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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2016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审查时间8月29日至9月2日

来源 :考试网 2016-07-26

  关于转发《关于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部,文昌湖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及省属以上驻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6〕36号)精神,现将我市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查、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考生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点击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2016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报名入口

  二、资格审查

  请考生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于2016年8月29日9∶00至9月2日16∶00 (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集中到淄博市人事考试中心(张店区市府东一街15号108房间,电话:3160170)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2年以前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

  4. 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6.养老保险手册或者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凭证。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对提供假学历、假证明、虚假材料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12号令)严重违纪条款处理。

  附件1:《关于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6〕36号)

 附件2: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兹证明 同志在我单位工作满 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 年。

  此证明仅作人事考试报考之用。

  点击下载>>2016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工作年限证明表

 

  淄博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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