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成人高考照顾政策
来源 :江苏教育考试院 2017-09-11
中20 | 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 | 居民身份证 |
21 |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加20分。 | 须经市级“侨务办公室”或市级“台湾事务办公室”审核的证明材料 |
22 | 现役军人、武警、警察,加20分。 | 工作证件 |
23 | 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加20分。 | 聚居少数民族,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先进生产者,须携带获奖证书 |
24 | 年满25周岁以上〔1992年8月31日之前(含1992年8月31日)出生者〕,加20分。 | 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
25 | 地(市)级人民政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及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加30分。 | 获奖证书 |
26 | 25周岁以下〔1992年9月1日后(含1992年9月1日)出生者)〕,生活能够自理,且不影响本人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加30分。 | 《革命军人残疾证》或由各市、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 |
27 | 年满25周岁以上〔1992年8月31日前(含1992年8月31日)出生者〕,生活能够自理,且不影响本人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加50分。 | 《革命军人残疾证》或由各市、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