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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2020年成人高考温馨提示

来源 :青岛市招生考试院 2020-10-21

  青岛市2020年成人高考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0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成人高考)将于10月24日至25日进行。全市共设市南、市北、李沧、崂山、西海岸新区、城阳、即墨7个考区,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考试。请考生提前做好考试准备,现将考试安排及有关要求提示如下:

  请考生注意:参加考试须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考点管理、两次安检、考试规则等要求,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书包、书本、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送接收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封闭区和考场。考生在接受首次入场安检前请将个人的非考试物品妥善放置。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一)高中起点升本、专科考试时间表

日期

时  间

10月24日

10月25日

9∶00-11∶00

语文

外语

14∶30-16∶30

数学

史地(高起本文科)

理化(高起本理科)

  (二)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时间表

日  期        

时  间

10月24日

10月25日

9∶00-11∶30

政治

大学语文

艺术概论

高等数学(一)

高等数学(二)

民法

教育理论

生态学基础

医学综合

考生根据报考专业选择1门

14∶30-17∶00

外语

  防疫注意事项:

  1.加强防疫知识学习,积极采取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建议考生无特殊情况不要离鲁。考生需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保持健康通行码为绿色,无需向考点出示。

  2.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同时打印《山东省2020年成人高考考生健康承诺书》(以下简称《健康承诺书》),如实填写《健康承诺书》内容,在参加考试进入考点时,将《健康承诺书》交考点工作人员,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

  3.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认病例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考前21天从高风险等级地区回考区的、考前14天从中风险等级地区回考区的,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考前有发热(体温≥37.3℃)或其他呼吸道疾病症状的考生,务必前往本人考试所在市定点医疗机构作核酸检测。考生入场时主动向考点说明情况,并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合格证明。

  4.考生赴考点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考点后至进入考场前除身份识别检查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口罩。

  5.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高于37.3℃的考生,稍事休息后需进行两次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后仍高于37.3℃,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当科考试前或考试后迅速进行核酸检测取样。

  6. 考试期间做好个人防护。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笔试考试过程中,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非低风险地区或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注意:避免和无关人员接触。避免考生、陪考人员在考点附近聚集,同时做到在各种场所确保安全社交距离。

  7.考生在考试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8.考生应听从考点指挥,有序入场和离场,尽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三、考试注意事项:

  (一)提前准备

  1.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及《山东省2020年成人高考考生健康承诺书》(报考几科打印几张,每科考试交一张),时间为10月21日—25日,每天8:30至17:00。

  2.提前规划出行方式和交通路线,合理安排食宿,记准考试时间,保证考前提前到达考点。按照省考试院规定,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距考试结束30分钟以内,经允许方可交卷出场,提前交卷出场的考生不得再进场续考。考试结束30分钟前强行离场者按违纪处理。

  3.考生可于10月23日下午4:00-5:00持准考证到所在考点周围熟悉环境,但不得进入考点,以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各考点在第一科考试时,由引导员在规定时间内引导考生入场。

  4.准备好二代身份证。考生一律凭二代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和准考证进入考点,身份证丢失的考生要在考前到公安部门补办或开具临时身份证明(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5.根据考试需要提前准备好充足的文具。除高中起点升本、专(不含专升本)数学科目考试可使用计算器(不能带有无线通讯功能、记忆存储功能)外,其他科目均不能使用计算器。

  6.本次考试继续实施考点封闭区和考场两次安检制度,严禁各种非考试物品进入封闭区和考场。请考生将自己的物品在封闭区外妥善安排。因违反规定造成个人不能参加考试或物品丢失,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诚信应考

  1.为规范考场管理,严防考试舞弊,全市所有考场均为标准化考场,配有电子监控、身份识别仪、金属探测仪、手机屏蔽设备和无线耳机探测等设备。请考生严格执行《考场规则》,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考试期间,严禁将试题、答卷等拍照传出考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

  2.考生应以诚信考试为荣,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履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承诺。根据《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参加国家或者本省组织的统一考试作弊信息已纳入失信信息范围;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令)做出相应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3.《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明确规定:考生只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一律认定为考试作弊,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修正案九) 》将组织考试作弊、买卖作弊器材、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代替他人考试等行为纳入刑法范畴。在此,我们真诚提醒准备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了解刑法修正案中新增的涉及考试工作的条款,知晓违反这些规定将导致的严重后果,在报名和参加考试的过程中,诚信应考,避免因违反涉考的相应规定而受到处罚。

  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成人高考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以代替考试罪定罪处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严惩考试作弊行为。

  特别提醒各位考生:对所有使用伪造证件、替考、携带无线通讯设备(含手机、各种电子设备)进入考场的考生,一经发现我们将依据《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条款向公安机关报案。请考生遵守相关法律条款。

  (三)沉着仔细,规范答题

  1.要仔细阅读各科考试要求,科学安排答题时间,认真规范答题,保证字迹工整、清晰,避免因错误理解和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2.考试采取题卡分离方式,考生要将答案准确的填写到答题卡对应的题号范围内,避免出现因写错位置而更换答题卡的现象。按照规定,因考生个人原因更换答题卡的,不延长考试时间。

  3.请考生答题前务必认真核对答题卡上条形码是否粘贴,信息与本人是否一致。

  青岛市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85786201。

  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附件1:2020年成人高考考点考场信息表

  附件2:考场规则

  附件3:《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

  附件4:《刑法(修正案九)》(节选)

  附件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青岛市招生考试院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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