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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章节辅导:第一篇第一章第二节

来源 :考试网 2018-06-28

第二节燃烧类型

  燃烧可从着火方式、持续燃烧形式、燃烧物形态、燃烧现象等不同角度做不同的分类。掌握燃烧类型的有关常识,对于了解物质燃烧机理、火灾危险性的评定,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燃烧类型分类

  按照燃烧形成的条件和发生瞬间的特点,可分为四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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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闪燃

  闪燃是指易燃或可燃液体(包括可熔化的少量固体,如石蜡、樟脑、萘等)挥发出来的蒸气分子与空气混合后,达到一定的浓度时,遇火源产生一闪即灭的现象。发生闪燃的原因是:易燃或可燃液体在闪燃温度下蒸发的速度比较慢,蒸发出来的蒸气仅能维持一刹那的燃烧,来不及补充新的蒸气维持稳定的燃烧,因而一闪就灭了。但闪燃却是引起火灾事故的先兆之一。闪点即是指易燃或可燃液体表面产生闪燃的最低温度。

  (二)着火

  可燃物在与空气共存的条件下,当达到某一温度时,与着火源接触即能引起燃烧,并在着火源离开后仍能持续燃烧,这种持续燃烧的现象叫着火。着火就是燃烧的开始,并且以出现火焰为特征。着火是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燃烧现象。如用火柴去点柴草、汽油、液化石油气等,就会引起它们着火。可燃物开始持续燃烧所需的最低温度称为着火点,即燃点。

  (三)自燃

  可燃物质在没有外部火花、火焰等火源的作用下,因受热或自身发热并蓄热所产生的自然燃烧,称为自燃。即物质在无外界引火源条件下,由于其本身内部所发生的生物、物理或化学变化而产生热量并积蓄,使温度不断上升,自然燃烧起来的现象。自燃点是指可燃物发生自燃的最低温度。

  根据热的来源不同,可将自燃分为受热自燃和本身自燃两种。受热自燃是指没有外界明火的直接作用,而是受外界热源影响引起的自燃。引起受热自燃的主要原因有接触灼热物体、直接用火加热、摩擦生热、化学反应、绝热压缩、热辐射作用。本身自燃是指没有外界热源作用,靠物质内部发生生物、物理、化学等作用产生热量引起的自燃。引起本身自燃的原因有氧化生热、分解生热、聚合生热、吸附生热、发酵生热。黄磷暴露于空气中自燃是最典型的本身自燃现象。

  部分植物或其产物,如干草、谷草、麦秸、稻草、三叶草、树叶、麦芽、锯末、甘蔗渣、苞米芯、原棉、苎麻等,部分浸油物品,如浸有油脂的棉花、棉纱、棉布、纸、麻、毛、丝绸和金属粉末等,是常见的自燃物质。消防工程师考试QQ群:491289219 最新最全课程添加QQ:564007260查看更新

  (四)爆炸

  爆炸是指物质由一种状态迅速地转变成另一种状态,并在瞬间以机械功的形式释放出巨大的能量,或是气体、蒸气在瞬间发生的剧烈膨胀等现象。爆炸最重要的一个特征是爆炸点周围发生剧烈的压力突变,这种压力突变就是爆炸产生破坏作用的原因。作为燃烧类型之一的爆炸主要指化学爆炸,关于爆炸的具体分类及其各自特点详见本篇第三章第一节。

  二、闪点、燃点、自燃点的概念

  气体、液体、固体物质的燃烧各有特点,通常根据不同燃烧类型,用不同的燃烧性能参数来分别衡量气体、液体、固体可燃物的燃烧特性。

  (一)闪点

  1.闪点的定义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液体挥发的蒸气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遇火源能够闪燃的液体最低温度(采用闭杯法测定),称为闪点。

  2.闪点的意义

  闪点是可燃性液体性质的主要标志之一,是衡量液体火灾危险性大小的重要参数。闪点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反之则越小。闪点与可燃性液体的饱和蒸气压有关,饱和蒸气压越高,闪点越低。当液体的温度高于其闪点时,液体随时有可能被火源引燃或发生自燃,若液体的温度低于闪点,则液体是不会发生闪燃的,更不会发生着火。常见的几种易燃或可燃液体的闪点如表1-1-1所示。

  表1-1-1 常见的几种易燃或可燃液体的闪点

名称

闪点(℃)

名称

闪点(℃)

汽油

-50

二硫化碳

-30

煤油

38~74

甲醇

11

酒精

12

丙酮

-18

-14

乙醛

-38

乙醚

-45

松节油

35

  3.闪点在消防上的应用

  闪点是判断液体火灾危险性大小以及对可燃性液体进行分类的主要依据。可燃性液体的闪点越低,其火灾危险性也越大。例如,汽油的闪点为-50℃,煤油的闪点为38~74℃,显然汽油的火灾危险性就比煤油大。根据闪点的高低,可以确定生产、加工、储存可燃性液体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类别:闪点<28℃的为甲类;闪点≥28℃至<60℃的为乙类;闪点≥60℃的为丙类(详见第二篇第二章)。

  (二)燃点

  1.燃点的定义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应用外部热源使物质表面起火并持续燃烧一定时间所需的最低温度,称为燃点。

  2.常见可燃物的燃点

  可燃物的温度没有达到燃点时是不会着火的,物质的燃点越低,越易着火。某些常见可燃物的燃点如表1-1-2所示。

  表1-1-2 几种常见可燃物的燃点

物质名称

燃点(℃)

物质名称

燃点(℃)

蜡烛

190

棉花

210~255

松香

216

布匹

200

橡胶

120

木材

250~300

纸张

130~230

豆油

220

  3.燃点与闪点的关系

  易燃液体的燃点一般高出其闪点1~5℃,且闪点越低,这一差值越小,特别是在敞开的容器中很难将闪点和燃点区分开来。因此,评定这类液体火灾危险性大小时,一般用闪点。对于闪点在100℃以上的可燃液体,闪点和燃点差值达30℃,这类液体一般情况下不易发生闪燃,也不宜用闪点去衡量它们的火灾危险性。固体的火灾危险性大小一般用燃点来衡量。

  (三)自燃点

  1.自燃点的定义

  在规定的条件下,可燃物质产生自燃的最低温度,称为自燃点。在这一温度时,物质与空气(氧)接触,不需要明火的作用,就能发生燃烧。

  2.常见可燃物的自燃点

  自燃点是衡量可燃物质受热升温导致自燃危险的依据。可燃物的自燃点越低,发生自燃的危险性就越大。某些常见可燃物在空气中的自燃点如表1-1-3所示。

  表1-1-3 某些常见可燃物在空气中的自燃点

物质名称

自燃点(℃)

物质名称

自燃点(℃)

氢气

400

丁烷

405

一氧化碳

610

乙醚

160

硫化氢

260

汽油

530~685

乙炔

305

乙醇

423

  3.影响自燃点变化的规律

  不同的可燃物有不同的自燃点,同一种可燃物在不同的条件下自燃点也会发生变化。可燃物的自燃点越低,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就越大。

  对于液体、气体可燃物,其自燃点受压力、氧浓度、催化、容器的材质和内径等因素的影响。而固体可燃物的自燃点,则受受热熔融、挥发物的数量、固体的颗粒度、受热时间等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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