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章节讲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来源 :考试网 2017-12-14
中6-1统设备的设计及设置
6.1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设计容量
6.1.1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设计容量
所连接的探测器、手报和模块等设备总数和地址总数均不应超过3200点,每一总线回路连接设备总数不超200点,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10%的余量。
6.1.2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设计容量
所连接的设备总数和地址总数均不应超过1600点,每一总线回路连接设备总数不超100点,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10%的余量。
6.2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设置
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等在消防控制室内的布置,应符合以下规定: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 应小于1.5 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 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 m。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 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与建筑其他弱电系统合用的消防控制室 内,消防设备应集中设置,并应与其他设备间 有明显间隔。
6.3火灾探测器的设置
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确定建筑中设置点型火灾探测器的数量,首先要确定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及保护半径。探测器的保护面积指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 的面积,保护半径是指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 探测的单向最大水平距离。
表6.2-1 点型火灾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
火灾探测器的种类 |
地面面积S/m2 |
房间高度h/m |
一只探测器的保护面积A和保护半径R | |||||
屋顶坡度θ | ||||||||
θ≤15° |
15°<θ≤30° |
θ>30° | ||||||
A/m2 |
R/m |
A/m2 |
R/m |
A/m2 |
R/m | |||
感烟火灾探测器 |
S≤80 |
h≤12 |
80 |
6.7 |
80 |
7.2 |
80 |
8.0 |
S>80 |
6<h≤12 |
80 |
6.7 |
100 |
8.0 |
120 |
9.9 | |
h≤6 |
60 |
5.8 |
80 |
7.2 |
100 |
9.0 | ||
感温火灾探测器 |
S≤30 |
h≤8 |
30 |
4.4 |
30 |
4.9 |
30 |
5.5 |
S>30 |
h≤8 |
20 |
3.6 |
30 |
4.9 |
40 |
6.3 | |
注:建筑高度不超过14m的封闭探测空间,且火灾初期会产生大量的烟时,可设置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
探测器安装间距
6.3探测器的设置数量
一个探测区域内需设置的探测器数量,不应小于下式的计算值:
(2)
式中:
N——探测器数量,应取整数,只;
S——该探测区域面积,m2;
A——探测器的保护面积,m2;
K——修正系数,容纳人数超过10 000人的公共场所所宜取0.7~0.8,容纳人数为2 000~10 000人的公共场所宜取0.8~0.9,容纳人数为500~2 000人的公共场所宜取0.9~1.0,其他场所可取1.0。
例:一个地面面积为30m×40m的生产车间,其屋顶坡度为15°,房间高度为8m,使用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保护。试问,应设多少只感烟火灾探测器?应如何布置这些探测器?
在有梁的顶棚上设置火灾探测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小于200mm时,在顶棚上设置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可不计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
2)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为200~600mm时,应按图6.2-3、表6.2-3确定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和一只探测器能够保护的梁间区域的数量。
表6.2-3 按梁间区域面积确定一只探测器保护的梁间区域的个数
探测器的保护面积A/m2 |
梁隔断的梁间区域面积Q/m2 |
一只探测器保护的梁间区域的个数 | |
感温探测器 |
20 |
Q>12 |
1 |
8<Q≤12 |
2 | ||
6<Q≤8 |
3 | ||
4<Q≤6 |
4 | ||
Q≤4 |
5 | ||
30 |
Q>18 |
1 | |
12<Q≤18 |
2 | ||
9<Q≤12 |
3 | ||
6<Q≤9 |
4 | ||
Q≤6 |
5 |
探测器的保护面积A/m2 |
梁隔断的梁间区域面积Q/m2 |
一只探测器保护的梁间区域的个数 | |
感烟探测器 |
60 |
Q>36 |
1 |
24<Q≤36 |
2 | ||
18<Q≤24 |
3 | ||
12<Q≤18 |
4 | ||
Q≤12 |
5 | ||
80 |
Q>48 |
1 | |
32<Q≤48 |
2 | ||
24<Q≤32 |
3 | ||
16<Q≤24 |
4 | ||
Q≤16 |
5 |
3)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超过600mm时,被梁隔断的每个梁间区域应至少设置一只探测器。
4)当被梁隔断的区域面积超过一只探测器的保护面积时,则应将被隔断的区域视为一个探测区域,并应按新《火规》6.2.2条第4款规定计算探测器的设置数量。
5)当梁间净距小于1m时,可视为平顶棚,不计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
6.4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
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一只手动火灾 报警按钮。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 邻近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 30 m。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宜设置在疏散通道或出入口处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当采用壁挂方式安装时,其底边距地局度宜为1. 3〜1. 5 m,且应有明显的标志
6.5区域显示器的设置
每个报警区域宜设置一台区域显示器(火 灾显示盘);宾馆、饭店等场所应在每个报警区 域设置一台区域显示器。当一个报警区域包括 多个楼层时,宜在每个楼层设置一台仅显示本 楼层的区域显示器。
区域显示器应设置在出入口等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当采用壁挂方式安装时,其底边 距地高度宜为1. 3 ~ 1.5 m。
6.6火灾警报器的设置
在建筑中设置火灾光警报器,应设置在 每个搂层的楼梯口、消防电梯前室、建筑内部 拐角等处的明显部位;考虑光警报器不能影响 疏散设施的有效性,故不宜与安全出口指示标 志灯具设置在同一面墙上。考虑便于在各个报警区域内都能听到警 报信号声,以满足告知所有人员发生火灾的要 求,每个报警区域内应均匀设置火灾警报器, 声压等级要求:声压级不应小于60 dB;在环境 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其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 声 15 dB。
火灾警报器设置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 面高度应大于2.2米
6.7消防应急广播的设置
每个扬声器的额定功率不应小于3 W, 其数量应能保证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部位 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25 m,走 道末端距最近的扬声器距离不应大于12.5 m。
在环境噪声大的场所, 在环境噪声大于60 dB的场所设置的扬声器,在其有效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 dB。
6.8模块的设置
每个报警区域内的模块宜相对集中设置在 本报警区域内的金属模块箱中,以保障其运行 的可靠性和检修的方便。由于模块工作电压通常为24 V,不应与其 它电压等级的设备混装,因此严禁将模块设置 在配电(控制)柜(箱)内。
6.9布线设计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和50V以下供电的控制线路,应采用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300/500 V的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采用交流220/380 V的供电和控制线路,应采用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450/750 V的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
铜芯绝缘导线和铜芯 电缆线芯的最小截面
类别 |
线芯的最小截面/mm2 |
穿管敷设的绝缘导线 |
1.00 |
线槽内敷设的绝缘导线 |
0.75 |
多芯电缆 |
0.50 |
系统导线敷设的一般原则
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任何用途的导 线都不允许架空敷设。屋内线路的布线设计,应掌握路线短 捷,安全可靠,尽量减少与其它管线交叉跨越, 避开环境条件恶劣场所,且便于施工维护等基 本原则进行。系统布线应注意避开火灾时有可能形成 “烟囱效应”的部位。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的敷设方式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应采用穿金属管、经阻燃处理的硬质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保护方式布线。
消防电源、控制、通信和警报线路的敷设方式
在暗敷时才允许采用经阻燃处理的硬质塑料管,其它情况下只能采用金 属管或金属线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