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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考点及例题:防火分隔设施与措施

来源 :考试网 2019-05-28

第三节 防火分隔设施与措施

  对建筑物进行防火分区的划分是通过防火分隔构件来实现的。具有阻止火势蔓延的作用,能把整个建筑空间划分成若干较小防火空间的建筑构件称为防火分隔构件。防火分隔构件可分为固定式和可开启关闭式两种。固定式包括普通砖墙、楼板、防火墙等,可开启关闭式包括防火门、防火窗、防火卷帘、防火水幕等。

  知识点:防火墙的设置要求

  防火墙是具有不少于3.00h耐火极限的不燃性实体墙。在设置时应满足以下6个方面的构造要求:

  1)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基础上或钢筋混凝土框架上。防火墙应截断可燃性墙体或难燃性墙体的屋顶结构,且应高出不燃性墙体屋面不小于40cm,高出可燃性墙体或难燃性墙体屋面不小于50cm。

  2)防火墙中心距天窗端面的水平距离小于4m,且天窗端面为可燃性墙体时,应采取防止火势蔓延的措施。建筑防火图示如下:

  3)建筑物外墙如为难燃性墙体时,防火墙应突出墙的外表面40cm,或防火墙带的宽度,从防火墙中心线起每侧不应小于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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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防火墙内不应设置排气道。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如必须开设时,应采用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严禁(建规6.1.5)穿过防火墙。其他管道如必须穿过时,应用防火封堵材料将缝隙紧密填塞。

  5)建筑物内的防火墙不宜设在转角处。如设在转角附近,内转角两侧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m。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m。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6.1.4 建筑内的防火墙不宜设在转角处。)

  6)设计防火墙时,应考虑防火墙一侧的屋架、梁、楼板等受到火灾的影响而破坏时,不致使防火墙倒塌。

  知识点:防火卷帘、防火门窗、防火分隔水幕的设置要求

  一、防火卷帘

  防火卷帘是在一定时间内,连同框架能满足耐火稳定性和完整性要求的卷帘,由帘板、卷轴、电动机、导轨、支架、防护罩和控制机构等组成。

  (一)设置要求

  1)除中庭外,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不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10m;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该部位宽度的1/3,且不应大于20m。

  2)防火卷帘应具有火灾时靠自重自动关闭的功能;不应采用水平、侧向防火卷帘。

  3)除另有规定外,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规范对所设置部位墙体的耐火极限要求。

  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门和卷帘的耐火试验方法》(GB/T 7633-2008)有关耐火完整性和耐火隔热性的判定条件时,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

  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仅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门和卷帘的耐火试验方法》(GB/T 7633-2008)有关耐火完整性的判定条件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05)的规定,但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该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

  防火卷帘应具有防烟性能,与楼板、梁、墙、柱之间的空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需在火灾时自动降落的防火卷帘,应具有信号反馈的功能。

  其他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火卷帘》(GB14102-2005)的规定。

  (二)设置部位

  防火卷帘一般设置在电梯厅、自动扶梯周围,中庭与楼层走道、过厅相通的开口部位,生产车间中大面积工艺洞口以及设置防火墙有困难的部位等。

  防火卷帘图片

  防火卷帘是在一定时间内,连同框架能满足耐火稳定性和完整性要求的卷帘,由帘板、卷轴、电动机、导轨、支架、防护罩和控制机构等组成。

  二、防火门窗

  (一)防火门

  防火门是指具有一定耐火极限,且在发生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门。建筑中设置的防火门,应保证门的防火和防烟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火门》(GB 12955-2008)的有关规定,并经消防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试验认证后才能使用。

  1.分类

  1)按耐火极限:防火门分为甲、乙、丙三级,耐火极限分别不低于1.50h、1.00h和0.50h,对应的分别应用于防火墙、疏散楼梯门和竖井检查门。

  2)按材料:可分为木质、钢质、复合材料防火门。

  3)按门扇结构:可分为带亮子、不带亮子;单扇、多扇。

  2.防火要求

  1)疏散通道上的防火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在关闭后应能从任一侧手动开启。

  2)用于疏散走道、楼梯间和前室的防火门,应能自动关闭;双扇和多扇防火门,应设置顺序闭门器。

  3)除允许设置常开防火门的位置外,其他位置的防火门均应采用常闭防火门。常闭防火门应在门扇的明显位置设置“保持防火门关闭”等提示标志。为方便平时经常有人通行而需要保持常开的防火门,在发生火灾时,应具有自动关闭和信号反馈功能,如设置与报警系统联动的控制装置和闭门器等。

  4)为保证分区间的相互独立,设在变形缝附近的防火门,应设在楼层较多的一侧,且门开启后不应跨越变形缝,防止烟火通过变形缝蔓延。

  5)平时关闭后应具有防烟性能。

  变形缝:由于温度变化,地基不均匀沉降和地震因素的影响,易使建筑发生变形或破坏,故在设计时应事先将房屋划分成若干个独立部分,使各部分能自由独立的变化。这种将建筑物垂直分开的预留缝称为变形缝。

  (二)防火窗

  防火窗是采用钢窗框、钢窗扇及防火玻璃制成的,能起到隔离和阻止火势蔓延的窗,一般设置在防火间距不足部位的建筑外墙上的开口或天窗,建筑内的防火墙或防火隔墙上需要观察等部位以及需要防止火灾竖向蔓延的外墙开口部位。

  防火窗按照安装方法可分为固定窗扇与活动窗扇两种。固定窗扇防火窗不能开启,平时可以采光,遮挡风雨,发生火灾时可以阻止火势蔓延;活动窗扇防火窗能够开启和关闭,起火时可以自动关闭,阻止火势蔓延,开启后可以排除烟气,平时还可以采光和通风。为了使防火窗的窗扇能够开启和关闭,需要安装自动和手动开关装置。

  防火窗的耐火极限与防火门相同。设置在防火墙、防火隔墙上的防火窗,应采用不可开启的窗扇或具有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功能。

  防火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火窗》(GB 16809-2008)的有关规定。

  (三)防火分隔水幕

  防火分隔水幕可以起到防火墙的作用,在某些需要设置防火墙或其他防火分隔物而无法设置的情况下,可采用防火水幕进行分隔。

  防火分隔水幕宜采用雨淋式水幕喷头,水幕喷头的排列不少于3排,水幕宽度不宜小于6m,供水强度不应小于2L/(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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