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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章节辅导:第三篇第九章第三节

来源 :考试网 2018-09-22

  四、布线设计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包括供电线路、信号传输线路和控制线路,这些线路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完成报警和控制功能的重要设施,特别是在火灾条件下,线路的可靠性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能够保持长时间工作的先决条件。

  (一)布线设计的一般规定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和50V以下供电的控制线路,应采用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300/500V的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采用交流220/380V的供电和控制线路,应采用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450/750V的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传输线路的线芯截面选择,除应满足自动报警装置技术条件的要求外,还应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铜芯绝缘导线和铜芯电缆线芯的最小截面面积,不应小于表3-9-7的规定。

  表3-9-7铜芯绝缘导线和铜芯电缆线芯的最小截面面积

序号

类别

线芯的最小截面面积(m㎡)

1

穿管敷设的绝缘导线

1.00

2

线槽内敷设的绝缘导线

0.75

3

多芯电缆

0.50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供电线路和传输线路设置在室外时,应埋地敷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供电线路和传输线路设置在地(水)下隧道或湿度大于90%的场所时,线路及接线处应做防水处理。

  采用无线通信方式的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无线通信模块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额定通信距离的75%;

  (2)无线通信模块应设置在明显部位,且应有明显标识。

  (二)室内布线设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应采用金属管、可挠(金属)电气导管、B1级以上的钢性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保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供电线路、消防联动控制线路应采用耐火铜芯电线电缆,报警总线、消防应急广播和消防专用电话等传输线路应采用阻燃或阻燃耐火电线电缆。线路暗敷设时,宜采用金属管、可挠(金属)电气导管或B1级以上的刚性塑料管保护,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的结构层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0mm;线路明敷设时,应采用金属管、可挠(金属)电气导管或金属封闭线槽保护。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可明敷。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用的电缆竖井,宜与电力、照明用的低压配电线路电缆竖井分别设置。如受条件限制必须合用时,应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用的电缆和电力、照明用的低压配电线路电缆分别布置在竖井的两侧。不同电压等级的线缆不应穿入同一根保护管内,当合用同一线槽时,线槽内应有隔板分隔。

  采用穿管水平敷设时,除报警总线外,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不应穿入同一根管内。从接线盒、线槽等处引到探测器底座盒、控制设备盒、扬声器箱的线路,均应加金属保护管保护。

  火灾探测器的传输线路,宜选择不同颜色的绝缘导线或电缆。正极"+"线应为红色,负极"-"线应为蓝色或黑色。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导线的颜色应一致,接线端子应有标号。

  五、消防联动控制设计要求

  消防联动控制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接收到火灾报警信号后进行自动灭火的重要功能,科学合理地设计控制逻辑,是发挥其联动控制功能的先决条件。

  (一)消防联动控制设计的一般规定

  在火灾报警后经逻辑确认(或人工确认),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在3s内按设定的控制逻辑准确发出联动控制信号给相应的消防设备,当消防设备动作后将动作信号反馈给消防控制室并显示。

  消防联动控制器的电压控制输出应采用直流24V,其电源容量应满足受控消防设备同时启动且维持工作的控制容量要求,当供电线路压降超过5%时,其直流24V电源应由现场提供。

  消防联动控制器与各个受控设备之间的接口参数应能够兼容和匹配。

  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风机的控制设备,除应采用联动控制方式外,还应在消防控制室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或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采用直接手动控制,手动控制盘上的启停按钮应与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风机的控制箱(柜)直接用控制线或控制电缆连接。

  应根据消防设备的启动电流参数,结合设计的消防供电线路负荷或消防电源的额定容量,分时启动电流较大的消防设备。

  需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的消防设备,其联动触发信号应采用两个报警触发装置报警信号的“与”逻辑组合。

  (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1.湿式系统和干式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1)湿式系统和干式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的动作信号作为系统启动的联动触发信号,直接控制启动喷淋消防泵,系统的联动控制不受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影响。

  (2)湿式系统和干式系统的手动控制设计

  将喷淋消防泵控制箱(柜)的启动、停止按钮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上,直接手动控制喷淋消防泵的启动与停止。

  (3)水流指示器、信号阀、压力开关、喷淋消防泵的启动和停止的动作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2.预作用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1)预作用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由同一报警区域内两只及两只以上独立的感烟火灾探测器或一只感烟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与”逻辑),作为预作用阀组开启的联动触发信号。消防联动控制器在接收到满足逻辑关系的联动触发信号后,联动控制预作用阀组的开启,使系统转变为湿式系统;当系统设有快速排气装置时,同时联动控制排气阀前的电动阀的开启。湿式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第1条的规定。

  (2)预作用系统的手动控制设计

  将喷淋消防泵控制箱(柜)的启动和停止按钮、预作用阀组和快速排气阀入口前的电动阀的启动和停止按钮,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上,直接手动控制喷淋消防泵的启动、停止及预作用阀组和电动阀的开启。

  (3)水流指示器、信号阀、压力开关、喷淋消防泵的启动和停止的动作信号,有压气体管道气压状态信号和快速排气阀入口前电动阀的动作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3.雨淋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1)雨淋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由同一报警区域内两只及两只以上独立的感烟火灾探测器或一只感烟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与”逻辑),作为雨淋阀组开启的联动触发信号。消防联动控制器在接收到满足逻辑关系的联动触发信号后,联动控制雨淋阀组的开启。

  (2)雨淋系统的手动控制设计

  将雨淋消防泵控制箱(柜)的启动和停止按钮、雨淋阀组的启动和停止按钮,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上,直接手动控制雨淋消防泵的启动、停止及雨淋阀组的开启。

  (3)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雨淋阀组、雨淋消防泵的启动和停止的动作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4.自动控制的水幕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1)自动控制的水幕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①自动控制的水幕系统用于防火卷帘的保护时,由防火卷帘下落到楼板面的动作信号与本报警区域内任一火灾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与”逻辑)作为水幕阀组启动的联动触发信号,消防联动控制器在接收到满足逻辑关系的联动触发信号后,联动控制水幕系统相关控制阀组的启动。

  ②仅用水幕系统作为防火分隔时,由该报警区域内两只独立的感温火灾探测器的火灾报警信号(“与”逻辑)作为水幕阀组启动的联动触发信号,在联动触发信号的逻辑关系满足后,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水幕系统相关控制阀组的启动。

  (2)自动控制的水幕系统的手动控制设计

  将水幕系统相关控制阀组和消防泵控制箱(柜)的启动、停止按钮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上,直接手动控制消防泵的启动、停止及水幕系统相关控制阀组的开启。

  (3)压力开关、水幕系统相关控制阀组和消防泵的启动、停止的动作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三)消火栓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1.消火栓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1)消火栓系统出水干管上设置的低压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设置的流量开关或报警阀压力开关等信号作为触发信号,直接控制启动消火栓泵,消火栓泵的联动控制不受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影响。

  (2)当建筑内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消火栓按钮的动作信号作为报警信号及启动消火栓泵的联动触发信号,消防联动控制器在接收到满足逻辑关系的联动触发信号后,联动控制消火栓泵的启动。

  2.消火栓系统的手动控制设计

  将消火栓泵控制箱(柜)的启动、停止按钮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上,直接手动控制消火栓泵的启动与停止。

  3.消火栓泵的动作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四)气体(泡沫)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气体(泡沫)灭火系统应由专用的气体(泡沫)灭火控制器控制。在防护区域内设有手动与自动控制转换装置的系统,其手动或自动控制方式的工作状态应在防护区内、外的手动、自动控制状态显示装置上显示,该状态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气体(泡沫)灭火控制器直接连接火灾探测器时,气体(泡沫)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由同一防护区域内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或防护区外的紧急启动信号,作为系统的联动触发信号,探测器的组合宜采用感烟火灾探测器和感温火灾探测器,各类探测器应按相关规定分别计算保护面积;

  (2)任一防护区域内设置的感烟火灾探测器、其它类型火灾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首次报警信号作为系统的首个联动触发信号,气体(泡沫)灭火控制器在接收到首个联动触发信号后,启动设置在该防护区内的火灾声光警报器;

  (3)同一防护区域内与首次报警的火灾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相邻的感温火灾探测器、火焰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作为系统的后续联动触发信号,气体(泡沫)灭火控制器在接收到后续联动触发信号后,执行以下联动操作:

  ①关闭防护区域的送、排风机及送排风阀门;

  ②停止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及关闭设置在该防护区域的电动防火阀;

  ③联动控制防护区域开口封闭装置的启动,包括关闭防护区域的门、窗;

  ④启动气体(泡沫)灭火装置,气体(泡沫)灭火控制器可设定不大于30s的延迟喷射时间;

  (4)平时无人工作的防护区,可设置为无延迟的喷射,气体(泡沫)灭火控制器在接收到满足联动逻辑关系的首个联动触发信号后,执行以下联动操作:

  ①关闭防护区域的送、排风机及送排风阀门;

  ②停止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及关闭设置在该防护区域的电动防火阀;

  ③联动控制防护区域开口封闭装置的启动,包括关闭防护区域的门、窗;

  在接收到满足联动逻辑关系的后续联动触发信号后,启动气体(泡沫)灭火装置。

  (5)气体灭火防护区出口外上方应设置表示气体喷洒的火灾声光警报器,指示气体释放的声信号应与该保护对象中设置的火灾声警报器的声信号有明显区别。启动气体(泡沫)灭火装置的同时,应启动设置在防护区入口处表示气体喷洒的火灾声光警报器;组合分配系统应首先开启相应防护区域的选择阀,然后启动气体(泡沫)灭火装置。

  气体(泡沫)灭火控制器不直接连接火灾探测器时,气体(泡沫)灭火系统的联动触发信号应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联动触发信号和联动控制均应符合上述要求。

  4.气体(泡沫)灭火系统的手动控制设计

  (1)在防护区疏散出口的门外应设置气体(泡沫)灭火装置的手动启动和停止按钮,手动启动按钮按下时,气体(泡沫)灭火控制器应执行以下联动操作:

  ①关闭防护区域的送、排风机及送排风阀门;

  ②停止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及关闭设置在该防护区域的电动防火阀;

  ③联动控制防护区域开口封闭装置的启动,包括关闭防护区域的门、窗;

  ④启动设置在防护区入口处表示气体喷洒的火灾声光警报器。

  手动停止按钮按下时,气体(泡沫)灭火控制器应停止正在执行的联动操作。

  (2)气体(泡沫)灭火控制器上应设置对应于不同防护区的手动启动和停止按钮,手动启动按钮按下时,气体(泡沫)灭火控制器应执行以下联动操作:

  ①关闭防护区域的送、排风机及送排风阀门;

  ②停止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及关闭设置在该防护区域的电动防火阀;

  ③联动控制防护区域开口封闭装置的启动,包括关闭防护区域的门、窗;

  ④启动设置在防护区入口处表示气体喷洒的火灾声光警报器。

  手动停止按钮按下时,气体(泡沫)灭火控制器应停止正在执行的联动操作。

  (3)气体(泡沫)灭火装置启动及喷放各阶段的联动控制及系统的反馈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系统的联动反馈信号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气体(泡沫)灭火控制器直接连接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

  ②选择阀的动作信号;

  ③压力开关的动作信号。

  (五)防烟排烟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1.防烟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1)由加压送风口所在防火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与”逻辑),作为送风口开启和加压送风机启动的联动触发信号,消防联动控制器在接收到满足逻辑关系的联动触发信号后,联动控制火灾层和相关层前室等需要加压送风场所的加压送风口开启和加压送风机启动。

  (2)由同一防烟分区内且位于电动挡烟垂壁附近的两只独立的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与”逻辑)作为电动挡烟垂壁降落的联动触发信号,消防联动控制器在接收到满足逻辑关系的联动触发信号后,联动控制电动挡烟垂壁的降落。

  2.排烟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1)由同一防烟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与”逻辑)作为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开启的联动触发信号,消防联动控制器在接收到满足逻辑关系的联动触发信号后,联动控制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的开启,同时停止该防烟分区的空气调节系统。

  (2)由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开启的动作信号作为排烟风机启动的联动触发信号,消防联动控制器在接收到满足逻辑关系的联动触发信号后,联动控制排烟风机的启动。

  3.防烟系统、排烟系统的手动控制设计

  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上手动控制送风口、电动挡烟垂壁、排烟口、排烟窗、排烟阀的开启或关闭及防烟风机、排烟风机等设备的启动或停止,防烟、排烟风机的启动、停止按钮应采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上,并应直接手动控制防烟、排烟风机的启动与停止。

  4.送风口、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开启和关闭的动作信号,防烟、排烟风机启动和停止及电动防火阀关闭的动作信号,均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5.排烟风机入口处的总管上设置的280℃排烟防火阀在关闭后应直接联动控制风机停止,排烟防火阀及风机的动作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六)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1.防火门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1)由常开防火门所在防火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与”逻辑),作为常开防火门关闭的联动触发信号,消防联动控制器在接收到满足逻辑关系的联动触发信号后,联动控制防火门关闭或向防火门监控器发出联动触发信号,由防火门监控器联动控制防火门关闭。

  (2)疏散通道上各防火门的开启、关闭及故障状态信号应反馈至防火门监控器。

  2.疏散通道上设置的防火卷帘的联动控制设计

  防火卷帘的升降应由防火卷帘控制器控制,防火卷帘的联动触发信号可以由火灾报警控制器连接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组成,也可以由防火卷帘控制器直接连接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组成。防火卷帘控制器直接连接在火灾探测器上时,防火卷帘控制器在接收到满足逻辑关系的联动触发信号后,按规定的控制时序联动控制防火卷帘的下降。防火卷帘控制器不直接连接在火灾探测器上时,消防联动控制器在接收到满足逻辑关系的联动触发信号后,按规定的控制逻辑时序向防火卷帘控制器发出联动控制信号,由防火卷帘控制器控制防火卷帘的下降。

  防火卷帘下降至距楼板面1.8m处、下降到楼板面的动作信号和防火卷帘控制器直接连接的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1)疏散通道上设置的防火卷帘的联动控制设计

  ①防火分区内任两只独立的感烟火灾探测器或任一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作为防火卷帘下降的首个联动触发信号,防火卷帘控制器在接收到满足逻辑关系的联动触发信号后,联动控制防火卷帘下降至距楼板面 1.8m处;

  ②任一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作为防火卷帘下降的后续联动触发信号,防火卷帘控制器在接收到满足逻辑关系的联动触发信号后,联动控制防火卷帘下降到楼板面;

  ③在卷帘的任一侧距卷帘纵深0.5m~5m内应设置不少于2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温火灾探测器;

  (2)疏散通道上设置的防火卷帘的手动控制设计

  由防火卷帘两侧设置的手动控制按钮控制防火卷帘的升降。

  3.非疏散通道上设置的防火卷帘的联动控制设计

  (1)非疏散通道上设置的防火卷帘的联动控制设计

  由防火卷帘所在防火分区内任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与”逻辑),作为防火卷帘下降的联动触发信号,防火卷帘控制器在接收到满足逻辑关系的联动触发信号后,联动控制防火卷帘直接下降到楼板表面。

  (2)非疏散通道上设置的防火卷帘的手动控制设计

  由防火卷帘两侧设置的手动控制按钮控制防火卷帘的升降,并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上手动控制防火卷帘的降落。

  (七)电梯的联动控制设计

  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具有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强制所有电梯停于首层或电梯转换层的功能。.电梯运行状态信息和停于首层或转换层的反馈信号,应传送给消防控制室显示,轿箱内应设置能直接与消防控制室通话的专用电话。

  (八)火灾警报和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火灾声光警报器,并应在确认火灾后启动建筑内的所有火灾声光警报器。未设置消防联动控制器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声光警报器应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控制;设置消防联动控制器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声光警报器应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控制。公共场所宜设置具有同一种火灾变调声的火灾声警报器;具有多个报警区域的保护对象,宜选用带有语音提示的火灾声警报器;学校、工厂等各类日常使用电铃的场所,不应使用警铃作为火灾声警报器。火灾声警报器设置带有语音提示功能时,应同时设置语音同步器。

  同一建筑内设置多个火灾声警报器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同时启动和停止所有火灾声警报器的工作。火灾声警报器单次发出火灾警报时间宜为8~20s,同时设有消防应急广播时,火灾声警报应与消防应急广播交替循环播放。

  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应设置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的联动控制信号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当确认火灾后,应同时向全楼进行广播。

  消防应急广播的单次语音播放时间宜为10s~30s,应与火灾声警报器分时交替工作,可采取1次声警报器播放、1次或2次消防应急广播播放的交替工作方式循环播放。

  在消防控制室应能手动或按预设控制逻辑联动控制选择广播分区、启动或停止应急广播系统,并应能监听消防应急广播。在通过传声器进行应急广播时,应自动对广播内容进行录音。消防控制室内应能显示消防应急广播的广播分区的工作状态。消防应急广播与普通广播或背景音乐广播合用时,应具有强制切入消防应急广播的功能。

  (九)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1.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1)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启动应急照明控制器实现;

  (2)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实现;

  (3)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消防应急照明配电箱实现。

  2.当确认火灾后,由发生火灾的报警区域开始,顺序启动全楼疏散通道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系统全部投入应急状态的启动时间不应大于5s。

  (十)相关联动控制设计

  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具有切断火灾区域及相关区域的非消防电源的功能,当需要切断正常照明时,宜在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动作前切断。

  火灾时可立即切断的非消防电源有:普通动力负荷、自动扶梯、排污泵、空调用电、康乐设施、厨房设施等。火灾时不应立即切掉的非消防电源有:正常照明、生活给水泵、安全防范系统设施、地下室排水泵、客梯和I~III类汽车库作为车辆疏散口的提升机。

  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具有自动打开涉及疏散的电动栅杆等的功能,宜开启相关区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摄像机监视火灾现场。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具有打开疏散通道上由门禁系统控制的门和庭院的电动大门的功能,并应具有打开停车场出入口挡杆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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