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株洲一级消防工程师考后资格复审时间5月1日至31日
来源 :考试网 2020-04-27
中根据2019年株洲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考后资格复审通知,2019年株洲一级消防工程师考后资格复审时间5月1日至31日,详情如下:
资格复审时间安排
(一)资格复审材料提交时间:5月1日-5月31日
(二)人社部门资格复审时间:6月1日-6月20日
(三)资格复审结果公示时间:6月30日前
如考生有特殊情况,资格复审时间可适当延迟:资格复审材料提交时间到8月1日前,人社部门资格复审时间至9月1日前,资格复审结果公示9月10日前。
如未在以上时间内提交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资格审查方式
一、采用分散式、分批式、日常式等非现场审核方式。
二、请考生按公告的材料要求于2020年5月31日前邮寄材料至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116号),务必在材料中附上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
三、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731-28681071。
人工核查对象
(一)2019年度一级消防工程师等六项资格考试考区选择为“株洲市”,成绩全科合格且存在以下情况的需进行考后现场人工核查(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1.凡在线报名服务平台无法核验或核验不通过的;
2.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
3.不适用网上比对核验告知承诺制的;
4.存在其他异常情况需现场人工核查的。
(二)上述考试2018年度考试成绩全科合格未及时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曾参加资格复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人员不再受理)
人工核查须提交的材料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44号)精神,资格审查部门要切实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大力简化办事手续,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各类无谓的证明,不得进行“循环证明”验证,尽可能使申请人办事方便顺畅。
(一)初审材料要求
1.《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用A4纸打印;2.毕业证件;3.身份证件;4.其它申请人需补充的辅证材料。
(二)人工核查材料要求
1.《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 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从事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
3.持教育部门学历的,出具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初审查验结果:
①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大专(含以上)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用人单位查验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取得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用人单位需查验在学信网免费申请的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相关申请资料准备情况详见学信网要求)。
②2005年6月及以后取得的湖南省中专学历证书,用人单位查验在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系统(认证结果。2005年6月前取得的湖南省中专学历证书,用人单位需查验省教育厅开具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特别提醒:教育部门核验未注册学历学位证书需要一定时间(20个工作日),请申请人提前做好准备。联系地址: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37号),电话:0731-82116082。
(三)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用人单位查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参照执行)。
(四)持党校学历的,用人单位查验党校官方网站毕业证书查询页面,网上无法查询的党校学历用人单位需查验党校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五)所有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考生需提供全日制学历佐证材料。
4.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5〕46号)有关“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照全日制大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 “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全日制中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规定,持技工院校毕业学历的,出具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初审查验材料:
①2005年至2013年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的查验结果页面。
②2015年以后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查验结果页面。
③其它年度毕业的,提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学籍认证查验结果。
5.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或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符合免考条件的相应证书、聘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6.报考条件中有明确规定的其他基础证书的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资格初审时,由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所在单位初审时,认为需留存备用备查的,可复印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原件退还申请人。
2.人工核查时,主要对初审查验结果进行审核,重点对初审单位出具的查询认证情况进一步确认。核查时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原件。
3. 所有材料复印件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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