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案例分析》精选考题(7)
来源 :考试网 2020-04-29
中参考答案:
1.该厂房火灾危险性为丙类,属于高层厂房,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h,柱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5h,该厂房2?3层楼板耐火极限为0.9h,不满足要求。
整改措施:提高厂房2~3层楼板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h。
2.该厂房在平面布局与布置方面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① 储存塑料制品及各类原材料的仓库贴邻厂房建造,不符合规范要求。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丙类高层厂房与仓库的最小防火间距为13m。
② 锅炉房贴邻厂房建造,不符合规范要求。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丙类髙层厂房与锅炉房的最小防火间距为13m。
③ 在厂房的一个长边和一个短边设置消防车道,不符合规范要求。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厂房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④在二层、三层及五层仓库内为方便值夜班人员休息,在角落砌筑两堵3m高的墙分隔出一个房间,由于进出人员较少未设置房门。
解决方案:
①将仓库和锅炉房迁建至厂房的短边,将厂房与仓库和锅炉房相邻的外墙改造为防火墙。沿厂房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②当不需要贴邻建造时,可拆除贴邻建造的仓库和锅炉房或将其迁至防火间距外。沿厂房四周设置环形消防车道。③仓库内的休息室,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防火隔墙和l.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该厂房全长126m,宽36m,每层建筑面积4536㎡。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耐火等级为二级的高层丙类厂房,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2000㎡。耐火等级为二级的高层丙类2项物品仓库,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1000㎡。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上述面积可增加一倍。因此,一层和四层生产车间每层至少划分为2个防火分区,二层、三层和五层仓库每层至少划分为3个防火分区。
3.该厂房在防火分区与分隔方面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① 各层划分为2个63m×36m的防火分区,仓库层超过规定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②防火分区之间采用防火卷帘进行分隔,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仓库内防火分区必须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且防火卷帘的宽度大于分隔部位宽度的1/3。
解决方案:
① 将二层、三层和五层仓库每层至少划分为3个防火分区。
② 一层和四层生产车间防火分区之间采用防火墙或防火卷帘进行分隔,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大于12m; 二层、三层和五层仓库防火分区之间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
4.该厂房在安全疏散方面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① 厂房仅在两端设置楼梯间,不符合规范要求。
② 楼梯间釆用木板进行分隔,不符合规范要求。整改措施:
① 在对厂房按要求划分防火分区后,按每个防火分区不少于2部疏散楼梯设置。
②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厂房应设置封闭楼梯间,楼梯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不燃性墙体进行分隔,楼梯间的门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乙级防火门。
5.该厂房在其他方面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①系统设计喷水强度为8L/min·㎡,作用面积160㎡,持续喷水时间为lh,不符合规范要求。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二层和三层仓库的火灾危险等级为仓库危险级II级,五层仓库的火灾危险等级为仓库危险级III级,最大储物高度为4.5m,仓库危险级II级喷水强度应为12L/min·㎡,作用面积200㎡,持续喷水时间为2h。仓库危险级III级喷水强度应为20.5L/min·㎡,作用面积240㎡,持续喷水时间为1h。
②选用K=80的闭式喷头,不符合规范要求。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喷水强度大于8L/min·㎡时,宣采用流量系数K>80的喷头。
③ 喷头的布置间距为3.4m× 3.4m,不符合规范要求。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喷水强度大于等于12L/min·㎡正方形布置的边长不应大于3.0m。
④最大储物高度为4.5m,可能会造成喷头溅水盘与保护对象的垂直距离小于规定要求。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标准喷头溅水盘与保护对象的最小垂直距离为0.45m,其他喷头溅水盘与保护对象 的最小垂直距离为0.9m。
⑤在厂房的4个角落各放置2具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不符合规范要求。根据《建筑灭火器设计规范》,该厂房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为中危险级,A类火灾场所手提式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为20m,存在大量漏保护区域。
整改措施:
① 根据建筑内厂房和仓库各自的火灾危险等级确定喷水强度、作用面积和持续喷水时间。
② 在喷水强度大于8L/min·㎡的场所,选用流量系数K>80的喷头。
③ 调整喷头的布置间距,使喷水强度大于等于12L/min·㎡正方形布置的边长不大于3.0m。
④ 适当降低储物高度,使溉水盘与保护对象的垂直距离满足规定要求。
⑤ 增设手提式或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使保护区域全部覆盖。
6.拟建造的煤粉厂房在设计过程中的考虑存在的问题:
①厂房地沟可以与相邻厂房进行连通从而减少造价,不符合要求。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的乙类厂房内不宜设置地沟,确需设置时,其盖板应严密,地沟应采取防止可燃气体、 可燃蒸气和粉尘、纤维在地沟积聚的有效措施,且应在与相邻厂房连通处采用防火材料密封。
②由于该地区常年降雨量较多,为防止地而湿滑,在厂房地面铺设坚条纹防滑地板胶,不符合要求。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散发可燃粉尘、纤维的厂房,其内表面应平整、光滑,并易于清扫。
③贴邻厂房建造的总控制室采用耐火极限3.0h的防火隔墙进行分隔,厂房内的分控制室采用耐火极限2.0h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分隔,不符合要求。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总控制室应独立设置,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分控制室宜独立设置,当貼邻外墙设置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