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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二级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辅导资料:第二十讲设施防爆
来源 :考试网 2016-06-16
中2016二级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辅导资料:第二十讲 设施防爆
一、通风空调系统
一)检查内容
1.空气调节系统的选择
对含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粉尘、纤维的空气的甲、乙类厂房及丙类厂房,检查空气调节系统是否采取不循环使用的方式;对民用建筑内空气中含有容易起火或爆炸危险物质的房间,检查是否设置自然通风或独立的机械通风设施且其空气不循环使用。
2.管道的敷设
厂房内用于有爆炸危险场所的排风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和有爆炸危险的房间隔墙。甲、乙、丙类厂房内的送、排风管道宜分层设置。对排除有燃烧或爆炸危险气体、蒸气和粉尘的排风系统,检查排风管是否为明装,并采用金属管道直接通向室外安全地点。
3.通风设备的选型
对空气中含有易燃、易爆危险物质的房间,检查其送、排风系统是否选用防爆型的通风设备。当送风机布置在单独分隔的通风机房内且送风干管上设置防止回流设施时,可采用普通型的通风设备。对燃气锅炉房,检查是否选用防爆型的事故排风机,且排风量满足换气次数不少于12次/h。
4.除尘器、过滤器的设置
对排除含有燃烧和爆炸危险粉尘的空气的排风机,检查在进入排风机前的除尘器是否采用不产生火花的除尘器;对于遇水可能形成爆炸的粉尘,严禁采用湿式除尘器。
5.接地装置的设置
对排除有燃烧或爆炸危险气体、蒸气和粉尘的排风系统和燃油或燃气锅炉房的机械通风设施,检查其是否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二、供暖系统
一)检查内容
1.供暖方式的选择
(1)生产过程中散发的可燃气体、蒸气、粉尘、纤维与采暖管道、散热器表面接触,虽然采暖温度不高,也可能引起燃烧的厂房。
(2)生产过程中散发的粉尘受到水、水蒸汽的作用,能引起自燃和爆炸的厂房。
(3)生产过程中散发的粉尘受到水、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爆炸性气体的厂房。
2.供暖管道的敷设
供暖管道不得穿过存在与供暖管道接触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房间,必须穿过时,检查是否采用不燃材料隔热。
供暖管道与可燃物之间保持的距离满足以下要求:当温度大于100℃时,不小于100mm或采用不燃材料隔热;当温度不大于100℃时,不小于50mm或采用不燃材料隔热。
3.供暖管道和设备绝热材料的燃烧性能
对于甲、乙类厂房(仓库),建筑内供暖管道和设备的绝热材料采用不燃材料。
4.散热器表面的温度
在散发可燃粉尘、纤维的厂房内,散热器表面平均温度不得超过82.5℃。输煤廊的散热器表面平均温度不得超过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