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必备考点及典型例题(6)
来源 :考试网 2017-03-30
中2017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必备考点及典型例题(6)
安全疏散
〖必会考点〗
考点1 安全疏散基本参数
安全疏散基本参数主要包括人员密度计算、疏散宽度指标、疏散距离指标等参数。
1.人员密度计算:
办公建筑:单位人/㎡
(4)100 座及100 座以上餐馆、食堂中的餐厅与厨房(包括辅助部分)的面积比(简称餐厨比)应符合:餐馆的餐厨比宜为1∶1.1;食堂餐厨比宜为1:1。
有固定座位的场所,其疏散人数可按实际座位数的1.1 倍计算。展览厅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展览厅的建筑面积按0.75 人/㎡计算。
2.疏散宽度指标
(1)百人宽度指标
百人宽度指标是每百人在允许疏散时间内,以单股人流形式疏散所需的疏散宽度
百人宽度指标= N b/At (式2-6-1)
式中:N——疏散人数(即100 人);
t——允许疏散时间,min;
A——单股人流通行能力(平、坡地面为43 人/min;阶梯地面为37 人/min);
b——单股人流宽度,0.55~0.60m。
【例2-6-1】已知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观众厅的允许疏散时间为2 min,计算100 人所需的疏散宽度(即百人宽度指标)。
解:门和平坡地面: 百人宽度指标= N b/At =100×0.55m/(2×43)≈0.64m,取0.65m
阶梯地面和楼梯:百人宽度指标= N b/At =100×0.55m/(2×37)≈0.74m,取0.75m
(2)疏散宽度
厂房内疏散出口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0.9m;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宜小于1.4m;疏散楼梯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1m。
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宽度,应按1m/百人计算确定。公共建筑内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0m。
电影院、礼堂、剧场疏散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观众厅内疏散走道的净宽度,应按每百人不小于0.6m的净宽度计算,且不应小于1.0m;边走道的净宽度不宜小于0.8m。
注意:与百人宽度指标(m/百人)区分
地下或半地下人员密集的厅、室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按其通过人数每100 人不小于1.00m 计算确定。办公建筑的门洞口宽度不应小于1.00m,高度不应小于2.10m。
(1)建筑内疏散走道和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m 安全出口和疏散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m。不超过6 层的单元式住宅一侧设有栏杆的疏散楼梯,其最小宽度可不小于1m。高层住宅建筑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20m。
(2)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其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4m 室外疏散小巷的净宽度不应小于3.0m。
民用建筑最小宽度要求:
3.疏散距离指标
安全疏散距离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房间内最远点到房门的疏散距离,二是从房门到疏散楼梯间或外部出口的距离。我国规范采用限制安全疏散距离的办法来保证疏散行动时间。
对于丁、戊类生产,当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厂房时,其疏散距离可以不受限制。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当层数不超过4 层时,可将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不大于15m 处。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疏散门或安全出口不少于2 个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m;当该疏散门不能直通室外地面或疏散楼梯间时,应采用长度不大于10m 的疏散走道通至最近的安全出口。当该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增加25%。跃廊式住宅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应从户门算起,小楼梯的一段距离可按其1.50 倍水平投影计算。
木结构工业建筑中的丁、戊类厂房内任意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分别不应大于50m 和60m。
考点2 安全出口与疏散出口
1.安全出口
概念:安全出口是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疏散楼梯平面布置。
(1)疏散楼梯宜靠近电梯设置。
(2)疏散楼梯宜靠外墙设置。
疏散楼梯竖向布置
(1)疏散楼梯应保持上、下畅通。高层建筑的疏散楼梯宜通至平屋顶。
疏散门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但人数不超过60 人的房间且每樘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30 人时,其门的开启方向不限(除甲、乙类生产车间外)。
(1)民用建筑及厂房的疏散门应采用平开门。
(2)当门开启时,门扇不应影响人员的紧急疏散。
(3)公共建筑内安全出口的门应设置在火灾时能从内部易于开启门的装置。
(4)高层建筑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上方,应设置挑出宽度不小于1.0m 的防护挑檐。
安全出口设置基本要求
每座建筑或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2 个,每个防火分区相邻2 个安全出口或每个房间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
可利用设置在相邻防火分区之间向疏散方向开启的甲级防火门作为安全出口:
该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1000 ㎡ 时,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2 个;该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000 ㎡ 时,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1 个;
公共建筑安全出口设置要求
一、二级耐火等级公共建筑,当设置不少于2 部疏散楼梯且顶层局部升高层数不超过2 层、人数之和不超过50 人、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200 ㎡时,该局部高出部位可设置一部与下部主体建筑楼梯间直接连通的疏散楼梯。
4
公共建筑中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房间,当其建筑面积不超过60 ㎡时,可设置一个门,门的净宽不应小于0.9m;公共建筑中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当其建筑面积不超过75 ㎡时,可设置一个门,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40m。
地下、半地下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2 个,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火分区相邻布置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一个通向相邻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分区必须有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2.疏散出口
概念:疏散出口包括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疏散门是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房间门、直接开向疏散楼梯间的门。
疏散出口设置基本要求
公共建筑内各房间疏散门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 个,每个房间相邻2 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除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医疗建筑、教学建筑内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房间可设置1 个疏散门:
(1)对于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建筑面积不大于50 ㎡;对于医疗建筑、教学建筑,建筑面积不大于75 ㎡;对于其他建筑或场所,建筑面积不大于120 ㎡;
(2)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建筑面积小于50 ㎡且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0.90m,或由房间内任一点至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15m、建筑面积不大于200 ㎡且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1.40m;
(3)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内建筑面积不大于50 ㎡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 人的厅、室或房间;应控制通过每个安全出口的人数:即每个疏散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250 人;当容纳人数超过
2000 人时,其超过2000 人的部分,每个疏散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400 人。
如:求5000 人的电影院应该设几个疏散出口?
解:疏散出口数=2000/250+3000/400=15.5 个门,取16 个门。
考点3 疏散走道与避难走道
1.疏散走道
概念:疏散走道是指发生火灾时,建筑内人员从火灾现场逃往安全场所的通道。
疏散走道的布置要求:
1)走道应简捷,并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诱导灯。
2)在1.8m 高度内不宜设突出物,走道中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3)尽量避免设置袋形走道。
4)疏散走道在防火分区处应设置常开甲级防火门。
办公建筑的走道最小净宽 单位:m
概念:设置防烟设施且两侧采用耐火极限≮3h 放火隔墙分隔,用于人员安全通行至室外的走道。避难走道的设置规定:
1.)走道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0h;
2)走道直通地面的出口不应少于2 个,并应设置在不同方向;当走道仅与一个防火分区相通且该防火分区至少有1 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时,可设置1 个直通地面的出口;在任一防火分区向避难所走道门至避难最近走道直通地面出口距离≯60m。
3)走道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 级;
4)防火分区至避难走道入口处应设置防烟前室,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0 ㎡,开向前室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前室开向避难走道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5)走道内应设置消火栓、消防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消防专线电话。
考点4 疏散楼梯和楼梯间
1.疏散楼梯间一般要求(理解)
1)楼梯间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宜靠外墙设置。靠外墙设置时,楼梯间及合用前室的窗口与两侧门、窗洞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m。
2)楼梯间内不应设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
3)楼梯间不应设卷帘。
4)楼梯间内不应有影响疏散的凸出物或其它障碍物。
5)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禁止穿越可燃气体的管道。敞开楼梯间不应设燃气管道;当必须设置时,应采用金属配管和设置切断气源的装置等保护措施。
6)除通向避难层错位的疏散楼梯外,建筑中的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
7)用作丁、戊类厂房内第二安全出口的楼梯可采用金属梯,但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倾斜角度不应大于45°。
8)疏散用楼梯和疏散通道上的阶梯不宜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必须采用时,踏步上、下两级所形成的平面角度不应大于10°,且每级离扶手250mm 处的踏步深度不应小于220mm。
9)高度大于10m 的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应设置通至屋顶的室外消防梯。室外消防梯不应面对老虎窗,宽度不应小于0.6m,且宜从离地面3.0m 高处设置。
10)除住宅建筑套内的自用楼梯外,地下、半地下室与地上层不应共用楼梯间,必须共用楼梯间时,在首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乙级防火门完全分隔,并应有明显标志。
2.敞开楼梯间:是低、多层建筑常用的基本形式,也称普通楼梯间。
3.封闭楼梯间:指设有能阻挡烟气的双向弹簧门或乙级防火门的楼梯间。
封闭楼梯间的适用范围:
1)医疗建筑、旅馆、老年人建筑;
2)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建筑;
3)商店、图书馆、展览建筑、会议中心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
4)6 层及以上的其他建筑。
高层建筑的裙房;建筑高度不超过32m 的二类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1m 且不大于33m 的住宅建筑,其疏散楼梯间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当住宅建筑的户门为乙级防火门时,可不设置封闭楼梯间。封闭楼梯间的设置要求
1)当不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或防烟楼梯间。
2)除楼梯间出入口和外窗外,楼梯间的内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
3)高层建筑、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人员密集的多层丙类厂房设置封闭楼梯间时,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其他建筑封闭楼梯间的门可采用双向弹簧门。
4)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措施与其它走道和房间隔开。
4.防烟楼梯间
1)带阳台或凹廊的防烟楼梯间。
2)带前室的防烟楼梯间:利用自然排烟的防烟楼梯间,采用机械防烟的楼梯间。
防烟楼梯间的适用范围
1)一类高层建筑及建筑高度大于32m 的二类高层建筑;
2)建筑高度大于33m 的住宅建筑;
3)建筑高度大于32m 且任一层人数超过10 人的高层厂房;
4)当地下层数为3 层及3 层以上,以及地下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 时。
规范3.7.6
高层厂房和甲乙丙多层厂房的疏散楼梯应封闭楼梯间或室外楼梯。
建筑高度大于32m 且任一层人数超过10 人的高层厂房应采用防烟楼梯间或室外楼梯。
防烟楼梯间的设置要求(理解)
1)当不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楼梯间应按规定设置防烟设施,并应设置应急照明设施;
2)在楼梯间入口处应设置防烟前室、开敞式阳台或凹廊等。前室可与消防电梯间的前室合用;
3)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0 ㎡,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 ㎡;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以及高层仓库不应小于10.0 ㎡,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 ㎡;
4)疏散走道通向前室以及前室通向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5)除楼梯间门和前室门外,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内墙上不应开设其它门窗洞口。
室外楼梯的构造要求(考数字)
1)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1.1m;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m;
2)倾斜度不应大于45°;
3)楼梯和疏散出口平台均应采取不燃材料制作。平台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楼梯段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
4)通向室外楼梯的门宜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室外开启;门开启时,不得减少楼梯平台的有效宽度;
5)除疏散门外,楼梯周围2.0m 内的墙面上不应设置其它门、窗洞口,疏散门不应正对楼梯段。高度大于10m 的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应设置通至屋顶的室外消防梯。室外消防梯不应面对老虎窗,宽度不应小于0.6m,且宜从离地面3.0m 高处设置。
6.剪刀楼梯
剪刀楼梯的特点是,同一个楼梯间内设有两部疏散楼梯,并构成两个出口。
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1)剪刀楼梯应具有良好的防火、防烟能力,应采用防烟楼梯间,并分别设置前室;
2)为确保剪刀楼梯两条疏散通的功能,其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 的实体墙分隔;
3)楼梯间内的加压送风系统不应合用。
4)楼梯间的前室或共用前室不宜与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楼梯间的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时,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12 ㎡,且短边≮2.4m。(补充)规范5.5.28
住宅单位的疏散楼梯,当分散设置确有困难且任一户门至最近疏散楼梯间人口的距离不大于10m 时可采用剪刀楼梯间,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防烟楼梯间;
2)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h 的防火隔墙;
3)楼梯间的前室不宜共用,共用时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 ㎡。
考点5 避难间
规范5.5.23
建筑高度大于100m 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间,避难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第一个避难间的楼地板至灭火救援地地面的高度≯50m 两个避难层间高度≯50m。
2) 通向避难层的疏散楼梯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断开。
3)避难间的净面积应满足设计避难人数避难的要求,并宜按5 人/㎡计算。
4)避难层可兼做设备层
设备管道集中布置,其中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集中布置,设备管道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分隔。
管道井和设备间应采用耐火极限≮2h 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分隔,管道井相设备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避难区;
确需直接开向避难区时,与避难层区出入口的距离≮5m,且应采用甲级防火门;避难间内不应设置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不应开设除外窗、疏散门之外其他开口;
5)避难层应设置消防电梯出口。
6)应设置消火栓和消防软管卷盘。
7)应设置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告。
8)在避难间进入楼梯间入口处和疏散楼梯通向避难层的出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9)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
规范5.5.24
高层病房楼应在二层及以上的病房楼层和洁净手术部设置避难间,避难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避难间服务的护理单元不应超2 个,其净面积应按每个护理单位≮25 ㎡确定。
2)避难间兼做其他用途时,应保证人员的避难安全,且不得减少可供避难的净面积。
3)应靠近楼梯间,并应采用耐火极限≮2h 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分隔。
4)应设置消防专线电话和消防应急广播。
5)避难间的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6)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机械防烟设施,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
考点6 逃生疏散辅助设施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
(1)应急照明27m 的建筑外
规范10.3.1 除建筑高度小于27m 的建筑外,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
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避难(层)间;
2)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200 ㎡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等。
3)建筑面积>100 ㎡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
4)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
5)人员密集的厂房内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
规范10.3.2 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疏散走道,不应低于1.0lx。
2)对于人员密集场所,避难间,不应低于3.0lx,对于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10.0lx。
3)对于楼梯间、前室或舍用教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5.0lx.
规范10.3.3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消防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应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
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规范10.3.4
疏散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出口的顶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上;备用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墙面上部或顶棚上。规范10.3.5
公共建筑、建筑高度>54m 的住宅建筑、高层厂房和甲乙丙类单、多层厂房,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置在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的场所疏散门的正上方,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志。
2)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 一下的墙面或地面上。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20m;袋行走道≯10m;在走道转角去≯1m。规范10.3.6
下列建筑或场所应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径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1)总建筑面积大于8000 ㎡的展览建筑;
2)总建筑面积大于5000 ㎡的地上商店
3)总建筑面积大于500 ㎡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4)歌舞娱乐放映场所;
5)座位数超过1500 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 个的体育馆、会场、礼堂;
6)车站、码头建筑和民用机场航站楼中建筑面积>3000 ㎡的候车室、侯船室和航站楼的公共区。规范10.1.5
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高度>100m 的民用建筑≮1.5h;
2)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总建筑面积>100000 ㎡的共用建筑和总面积>20000 ㎡的地下、半地下建筑,≮1h;
3)其他建筑≮0.5h。
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玻璃或其他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