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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人事考试网2018年盐城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报名通知

来源 :盐城人事考试网 2018-08-23

关于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公安(分)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城南新区组织人事部,市及省属驻盐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关于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函〔2018〕382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共同负责。

  (二)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和验证由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以下简称“市人社局专技处”)、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共同负责。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人社局,城南新区组织人事部负责本地报考人员相关证件验证及资格初审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1月10日、11日。请严格按照《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试原则上在盐城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及作答方式

  考试共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2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管理办法

  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五、报考条件

  (一)新报考人员条件:

  凡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考试。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再增加1年。

  (二)免考部分科目人员另需具备以下报考条件: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三)报考条件中对大专以上学历层次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的审核,可参照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附件3)执行。

  (四)有关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时间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六、报名与审核

  (一)实行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各地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防范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二)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由此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2018盐城一级消防工程师报名入口

  (三)网上报名时间全省统一定于8月24日-9月3日,本次考试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缴费的方式,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6日

  市直的新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照片审核成功后,应于9月3日-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将有关材料送盐城市人社局接受资格审核,资格现场审核地点:盐城市人社局西楼一楼人才市场大厅(盐城市东进中路88号)。市人社局专技处考试报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88193016。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6668515、88195106。

  各县(市、区)的新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照片审核成功后,应于9月3日将有关材料送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以下简称“县(市、区)人社局专技科”,详细地址见附件2)接受资格审核。

  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时间,确保按时缴费。

  (四)从2018年报名开始,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五)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直报名点要积极做好本地区考试宣传发动、报名资格初审等各项考务组织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报名方式、网址等,切实做好咨询服务工作,方便报考人员报考。

  (六)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七)新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附件4);

  5.如需委托办理资格审核等事项须出具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5)。

  (八)新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省终审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予退回。

  (九)本项考试结束后,经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十)对于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中包含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须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再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十一)各县(市、区)和市直报名点应认真审核新报考人员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确认审核无误后,审核人必须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十二)各县(市、区)人社局专技科应于9月4日将本县(市、区)报考人员的材料连同名册送至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专技处会同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联合审核。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公安厅对报考资格进行终审。

  (十三)11月3日-9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教材征订

  有关考试大纲和教材事宜,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查询。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收费的复函》(苏价费函〔2018〕23号)的规定,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的收费标准为:《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每人每科69元、《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每人每科65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凡需考试费用票据的考生可于10月15日-19日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表至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楼312室(盐城市东进中路88号)领取,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联系电话:88198312。

  九、其它

  盐城市人社局专技处监督电话:88195105;

  盐城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政策咨询电话:83568421。

  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网址:江苏人事考试网

  盐城人事考试网站网址:盐城人事考试网

  附件:1.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各县(市、区)审核点地址

  3.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

  4.岗位业务工作证明

  5.授权委托书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公安局

2018年8月22日

  附件1

  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间安排

工 作 项 目

8月24日-9月3日

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

报考人员网上注册、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进行报名

9月3日

各县(市、区)审核点受理新报考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9月3日-4日

市直审核点受理新报考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9月4日

各县(市、区)上报有关报名材料

9月6日前

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

11月3日-9日

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11月10日

(星期六)

上午 09:00 - 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下午 14:00 - 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11月11日

(星期日)

上午 09:00 - 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2019年2月底前

根据人社部通知,下发合格标准,公布考试成绩

  附件2

  各县(市、区)审核点地址

  盐都区审核点: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盐都区人民政府4楼0436室),联系电话: 88426063。

  亭湖区审核点: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盐城市建军东路180号),联系电话:66691271。

  响水县审核点: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响水县双园中路188号县政府院内组织部一楼),联系电话:86883164。

  滨海县审核点: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滨海县城人民中路170号),联系电话:89196039。

  阜宁县审核点: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01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阜宁县阜城镇上海路158号),联系电话:87386401。

  射阳县审核点: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射阳县解放路24号),联系电话:82320826。

  建湖县审核点: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建湖县人民南路225号人社局东楼405室),联系电话: 86226280。

  大丰区审核点: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大丰区幸福东大街8号人社大厦506室),联系电话: 83928831。

  东台市审核点: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东台市人防大楼17楼),联系电话: 89561725。

  盐城开发区审核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嫩江路10号二楼33号窗口),联系电话:68806272、68821812。

  城南新区审核点:城南新区组织人事部(人民南路28号新龙广场6号楼1015室),联系电话:89906518。

  附件3

  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

专业划分

专业名称(98版)

旧专业名称(98年前)

工学类

相关专业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气技术(部分);电机电器及其控制;光源与照明;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工程;应用电子技术;信息工程;广播电视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无线电技术与信息系统;电子与信息技术;公共安全图像技术;通信工程;计算机通信;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软件工程。

建筑学;城市规划;

土木工程;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建筑学;城市规划;城镇建设(部分);总图设计与运输工程(部分);矿井建设;建筑工程;城镇建设(部分);交通土建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涉外建筑工程;土木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城市燃气工程;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给水排水工程。

安全工程

矿山通风与安全;安全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学工程;化工工艺;工业分析;化学工程与工艺

管理学类

相关专业

管理科学;

工业工程;

工程管理。

管理科学;系统工程(部分);工业工程;管理工程(部分);涉外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国际工程管理

  注:表中“专业名称”指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

  附件4

  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岗位业务工作证明

  我单位 同志工作满 (大写)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已满 (大写)年,同意报名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特此证明。

  我单位保证所有资料真实有效,有据可查。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授权委托书(个人模板)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委托 身份证号: 作为我的代理人,代理本人办理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事宜:

  委托权限:

  1.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

  2.(其他授权事项) 。

  被委托人在委托权限内提交的相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委托人签字:

  联系方式:

  被委托人签字: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注:须附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单位模板)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委托 身份证号: 作为我(单位/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代理我单位人员办理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事宜:

  委托权限:

  1.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

  2.(其他授权事项) 。

  被委托人在委托权限内提交的相关文件我(单位/公司)均予以承认,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报名人员名单: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注:人员名单可自行减少或添加行数。

  年 月 日(单位盖章)

  注:须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下载:(盐人社发[2018]202号)关于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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