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普通高职(专科)毕业成人本科招生通知(义务兵和“下基层”)
来源 :广西招生考试网 2015-12-29
中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招生办(考试院),区直有关单位,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16年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校
具有成人本科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校和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以下简称成人高校)。
二、报考条件及学习方式
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人员,经本人申请,自愿报名,招生学校审核并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可免试进入区内成人高校本科学习。
学习方式为业余学习,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为二年半。
三、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由教育部单独下达。各高校于2016年1月5日前,根据本校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招生人数及专业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成人高校招生处(联系人及电话:张西渝,0771-5305162,黎勇,0771-5337994),招生人数不超过本校当年本科招生规模20%。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于2016年1月9日前向社会公布招生学校、专业、计划。
计划报送要求:
(一)使用2015年录取成人高考统考考生的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生专业和专业代码。
(二)各高校应参考近几年招收的免试生和统考生的专业分布情况,合理选择优势专业供免试生报考本校。
(三)请于2016年1月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本校招收免试生的招生计划发送到gxcrgk@163.com,纸质版加盖成(继)教院公章后寄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成人高校招生处。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6年1月11日至15日。
(二)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凭个人第二代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和士兵退役证,以及相关项目“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就近在工作或生活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考试院)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时,考生要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签订“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人员报名诚信承诺书”。根据桂价费〔2009〕212号文件规定,每生交纳报名费40元。
报名时,市、县招生办(考试院)负责对报名人员所提交材料进行验证,负责验证人员在相关材料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公章,各市汇总报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成人高校招生处。
2017年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与2016年成人高考统考考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同时进行。
(三)数据采集:各市、县招生办使用成人高考现场报名系统采集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上的信息并同时现场采集考生数码相片,经考生本人审核无误后,打印一式四份请考生签名,考生、市招生办、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录取学校各存一份。采集的考生数据信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于2016年1月22日前发送到2352489731@QQ.com。
五、录取工作
录取工作在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领导下,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
各市招生办(考试院)于2016年1月22日前将报名人员材料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自治区考试院对报名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在广西招生考试网上公示,高校对报名合格人员提交的材料按学校、招生计划及报名人员填报志愿,确定录取名单,报名人数超出计划的,招生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必要的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调剂到其他志愿高校录取。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后办理录取手续,高校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后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2016年2月26日前完成录取工作,新生于当年春季入学。
六、录取经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证号:05008200),各成人高校每录取1名新生,须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缴纳录取费60元。
七、严肃招生纪律,加强新生复查
各单位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坚决反对和抵制徇私舞弊,对被群众揭发的各种违纪舞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严肃处理,对一些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招生违纪案件予以曝光。对违规录取的新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学籍并对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要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应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新生,必须进行第一学历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者,由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
附件:1.2016年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
和“下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免试接受成
人本科教育招生计划
2.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报名信息表
3.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人员报名诚信承诺书
4.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下基层”服务项目一览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
2015年12月17日
附件1
2016年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
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
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计划
学校名称 |
层次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形式 |
学制 |
招生计划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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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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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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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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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使用2015年录取成人高考统考考生的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生专业和专业代码
附件2
附件3
报名号:
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
“下基层”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人员接受
成人本科教育诚信承诺书
本人报名参加2016年普通高职(专科)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成人本科教育学习。已经认真阅读《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简章》,现自愿作以下承诺:
一、认真遵守《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简章》和教育部、自治区有关规定,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有关部门或学校的处理。
二、本人填写的《报名信息表》上的各项内容和信息真实、准确,如有差错,后果自负。
三、本人承诺报名时所提交学历证书和有关证件真实可靠。若以不符合规定的毕业证书或以假文凭、假证明、假材料获取报名和录取资格,入学后无法在教育部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被取消入学资格,最终无法取得毕业证书,后果由本人负责。
承诺人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 编:
2016年 月 日
说明:本承诺书一式两份,考生签字后自存一份,另一份交给所在地招生考试部门。
附件4
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下基层”服务项目一览表
项目名称 |
文号 |
文件 |
起始时间 |
服务年限 |
实施合格证颁发部门(厅) |
大学生志愿服务 西部计划 |
中青联发 〔2003〕第26号 |
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人事部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 |
2003年 |
1-2年 |
共青团广西区委 |
支教、支农、支医 和扶贫计划 |
国人部发 〔2006〕16号 |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 |
2006年 |
2-3年 |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
教师[2006]2号 |
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 |
2006年 |
3年 |
自治区教育厅 |
选聘高校毕业生 到村任职 |
组通字 〔2008〕18号 |
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
2008年 |
2-3年 |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