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医学院2019级成人高考新生入学须知
来源 :皖南医学院 2019-01-11
中一、2019级新生报到须知
(一)报到时间:
请每位新生按照各专业报到的时间段准时报到:
护理学专升本(甲班)新生(学号在19615060001--19615060500之间的学生为护理学专升本甲班学生)2019年3月2日报到,时间:8:00-11:30;1:30-4:30;
护理学专升本(乙班)新生(学号是19615060501以及之后的学生为护理学专升本乙班学生)、教学点转校本部学生,2019年3月3日报到,时间:8:00-11:30;1:30-4:30;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医学检验学等专业专升本2019年3月1日报到,时间:8:00-11:30;1:30-4:30;
专科各专业2019年3月2日报到,时间:8:00-11:30;1:30-4:30;
(二)报到地点:
芜湖市银湖南路34号皖南医学院赭麓校区(具体地点请在报到时见校内路标、指示牌)。
(三)报到相关事宜:
1.新生须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2.新生报到时应交材料:
(1)专科学生报到时应交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新生入学登记表两张(按表格要求填写并贴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照片背面写好姓名、学号)。
(2)专升本学生报到时应交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新生入学登记表两张(按表格要求填写并贴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照片背面写好姓名、学号)、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填写好的《专科有效文凭承诺书》。
3.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向学校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因地震、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的事由除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4.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生应在入学时缴纳有关费用方能办理入学手续,请按收费标准缴纳各项费用。
(四)、其它事项:
1.请于2月15日前将2500元存入储蓄卡内。
2.教材使用遵循自愿订购原则,一旦订购则要订购三年的学习教材。
3.可登录皖南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页查询有关事项。
4.由于学校校园内进行施工改造不能停放车辆,建议各位新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来报到,如驾驶车辆前来的请将车辆停放在学校周边的停车场(凤凰美食街或星隆国际停车场)。
5.皖南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联系电话:0553-3932215、3932351、3932357
二、皖南医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19级新生入学问答
(一)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有哪些特别关注点?
1、登录学院网页了解学校办学的基本情况以及继续教育学院的相关信息、机构设置和部门职责。
2、了解辅导员办公电话、办公地点、QQ群号,以便信息沟通和咨询。
3、各辅导员办公电话:3932351、3932215、3932357
(二)学生为什么每学期要进行注册?如何办理注册手续?
新生经入学资格复查合格后,学校上报教育部进行注册取得学籍。按学籍管理规定每学期要进行注册;连续两个学期不注册者,将作自动退学处理,并取消学籍。
学生每学期按规定时间携带学生证到辅导员处办理注册手续,未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的不能注册。
(三)每学年交费时间?
学生于每年2月15日前将学费和教材费存入学校发放的储蓄卡中,有校财务处统一划扣。
(四)如何及时了解每学期的教学安排情况?
授课每学期集中一次,时间为3周左右,每学期各专业教学安排及考试安排和有关信息可登录皖南医学院网页(网址:http://cjy.wnmc.edu.cn/)查询。
(五)什么时候核对学籍信息?如果学籍信息发现错误,该怎么办?
1、新生在第一学期报到注册时,应到辅导员办公室核对自己的学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专业)。
2、如果发现信息错误,要当即向辅导员反映,并向学校申请修改学籍信息。学籍信息修改需要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皖南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学籍信息更正申请表”(登录皖南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页《表格下载》板块中下载);
(3)有特殊情况的,还需要出具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批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如何在学校订购教材?何时领取教材?
1、学生教材订购遵循“自愿”订购的原则,一旦订购,学校将订购在校学习期间的所用教材(三年),中途不得退订。
2、教材领取时间为各年级各专业学生报到注册当天和第二天。
(七)毕业条件?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学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
(八)专升本学生为什么要签订“专科有效文凭承诺书”?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凡专升本学生于2019年1月1日前没有取得国民教育系列认定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因此新生入学报到时必须签订“专科有效文凭承诺书”。
(九)专升本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
根据《皖南医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校政【2017】35号)之规定,申请学士学位条件为:
1、所学课程平均成绩75分及以上;
2、参加我省组织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统考,成绩达60分及以上;
3、参加学位专业主干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4、毕业考试成绩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