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备考试题及答案2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20-01-09
中21.2012年4月,甲商场从乙公司进购1000台电视机,价值一千万元人民币。但经检验其中有400台有质量问题。经双方协商,乙公司同意全部退货。但是甲商场退货后几经催付都未取得退货货款,后来乙公司被丙公司兼并成为其分公司。对于这一千万元,应由 ( )
A.丙承担
B.乙承担
C.乙与丙分担
D.乙与丙共同承担 √
我国法律规定,企业法人合并或分立时,原法人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法人或新设立的法人承继。
22.下列选项中,债权人不得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是 ( )
A.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
B.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
C.债务人清偿对其他债权人的到期债务 √
D.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由此可见,A、B、D三项中的情形债权人均可能行使撤销权。行使撤销权的目的是防止债务人恶意逃避债务而转移财产,而债务人清偿对其他债权人的到期债务为正常情形,故C项正确。
23.根据我国关于法人的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 )
A.成立社团法人均须登记
B.银行均是企业法人
C.法人之间可形成合伙型联营 √
D.一人公司均不是法人
社团法人相当于中国法律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民法通则》第50条第2款规定,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据此可知,并不是成立所有社团法人都需要登记。A项错误。中国人民银行就不是企业法人,而是机关法人。B项错误。《民法通则》第52条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此是合伙型联营的规定。C项正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就是法人。D项错误。
24.下列民事权利中,均属于人格权的是 ( )
A.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 √
B.姓名权、肖像权、监护权
C.配偶权、名称权、肖像权
D.亲权、荣誉权、生命健康权
人格权是指权利人对其本身主体性要素及其利益的专属性支配权。B项中的监护权属于身份权。C项中的配偶权属于身份权。D项中的亲权属于身份权。故A项正确。
25.物权中最完整最充分的权利是 ( )
A.抵押权
B.典权
C.所有权 √
D.质权
A、B、D三项属于他物权,不完全具有所有权所具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所以说“不完整”。C项四项权能均具有,是最完整的权利。
26.甲常为乙制作手工制品,历来都是由乙按数量向甲支付一定的定金。这次由于数量较大,乙提出要签订书面合同,并将定金改为预付款。但甲是文盲,乙告知甲合同内容与以前的做法完全一样,甲遂在合同上签字。则该合同 ( )
A.可撤销,因为甲因重大误解而作出的意思表示
B.可撤销,因为甲是因受欺诈而为的意思表示 √
C.无效,因为甲所作出的是虚假意思表示
D.无效,因为甲是在乙乘人之危情况下而为的意思表示
本题中,乙故意欺诈甲,导致甲意思表示不真实,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属于可撤销合同。
27.下列行为,可以被代理的有 ( )
A.遗嘱行为
B.侵权行为
C.违法行为
D.某些民事法律行为 √
违法行为、侵权行为不得代理是应有之义。另外,民事法律行为中的身份行为,因其有专属性,不得代理,如结婚、离婚、遗嘱等。因此A、B、C三项不适用代理,D项可适用代理。
28.保证合同的当事人是指保证人和 ( )
A.被担保合同的债权人 √
B.被担保合同的债务人
C.被担保合同的债权人和债务人
D.保证人的上级主管部门
在保证合同中,当事人指保证人和被担保合同的债权人。
29.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可作为 ( )
A.第一顺序继承人 √
B.第二顺序继承人
C.转继承人
D.代位继承人
本题考查的是《继承法》第12条。熟记该条,便很容易排除B、C、D三项,正确答案为A项。
30.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权利质权的是 ( )
A.知识产权质权
B.债权质权
C.房屋所有权质权 √
D.股权质权
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本题中,A、B、D三项属于权利质权。C项不是质权,因为质权标的不能是房屋之类的不动产。
31.关于合同解除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赠与合同的赠与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B.承揽合同的承揽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C.没有约定保管期间的保管合同,保管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
D.居间合同的居间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根据《合同法》第185条的规定可知,赠与人并非在任何时候都享有任意解除权,而是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解除,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则无权任意解除赠与。另外,对于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即便是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也无权任意解除赠与。A项说法太绝对。根据《合同法》第268条的规定,在承揽合同中,享有任意解除权的是定作人,而非承揽人。B项错误。根据《合同法》第376条第2款,在没有约定保管期间的保管合同中,保管人享有任意解除权。因此C项正确。《合同法》没有关于居间合同中的居间人享有任意解除权的规定,因此D项错误。
32.甲、乙、丙按份共有一套房屋,三人各占1/3。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将此房的地面铺上木地板,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铺木地板
B.因甲、乙的份额合计已达2/3,故甲、乙可以铺木地板 √
C.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铺木地板
D.若甲、乙坚持铺木地板,则需先分割共有房屋
铺木地板属于对房屋的重大修缮,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A项错误。B项正确。无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都不是对物的某一部分享有所有权,所有权及于物的整体,在分割之前不存在物的“应有部分”的说法。C项错误。D项“分割共有房屋”,显然是不切实际的。
33.甲(男,22周岁)为达到与乙(女,19周岁)结婚的目的,故意隐瞒乙的真实年龄办理了结婚登记。两年后,因双方经常吵架,乙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 )
A.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宣告婚姻无效
B.对乙的请求不予支持 √
C.宣告婚姻无效,确认为非法同居关系,并予以解除
D.认定为可撤销婚姻,乙可行使撤销权
《婚姻法解释(一)》第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本题中,虽然乙在结婚时,只有19周岁,未达到法定婚龄,但在其请求宣告婚姻无效时已超过20周岁,已达到法定婚龄,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依法人民法院对其请求应不予支持,B项正确。
34.甲、乙约定:甲将100吨汽油卖给乙,合同签订后三天交货,交货后十天内付货款。还约定,合同签订后乙应向甲支付十万元定金,合同在支付定金时生效。合同订立后,乙未交付定金,甲按期向乙交付了货物,乙到期未付款。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
A.甲可请求乙支付定金
B.乙未支付定金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
C.甲交付汽油使得定金合同生效
D.甲无权请求乙支付价款
《担保法解释》第116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因此B项正确。
35.甲、乙、丙三人于2012年10月投资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11月1日甲在与B公司的借款合同中,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甲未将此事通知合伙人乙和丙。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错误的是 ( )
A.甲的出质行为无效
B.甲的出质行为有效 √
C.将甲作为退伙处理
D.如果甲的行为给乙、丙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25条规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甲的行为是无效的.故B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