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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章节考点:第三篇第七章

来源 :考试网 2019-03-21

  第三节 系统型式的选择

  一、系统选择基本要求

  泡沫灭火系统主要适用于提炼、加工生产甲、乙、丙类液体的炼油厂、化工厂、油田、油库,为铁路油槽车装卸油品的鹤管栈桥、码头、飞机库、机场及燃油锅炉房、大型汽车库等。

  在火灾危险性大的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其他危险场所,灭火优越性非常明显。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宜选用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4.1.1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固定式、半固定式或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GB50016-2014

  8.3.10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灭火系统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罐容量大于 1000m³的固定顶罐应设置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2.罐壁高度小于 7m 或容量不大于 200m³的储罐可采用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

  3.其他储罐宜采用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4.1.2 储罐区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固定顶储罐,应选用液上喷射、液下喷射或半液下喷射系统;

  2.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和其他对普通泡沫有破坏作用的甲、乙、丙类液体固定顶储罐,应选用液上喷射系统或半液下喷射系统;

  3.外浮顶和内浮顶储罐应选用液上喷射系统;

  4.非水溶性液体外浮顶储罐、内浮顶储罐、直径>18m 的固定顶储罐及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立式储罐,不得选用泡沫炮作为主要灭火设施;

  5.高度大于 7m 或直径大于 9m 的固定顶储罐,不得选用泡沫枪作为主要灭火设施。

  5.2.1 丙类固定顶与内浮顶油罐,单罐容量小于 10000m³的甲、乙类固定顶与内浮顶油罐,当选用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时,宜为固定式。

  1.0.3 含有下列物质的场所,不应选用泡沫灭火系统:

  1.硝化纤维、炸药等在无空气的环境中仍能迅速氧化的化学物质和强氧化剂;

  2.钾、钠、烷基铝、五氧化二磷等遇水发生危险化学反应的活泼金属和化学物质。

  二、系统适用场所

  【2015 年真题】新建一个内浮顶原油储罐,容量为 6000m³,采用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时,宜选用( )泡沫灭火系统。

  A.固定 B.移动

  C.半固定 D.半移动

  【答案】A

  第四节 系统的设计要求

  一、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一)基本要求

  4.1.3 储罐区泡沫灭火系统扑救一次火灾的泡沫混合液设计用量,应按罐内用量、该罐辅助泡沫枪用量、管道剩余量三者之和最大的储罐确定。

  4.1.4 设置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储罐区,应配置用于扑救液体流散火灾的辅助泡沫枪,泡沫枪的数量及其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表 4.1.4 的规定。每支辅助泡沫枪的泡沫混合液流量不应小于 240L/min。

  4.1.5 当储罐区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泡沫混合液流量大于或等于 100L/s 时,系统的泵、比例混合装置及其管道上的控制阀、干管控制阀宜具备远程控制功能。

  4.1.8 采用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储罐区,宜沿防火堤外均匀布置泡沫消火栓,且泡沫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 60m。

  4.1.9 储罐区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应具备半固定式系统功能。

  4.1.10 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应满足在泡沫消防水泵或泡沫混合液泵启动后,将泡沫混合液或泡沫输送到保护对像的时间不大于 5min。

  (二)固定顶储罐

  4.2.1 固定顶储罐的保护面积应按其横截面积确定。

  4.2.2 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及连续供给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非水溶性液体储罐液上喷射系统,其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和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表4.2.2-1 的规定;

  2.非水溶性液体储罐液下或半液下喷射系统,其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不应小于 5.0L/(min·m2)、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 40min

  4.2.3 液上喷射系统泡沫产生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泡沫产生器的型号及数量,应根据本规范第 4.2.1 条和第 4.2.2 条计算所需的泡沫混合液流量确定,且设置数量不应小于表 4.2.3 的规定。

  2 当一个储罐所需的泡沫产生器数量大于 1 个时,宜选用同规格的泡沫产生器,且应沿罐周均匀布置;

  3.水溶性液体储罐应设置泡沫缓冲装置。

  (三)外浮顶储罐

  4.3.1 钢制单盘式与双盘式外浮顶储罐的保护面积,应按罐壁与泡沫堰板间的环形面积确定。

  4.3.2 非水溶性液体的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不应小于 12.5L/(min·㎡),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 30min,单个泡沫产生器的最大保护周长应符合表 4.3.2 的规定。

  4.3.3 外浮顶储罐泡沫堰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泡沫喷射口设置在罐壁顶部,密封或挡雨板上方时,泡沫堰板应高出密封 0.2m;当泡沫喷射口设置在金属挡雨板下部时,泡沫堰板高度不应小于 0.3m;

  2.当泡沫喷射口设置在罐壁顶部时,泡沫堰板与罐壁的间距不应小于 0.6m;当泡沫喷射口设置在浮顶上时,泡沫堰板与罐壁的间距不宜小于 0.6m;

  3.应在泡沫堰板的最低部位设置排水孔,排水孔的开孔面积宜按每 1 ㎡环形面积 280 ㎡确定,排水孔高度不宜大于 9mm。

  4.3.4 泡沫产生器与泡沫喷射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泡沫产生器的型号和数量应按本规范第 4.3.2 条的规定计算确定;

  2.泡沫喷射口设置在罐壁顶部时,应配置泡沫导流罩;

  3.泡沫喷射口设置在浮顶上时,其喷射口应采用两个出口直管段的长度均不小于其直径

  5 倍的水平 T 形管,且设置在密封或挡雨板上方的泡沫喷射口在伸入泡沫堰板后应向下倾斜30°~60°。

  (四)内浮顶储罐

  4.4.1 钢制单盘式、双盘式与敞口隔舱式内浮顶储罐的保护面积,应按罐壁与泡沫堰板间的环形面积确定;其他内浮顶储罐应按固定顶储罐对待。

  4.4.2 钢制单盘式、双盘式与敞口隔舱式内浮顶储罐的泡沫堰板设置、单个泡沫产生器保护周长及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与连续供给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泡沫堰板与罐壁的距离不应小于 0.55m,其高度不应小于 0.5m;

  2.单个泡沫产生器保护周长不应大于 24m;

  3.非水溶性液体的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不应小于 12.5L/(min·㎡);

  4.水溶性液体的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不应小于本规范第 4.2.2 条第 3 款规定的 1.5 倍;

  5.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 30min。

  【2015 年真题】某储罐区有 4 个固定顶轻柴油储罐,单罐容积为 2000m³,设置了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该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保护面积应按( )确定。

  A.储罐罐壁与泡沫堰板间的环形面积

  B.储罐表面积

  C.储罐横截面积

  D.防火堤内的地面面积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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