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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成考专升本《民法》基础习题及答案14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1-19

  一、单选题

  1、 认定公民的出生时间,其证明依据的效力顺序为:( )

  A. 其他相关证明、医院证明、户籍证明

  B. 户籍证明、医院证明、其他相关证明

  C. 医院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户籍证明

  D. 医院证明、户籍证明、其他相关证明

  2.甲户籍在合肥,单位派其常驻深圳工作,3年后辞职到上海发展,并在上海买房居住一年半,现因患病在北京治疗15个月,其住所应当是( )

  A. 合肥 B.深圳 C. 上海 D.北京

  3.甲于1995年2月失踪,其妻于2000年6月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法院发出公告一年后,于20XX年8月判决宣告甲死亡。甲的死亡时间是( )

  A.1995年2月 B.2000年6月 C.20XX年6月 D.20XX年8月

  4.甲下落不明满6年,其妻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其父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民法院应当( )

  A. 先宣告失踪,再宣告死亡

  B. 只按其父的申请宣告失踪

  C. 只按其妻的申请宣告死亡

  D. 让其妻和其父商量,如协商不成驳回申请

  5.张某失踪5年,经其妻周某的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张某死亡,此后,周某与王某结婚。1年后,张某回家并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与周某的婚姻关系,并判定周某与王某的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应当( )

  A. 恢复张某与周某的婚姻关系,并判定周某与王某的婚姻无效

  B. 判定周某与王某的婚姻无效

  C. 判定周某与王某的婚姻有效,驳回张某关于与周某恢复婚姻关系的请求

  D. 撤销周某与王某的婚姻

  6.在合伙经营过程中增加合伙人,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照协议办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须经:( )

  A.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合伙人同意 B.出资比例80%以上的合伙人同意

  C.全体合伙人同意 D.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同意

  7.甲乙二人合伙经营一辆长途汽车,由二人轮流驾驶经营。在乙驾驶经营期间,因疏忽大意,将一行人撞伤,则( )

  A、应由乙对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B、应由甲乙二人个各自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C、应由乙负主要责任,甲负次要责任

  D、应由甲乙二人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8.王某在意外事故中下落不明,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计算宣告死亡的期间应当自()

  A、意外事故发生之日

  B、确认王某失踪之日

  C、向法院申请之日

  D、意外事故发生之次日

  二、多选题

  1.根据《民法通则》,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

  A.不用同意,该未成年人即可进行某项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B.可以同意该未成年人进行某项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C.不可以同意该未成年人进行某项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D.不可以概括地同意该未成年人进行任何种类的民事活动

  2.农民赵某因生活所迫,于1991年出外谋生,家中留下妻子张某与女儿赵红。赵某一走就是6年,杳无音信,生死未卜。1996年,张某向法院申请判决宣告赵某死亡。之后不久,赵红患重病,张某无钱医治,恰逢同村人王某相助,才使孩子转危为安。张某本人亦有病,为不使孩子受苦,将女儿交给王某收养,双方办理了合法手续。1997,张某与同村钱某结婚,不久钱某也死亡。1998年,赵某返回村中,请求法院撤销其死亡宣告,与张某自行恢复原婚姻关系,并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要求解除收养关系,要回自己的女儿。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赵某不能与张某自行恢复婚姻关系,如愿意重新结合,必须重新办理结婚手续

  B.赵某可以与张某自行恢复婚姻关系

  C、收养关系不能因赵某的单方要求而解除,除非经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

  D.收养关系应当自赵某的单方请求时解除

  3.甲在一次森林大火中失踪达8年之久,其妻决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以便自己再婚。死亡宣告生效后,就在其妻准备结婚登记时,甲重新出现。下列哪些叙述符合法律的规定:( )

  A.甲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死亡宣告

  B.甲的父母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死亡宣告,而甲的妻子不同意,人民法院不可以撤销死亡宣告

  C. 甲的父母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死亡宣告,而甲的妻子不同意,人民法院可以撤销死亡宣告

  D.甲的死亡宣告被依法撤销后,如甲的妻子尚未办理结婚登记,则甲与其妻的婚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

  4.韩某9岁,其从事的民事活动中,做法不能得到法律确认的是( )

  A. 韩某继承其父商品房一套,价值100万元

  B. 韩某将继承其父的房屋赠与希望小学

  C. 韩某摸福利彩票获一等奖5万元

  D. 韩某获书法比赛一等奖,奖金5000元,韩某宣布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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