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考试必做试题及答案十二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7-28
中1、继承权放弃的概念:指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所作出的放弃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意思表示。
2、继承权放弃的方式: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在遗产处理前,可用口头或书面方式向其他继承人作出。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则继承人不得放弃继承权。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3、继承权放弃的效力: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效力,溯及自继承开始之时。
16.甲与乙之间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由乙对甲进行扶养,而甲则将其居住的房屋遗赠给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不认真履行其扶养义务,导致甲经常处于生活缺乏照料的状态。甲死后,法院可以( D )
A.直接解除甲和乙的遗赠扶养协议 B.确认甲和乙的遗赠扶养协议无效
C.直接剥夺乙的受遗赠权 D.可以酌情对乙受遗赠的财产数额予以限制
17.关于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的表述正确的是( C )
A.继承人应清偿被继承人生前的全部债务
B.继承人可以只继承遗产而拒绝清偿被继承人生前债务
C.继承人应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
D.继承人有权按其意志决定是否清偿被继承人生前债务
18.根据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财产权利义务的范围,继承可以分为( B )
A.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B.有限继承与无限继承C.共同继承与单独继承 D.本位继承与代位继承
1、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根据继承财产的方式,分为:)
2、有限继承和无限继承。(根据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财产权利义务的范围,分为:)
3、共同继承和单独继承。(根据参与继承的人数,分为:)
4、本位继承与代位继承。(根据继承人参与继承时的地位,分为:)
19.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为按份共有的是( C )
A.夫妻共有财产B.家庭共有财产C.甲、乙分别出资3万元和4万元共同购买的财产D.共同继承的财产
共同共有的主要类型:(1)夫妻共有财产。(2)家庭共有财产。(3)共同继承财产。
20.依照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的是( D )
A.自留山 B.某学校的办公楼C.宅基地使用权 D.某中学的小汽车
21.所有权的核心权能是( D )
A.占有 B.收益C.使用 D.处分
22.下列选项中属于完全物权的是( C )
A.抵押权 B.质权C.所有权 D.留置权
23.下列物权属于从物权的是( D )
A.所有权 B.建设用地使用权C.宅基地使用权 D.抵押权
24.下列关于抵押合同形式的表述,正确的是( B )
A.抵押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B.抵押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C.抵押合同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均可 D.抵押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合同以外的其他形式
25.送奶人误将王某的牛奶放入了郭某的牛奶箱中,郭某取用该牛奶属于( A )
A.不当得利 B.侵权行为C.无因管理 D.自助行为
26.下列债权中,属于可让与的债权的是( C )
A.甲公司欠劳动者乙2个月的工资 B.李某享有的请求王某进行人身伤害赔偿的权利
C.丙欠丁的借款5000元 D.王某与张某签订购销合同,合同中约定不得将债权转让
27.甲公司欠乙公司200万元贷款,后甲公司因管理不善被乙公司兼并,则甲公司欠乙公司的债务随之消灭,这种债的消灭被称为债的( A )
A.混同 B.免除C.解除 D.抵销
28.按照债的多数主体之间的相互权利义务关系,可将债区分为( C )
A.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 B.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C.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 D.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
1、根据发生原因及债的内容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决定,分为: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
2、根据标的物属性的不同,分为: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
3、根据债的主体双方人数,分为: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
4、根据各方各自享有的权利或承担的义务及相互间关系,分为:按分之债与连带之债。
5、根据债的标的有无选择性,分为: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6、根据两个债之间的关系,分为:主债与从债。
7、根据债务人的义务是提供财物还是提供劳务,分为: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
29.我国《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 B )
A.一般保证 B.连带责任保证C.共同保证 D.最高额保证
30.在下列情形中,属于无因管理的是( C )
A.在加工合同中,承揽人管理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 B.主动为他人看管赃物
C.甲拾得乙丢失的牛,在积极寻找失主的同时,对该牛进行管理 D.超市对进入超市的顾客的皮包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