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人事考试网2018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考前重要提示
来源 :河北人事考试网 2018-11-07
中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前重要提示
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本周末(11月10、11日)即将举行,我省分设石家庄和唐山两个考区,请应试人员做好考前准备工作,遵守考场纪律,勿越法律红线,诚信参考,共同维护人事考试环境。请关注以下几点考前注意事项:
1、请考生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仔细阅读准考证注意事项,核对考试地点,提前查看考点具体位置及乘车路线。由于道路施工、参考人员较多、没有足够公众停车位等原因,应试人员应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异地考生选择考点附近酒店入住,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避免交通拥堵、延误考试,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过期无效)摄像入场,开考5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2小时内不得离场。
2、本次考试的“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科目将采用“卷卡合一”试卷,答题卡印制在试卷封底内页,卷卡不一致将影响应试人员考试成绩。考生在考场收到试卷后,请先检查试卷的完整性、是否有破损,然后本人沿裁切线将答题卡小心撕下,请注意保持答题卡的整洁。考试期间我们还将继续使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取消考试成绩的处理。
3、为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我局将会同公安网监、无委会等部门共同防范和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及互联网作弊行为,对替考者和被替考者加大检查处罚力度,加大考场中其它违纪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31号令),其中,抄袭、互相传递考试信息等严重违纪行为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特别严重违纪行为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是国家规定的统一考试。《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的四种情形,即组织作弊、为他人实施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列入刑事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考后我们还将进行考试人员信息的大数据对比工作,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考试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的,属于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不仅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还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五年,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5、以上内容属考试组织机构考前履行“经提醒”事宜。
6、欢迎广大考生对我们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提供替考和高科技作弊行为线索。监督举报信箱:河北省人事考试局职称考试处(石家庄市师范街172号,邮编050051);举报电话:0311-83824748,电子举报信箱:hebzcks@126.com。
祝您考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