。著作权同所有权一样,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著作权为著作权人所独占,著作权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法律保护。未经著作权人授权,任何人不得使用其作品,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地域性。著作权作为一种依法获得的权利,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只限于一国或者一个地区境内。在该地域之外是否有效,须由国家(地区)之间的著作权相互保护关系来决定。

  3.时间性。著作权不是全都没有时间限制的永恒的权利,其中的财产权和发表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定保护期限,有关作品便进入公有领域,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富,供全人类共同使用。

  4.复合性。著作权包含人身权和财产权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位作者在创作完成一部作品后,不仅享有署名权等人身权,还有因其作品被以各种方式使用或转让而获得报酬的财产权利。

  第23题

  试题答案:C

  第24题

  试题答案:B

  考点:

  ☆☆考点22:退稿信概述;

  退稿信是出版单位因稿件不拟接受出版而把它退还给作者时写的信。一般由初审者撰写,以出版单位名义发出。但是,对比较重要、复杂或难度较大的稿件,尤其是出版单位约请写作的稿件,也可由复审者或终审者撰写退稿信。

  第25题

  试题答案:A

  第26题

  试题答案:B

  第27题

  试题答案:B

  第28题

  试题答案:A

  第29题

  试题答案:C

  第30题

  试题答案:C

  第31题

  试题答案:AC

  考点:

  ☆☆☆☆☆考点25:官刻;

  官刻始于五代冯道刻印《九经》,此举使雕版印刷从民间行为上升为中央政府倡导之事。由于后唐刻书由国子监主持,书版也藏在国子监,所以后人称之为“监本”。历代朝廷都设有专门的出版机构,如宋有国子监、元有兴文署、明有司礼监、清有武英殿等。此外,朝廷各部门也都可以刻印与自己业务有关的书,如刑部刻律法、太医局刻医书等。

  地方官府也刻书。南宋的地方官府刻书最盛,不只是路、州、县官府,连接待过往官吏的招待所公使库,也有了余钱就刻书。明代藩王府刻书在地方官刻中享有盛名,人称“藩刻本”。地方官府所办学校,经常利用学田等产业收入刻书,其中不乏精品,人称“书院本”。顾炎武《日知录》说:“闻之宋元刻书皆在书院,山长主之,通儒订之,学者则互相易而传布之,故书院之刻有三善焉:山长无事而勤于校雠,一也;不惜费而工精,二也;板不贮官而易印行,三也。”

  官刻的出版主体是官府。官府可以利用手中权力,形成人、财、物几方面的出版优势。历代朝廷刻书,都有学者专家主持,在他们手下从事校勘工作的,是一批硕学名儒。朝廷为刻书设立的作坊,规模很大。像清代武英殿,设立书作与刷印作两个作坊,书作职在界划、托裱等,刷印作职在写样、刊刻、折配、装订等。这两个作坊,内部又有分工合作,共有书匠、界划匠、平书匠、刷印匠等八十多人。大小官府刻书,都有经济补贴,为追求质量,往往不计成本。有时候,朝廷直接命令拥有良工佳纸的地方为之开雕,如北宋诏令成都、杭州刻书,元诏令浙江、江西刻书,清诏令扬州刻书,等等。

  总的看来,官刻在出版史上所起的作用不小。首先,官刻高度重视出版活动的文化价值,使之成为一种出版传统,进而影响全国出版界的价值取向。其次,官刻所刻书籍以经籍与史籍这两类为主,数量众多,校勘精湛,士人奉为圭臬。第三,官刻出版大部头书籍的业绩突出,像宋代编纂刻印的《大藏经》、《册府元龟》、《太平御览》,以及清代的《古今图书集成》等,都是鸿篇巨制,非以政府之力无法完成。与民间出版相比,官府刻书往往具有字大行疏、开本宽大、纸墨精良、装潢铺陈等特点。官刻常见的弊端有:经营管理落后;印刷技术创新能力远低于坊间;陈腐内容也不少,如明清两代官刻中《御制文集》、《御制诗》、《祖训》、《圣训》之类连篇累牍;官刻往往因政府的政治导向而对书籍作任意删改,如武英殿版二十四史就曾被清廷故意篡改;明代经厂本因出自太监之手,校勘不精亦为后人所诟病。

  第32题

  试题答案:ABE

  考点:

  ☆☆考点46:国民党办的出版机构;

  国民党办的出版机构,早期有1922年创办的民智书局,出版有孙中山著《建国方略》、《三民主义》,廖仲恺著《全民政治》,蔡和森著《社会进化史》,以及《孙大总统广州蒙难记》、《中国国民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宣言》等宣传民主政治的图书。1928年后相继成立的有新生命书局、独立出版社、正中书局、中国文化服务社、拔提书店、胜利出版社等。其中正中书局在国民党的扶持下,经营规模较大,成为中国六大出版社之一。

  除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外,国民党官办的出版机构在各个时期逆历史潮流而动,脱离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民主革命理想的精神追求,因此它们的影响远不如民营出版机构。

  第33题

  试题答案:CDE

  考点:

  ☆☆☆考点17: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的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除了上述基本条件外,报考不同级别的人员还须在学历和工作资历方面符合一定的条件。

  1.报考初级资格的人员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在2001年8月之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这些人员只参加“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

  2.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两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在2001年8月之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己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四年,或者已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

  (7)在2001年8月之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编辑、技术编辑、一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这些人员只参加“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违犯出版法规受到严厉惩处。

  (3)有刑事犯罪记录。

  第34题

  试题答案:AC

  考点:

  ☆☆☆☆☆考点28:书号、刊号与版号的概念;

  1.书号是主要用于图书的标准化识别代码。我国是世界上最早使用图书识别代码的国家之一。1956年2月,文化部出版事业管理局颁发《全国图书统一书号方案》,并付诸实施。1986年1月,根据国务院关于积极采用国际标准的政策,国家标准局颁布了国家标准《中国标准书号》(GB5795-1986),并规定自1987年1月1日起实施。中国标准书号原由国际标准书号(International Standard Book Numbering--ISBN)和图书分类种次号两部分组成。 2002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了修订后的国家标准《中国标准书号》(GB/T5795-2002),规定采用国际标准书号作为中国标准书号。每一个国际标准书号由10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分成不同长度的4段,分别表示组号、出版者号、书名号、校验码,前面冠以ISBN作为标志符。

  非连续出版的电子出版物,使用专用的中国标准书号,其中的出版社号均为6位数。

  2.刊号是主要用于报纸和期刊的标准化识别代码。所谓“刊号”,是“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的习称,因其曾称“中国标准刊号”。根据国家标准《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GB/T9999-2001)规定,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由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和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两部分组成,其中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是主体。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由8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分成2段,每段4位,前面冠以ISSN作为标志符。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由6位数字组成,前2位为地区号,后4位为地区连续出版物的序号。所有经过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期刊,可按国家规定申领刊号。(详见《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第八章“期刊出版”。)

  连续出版的电子出版物,使用专用的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其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后4位数为9000~9999。

  3.版号是用于音像制品的标准化识别代码。所谓“版号”,是“中国标准音像制品编码”的习称。按照国家标准《中国标准音像制品编码》(GB/T13396-1992)规定,中国标准音像制品编码由国际标准音像制品编码和类别代码两部分组成,其中国际标准音像制品编码是主体,可以独立使用。一个国际标准音像制品编码由分为5段的12个字符组成,前面冠以ISRC作为标准符。(详见《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第九章“音像制品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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