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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习题及答案(4)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1-18

  参考答案:

  1.【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代理的适用范围。根据《民法通则》第63条的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应当由当事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2.【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代理的效果。根据法律的规定,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3.【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表见代理。根据民法理论,表见代理是因本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人相信某人具有代理权的表征,本人须对之负授权人责任的代理。

  4.【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诉讼时效的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可使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5.【答案】C

  【解析】根据《民通意见》第175条的规定作答。

  6.【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诉讼时效的效力。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只丧失了胜诉权。

  7.【答案】C

  【解析】本题也是考查诉讼时效的效力。《民通意见》第171条对此问题作了规定。

  8.【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民法通则》第140条对此问题作了规定。

  9.【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2条对房地产转让后受让人的土地使用权的期限问题作了规定。

  10.【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权利质押的客体。《担保法》对可以作为质押客体的权利作了规定。

  11.【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抵押物的范围。《担保法》第34条和第37条分别就可以抵押的财产和不可以抵押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

  12.【答案】D

  【解析】根据法律的规定,质押标的只能是动产和法律规定的权利。

  13.【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对留置权行使的限制问题。根据民法理论,选项A、B和C都属于对留置权行使的合理限制。

  14.【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留置权的成立要件。《担保法》第82条对此问题作了规定。

  15.【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债的相对消灭和绝对消灭的区分。债的相对消灭,是指债在原来的当事人之间消灭。而债的绝对消灭是指债权债务客观上不复存在。

  16.【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债权人撤销权的除斥期间。《合同法》第75条对此问题作了规定。

  17.【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定金的效力。《担保法》第89条是关于定金效力的规定。

  18.【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定金合同的成立要件。定金合同是从合同,根据民法理论,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亦无效。根据《担保法》第90条和第91条的规定,定金的交付和定金数额不违法是定金合同的成立要件。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不影响定金的成立。

  19.【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无因管理人的义务。根据民法理论,无因管理人应依本人的明示或可推

  知的意思,以有利于本人的方法为事务的管理,且须尽善良管理人应尽的注意义务。

  20.【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缔约过失责任理论。注意其不同于违反先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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