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变化解读
来源 :考试网 2018-05-17
中新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变化解读
导语:新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84-2017,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原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同时废止。新规范主要是增加特殊场所的系统应用、新产品、新技术的应用。详情如下:
要点速读
1增加净空高度为12-18m民用建筑高大净空场所采用湿式系统的设计参数等;
2调整仓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等;
3删除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的设置要求;
4修改现行规范中不便操作的一些条款,协调与其他规范的关系;
变化分析
第一章总则 |
明确消防产品需要符合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也就是说,对于实施强制性认证(3C)的产品,必须取得3C认证才能使用。
新规:
1.0.4 设计采用的系统组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并应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
1.0.5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变更用途和使用功能,应校核原有系统的适用性。当不适应时,应按本规范重新设计。
第二章术语和符号 |
1、明确了防护冷却系统的组成,防护冷却系统是发生火灾时用于冷却防火卷帘、防火玻璃墙等防火分隔设施的闭式系统,由闭式洒水喷头、湿式报警阀组等组成。
2、部分喷头的分类进行了调整。
新规:
2.1.3开式系统 open-type sprinkler system
采用开式洒水喷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三章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 |
新规:增加部分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如住宅、大中型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列为轻危险级类别。查看更多详情>>
第四章系统基本要求 |
1、明确了ESFR喷头(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只能用于湿式系统场所。
2、增加了“早期抑制快速响应系统、特殊应用喷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适用范围;
3、删除了“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的相关章节,自动喷水-泡沬联用系统依据《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执行,解决规范冲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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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设计基本参数 |
1、增加净空高度不超过18米的民用建筑高大净空场所设计参数;
2、增加自动喷水防护冷却系统设计参数及要求;
3、调整仓库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参数及要求;
4、调整民用建筑高大空间场所的设计基本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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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系统组件 |
1、调整闭式系统场所喷头的最大净空高度要求;
2、明确了ESFR喷头(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只能用于湿式系统场所;
3、严格限制隐蔽型喷头的使用;
4、明确了边墙型喷头设置场所要求;
5、修改了未端试水装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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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喷头布置 |
1、增加扩大覆盖面积喷头、特殊应用喷头和家用置要求;(家用型喷头已有产品认证标准,将得以广泛应用,特殊应用喷头尚没有产品检验执证标准实际应用尚有一个过程。)
2、明确了通透性吊顶场所喷头布置要求,明确了通透率要求;
3、调整了标准覆盖面积喷头、ESFR喷头布置要求;
4、严格限制集热挡水盘(板)的使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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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管道 |
1、在部份配水管和配水支管中,可以使用氯化聚氯已烯(PVC-C)管;
2、喷头连接短管可以使用消防洒水软管,明确了应用要求;
3、增加了预作用系统的联动条件,预作用系统可以由两个火灾报警信号联动开启,配水管道充水时间不宜大于2分钟,也可以由火灾报警系统和充气管道上设置的压力开关开启,这时的充水时间不超过1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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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水力计算 |
1、增加自动喷水防火冷却系统的水力计算;
2、调整了原来的水力计算的公式;
3、调整了水泵扬程或系统入口供水压力的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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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供水 |
1、增加了增压稳压设施、流量和压力检测装置的设置要求,与《水栓规》基本保持一致;
2、增加了报警阀前环状管网设置信号阀的要求;
3、调整了消防水泵设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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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操作与控制 |
1、增加了不同类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水泵的起泵方式;
2、增加了预作用系统的联动条件,预作用系统可以由两个火灾报警信号联动开启,也可以由火灾报警系统和充气管道上设置的压力开关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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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局部应用系统 |
调整了局部应用系统的供水方式,增加局部应用系统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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