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考点及例题:水喷雾灭火系统
来源 :考试网 2019-06-18
中03 水喷雾系统工作原理与适用范围
知识点:水喷雾灭火系统工作原理与适用范围
一、系统工作原理
火灾探测器发现火灾后,自动或手动打开雨淋报警阀组,同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给报警控制器,并启动消防水泵,通过供水管网到达水雾喷头,水雾喷头喷水灭火。
二、系统适用范围
按防护目的(灭火控火和防护冷却)不同而适用不同的范围。
(一)灭火控火的适用范围
1.固体火灾
2.可燃液体火灾
丙类液体火灾和饮料酒火灾,如燃油锅炉、发电机油箱、输油管。
3.电气火灾(必须是离心雾化喷头)
离心雾化喷头喷出的水雾具有良好的电气绝缘性,因此可用于扑灭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电缆隧道、电缆沟、电缆井、电缆夹层等处发生的电气火灾。
(二)防护冷却的适用范围
1)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生产、储存、装卸、使用设施和装置的防护冷却。
2)化工装置及管道,如加热器、反应器、蒸馏塔等的冷却防护。
三、水喷雾灭火系统设置场所
(一)固定式水喷雾灭火系统
1)燃油、燃气的锅炉房,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充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自备发电机房;
2)单台容量在40MW及以上的厂矿企业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单台容量在90MW及以上可燃油油浸电厂电力变压器,单台容量在125MW及以上的独立变电所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
3)输送机皮带、电缆、液氨储罐。
4)甲B、乙、丙类液体储罐,全压力、半冷冻式液化烃储罐,全冷冻式液化烃储罐。
(二)自动喷水—水喷雾混合配置系统
用水量比较少,保护对象比较单一的燃油、燃气锅炉房,可从自喷系统中引出。
(三)泡沫—水喷雾联用系统
适于用泡沫比水效果更好,灭火后需冷却,防复燃场所。
如某些水溶性液体火灾,单独喷水灭火时间长,火灾、水渍损失大;单喷泡沫运行维护费用高。
又如金属火灾泡沫灭火后,需冷却,防高温复燃。
主要用于公路隧道。
四、水喷雾灭火系统不适用范围
(一)不适宜水扑救的物质
1.过氧化物
2.遇水燃烧物
(二)使用水雾造成爆炸或破坏的场所
1.高温密闭容器、空间
水雾喷入急剧汽化压力急剧升高造成破坏或爆炸。
2.表面常高温状态可燃液体,水雾喷射造成飞溅,使火灾蔓延。
04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参数
知识点: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参数
一、水喷雾的工作压力与响应时间
防护目的 |
水雾喷头的工作压力 |
系统响应时间 |
灭火控火 |
≥0.35MPa |
≤60s |
冷却 |
≥0.20MPa |
≤60s(液化气生产、储存装置或装卸设施的防护冷却) |
甲B、乙、丙类液体储罐 |
≥0.15MPa |
|
响应时间是指由火灾报警设备发出信号至系统中最不利点水雾喷头喷出水雾的时间。 |
二、水喷雾灭火系统的保护面积
保护面积——保护对象全部暴露外表面面积。
作用:主要保护室外大型专用设施、设备,
同时保护室内设施、设备。
确定面积的原则
1.规则外表面面积;
2.不规则按最小规则形体外表面面积;
3.变压器扣除底面面积的外表面,包括油枕、冷却器外表面和集油坑投影面积;
4.分层敷设的电缆按整体包容最小规则形体外表面面积;
5.输送机皮带按上行皮带上表面面积;
6.开口可燃液体容器按液面面积确定;
7.用于室内保护对象可按室内建筑面积或保护对象的外表面积。
三、喷雾强度和持续喷雾时间
水压和流量应满足《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 50219-2014)的要求。
防护目的 |
保护对象 |
供给强度(L/min·m2) |
持续供给时间(h) |
响应时间(s) | |
灭火 |
固体物质火灾 |
15 |
1 |
60 | |
输送机皮带 |
10 |
1 |
60 | ||
液体火灾 |
闪点60~120℃的液体 |
20 |
0.5 |
60 | |
闪点高于120℃的液体 |
13 | ||||
饮料酒 |
20 | ||||
电气火灾 |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油断路器 |
20 |
0.4 |
60 | |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的集油坑 |
6 | ||||
电缆 |
13 |
防护冷却 |
甲B、乙、丙类液体储罐 |
固定顶罐 |
2.5 |
直径大于20m的固定顶罐为6h,其他为4h |
300 | ||
浮顶罐 |
2.0 | ||||||
相邻罐 |
2.0 | ||||||
液化烃或类似液体储罐 |
全压力、半冷冻式储罐 |
9 |
6 |
120 | |||
全冷冻式储罐 |
单、双容罐 |
罐壁 |
2.5 | ||||
罐顶 |
4 | ||||||
全容罐 |
罐顶泵平面、管道进出口等局部危险部位 |
20 | |||||
管带 |
10 | ||||||
液氨储罐 |
6 | ||||||
甲、乙类液体及可燃气体生产、输送、装卸设施 |
9 |
6 |
120 | ||||
液化石油气灌瓶间、瓶库 |
9 |
6 |
60 |
四、自动喷水—水喷雾混合配置系统设计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17)。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219-2014)。
2)高层水喷雾(量小)可由自喷直接引。
3)自动喷水配水干管或配水管供水的水喷雾系统,供水管水压、流量应满足要求。
五、泡沫—水喷雾联用系统设计
1)泡沫系统的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1-2010)执行。
2)泡沫供给时间≥10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