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8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通知
来源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06-10
中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消防总队关于公布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社局、消防支队,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34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2018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二、我省344人成绩合格,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和发放资格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消防总队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