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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厦门一级消防工程师报名费发票领取通知

来源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2017-01-03

关于领取2016年一级消防工程师、下半年翻驿考试报名费发票的通知

  2016年一级消防工程师、下半年翻驿考试报名费发票已到,领取发票要求:

  1、本人: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注:无准考证请提供在我中心网站http://www.xmks.gov.cn/examResult/testTypes.html成绩查询栏查询的报名序号)。

  2、代领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名序号)。

  领取日期:2017年元月5日起至一年内到本中心教材部领取。

  领取时间:正常上班时间内(8:00-11:30; 14:30-17:00)

  单位地址: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3楼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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