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违纪违规拟处理通知
来源 :浙江人事考试网 2018-12-27
中2018年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拟处理公告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简称第31号部令)第十七条规定,现将全省各考区对2018年11月进行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中已认定违纪违规考生的考试违纪违规行为拟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纪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各考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将依法依规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联系电话:省直:0571-88395086;杭州:0571-85456079;
宁波:0574-87132080;金华:0579-82466697;
丽水:0578-2181620;台州:0576-88582115。
相关下载:2018年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意见表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