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学考试考点汇总: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要件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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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要件
1.口头形式
2.书面形式
3.推定形式
4.沉默形式
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
《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 一方以欺诈和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 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 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