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领取时间及地点专题
来源 :考试网 2019-07-03
中2018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领取时间及地点专题
2018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领取已陆续开始,各位考生请及时前往相应地点领取,小编对各地证书领取信息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2018年一级消防工程师合格证书领取时间|地点专题(红色为已公布地区) | |||||||
地区导航 | |||||||
北 京 | 天 津 | 上 海 | 河 北 | 山 西 | 内蒙古 | 辽 宁 | 吉 林 |
江 苏 | 浙 江 | 安 徽 | 福 建 | 江 西 | 山 东 | 河 南 | 湖 北 |
湖 南 | 广 东 | 广 西 | 海 南 | 重 庆 | 四 川 | 贵 州 | 云 南 |
陕 西 | 甘 肃 | 青 海 | 宁 夏 | 黑龙江 | 新 疆 | 西 藏 | 课 程 |
地区 |
领取时间 |
领取地点 |
领取通知 |
2019年网校课程 |
北 京 | 7月1日至5日 |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北京市海淀区莲花苑3号楼) | 查看详情 | 教材精讲 |
江 西 | 每月的最后五个工作日 | 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附楼(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 | 查看详情 | 教材精讲 |
西 藏 | 6月26日至7月20日 | 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拉萨市八一北路西藏人力资源市场院内,综合服务楼4楼考务二科406房间) | 查看详情 | 教材精讲 |
新 疆 | 6月27日起 | 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安居北路119号) | 查看详情 | 教材精讲 |
湖 北 | 7月1日起 | 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湖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社保大楼附二楼,湖北省人事考试院办证窗口 | 查看详情 | 教材精讲 |
重 庆 | 7月3至9日 |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综合服务大厅(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2号楼2205室) | 查看详情 | 教材精讲 |
陕 西 | 7月4日至25日 | 西安市碑林区建设东路3号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区1号楼1层考务大厅 | 查看详情 | 教材精讲 |
山 东 | 正在领取 | 各人事考试中心 | 查看详情 | 教材精讲 |
江 苏 | 正在领取 | 各人事考试中心 | 查看详情 | 教材精讲 |
广 西 | 6月27日起 | 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南宁市怡宾路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窗口 | 查看详情 | 教材精讲 |
浙 江 | 6月27日至7月25日 | 申请快递 | 查看详情 | 教材精讲 |
安 徽 | 7月1日起 | 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C2座一楼二号大厅31窗口 | 查看详情 | 教材精讲 |
上 海 | 7月10日 |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受理大厅8号窗口 | 查看详情 | 教材精讲 |
辽 宁 | 7月11日至12日 |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B座(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B0102办公室) | 查看详情 | 教材精讲 |
黑龙江 | 7月4日至19日 | 详细地址 | 查看详情 | 教材精讲 |
吉 林 | 7月5日起 | 省人事考试中心3楼报名大厅 | 查看详情 | 教材精讲 |
海 南 | 7月1日至31日 | 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窗口 | 查看详情 | 教材精讲 |
福 建 | 每周一、三上午 |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服务中心 | 查看详情 | 教材精讲 |
山 西 | 7月8日至19日 | 各市消防救援支队 | 查看详情 | 教材精讲 |
广 东 | 7月8日至12日 | 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广东省人事考试局服务大厅 | 查看详情 | 教材精讲 |
云 南 | 正在领取 |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防火监督部技术处(昆明市官渡区珥季路龙马中心学校对面) | 查看详情 | 教材精讲 |
湖 南 | 已开始发放 |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 | 查看详情 | 教材精讲 |
内蒙古 | 7月15至16日 |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二楼大厅(地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包头大街原世纪五路) | 查看详情 | 教材精讲 |
天 津 | 7月17日至23日 | 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服务大厅 | 查看详情 | 教材精讲 |
河 北 | 正在领取 | 各人事考试中心 | 查看详情 | 教材精讲 |
四 川 | 正在领取 | 各人事考试中心 | 查看详情 | 教材精讲 |
宁 夏 | 7月23日起 | 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77号银川市民大厅C3厅) | 查看详情 | 教材精讲 |
河 南 | 8月20日起 | 省人社厅行政服务大厅(郑州市农业南路与祥盛街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出版大厦二楼) | 查看详情 | 教材精讲 |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必须在2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共同用印的《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