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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复习考点:消防设施篇

来源 :考试网 2016-08-10

  11.消防水池进水管应根据其有效容积和补水时间确定,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但当消防水池的有效总容积大于2000m³时,不应大于96h。

  12.消防水池的总蓄水有效容积超过500m³时,宜设两格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当大于1000m³时,应设置能独立使用的两座消防水池。

  13.市政消火栓应沿道路一侧设置,当道路宽度大于60m时,宜在道路两边交叉错落设置消火栓,并宜靠近十字路口。(考试热度:★★★)

  14.市政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间距不应大于120m。(考试热度:★★★)

  15.市政消火栓距路边不应大于2m,不宜小于0.5m距建筑外墙或外墙边缘不宜小于5m。(考试热度:★★★★)

  16.室外消火栓沿建筑周围均匀布置,且不宜集中布置在建筑一侧;建筑消防扑救面一侧的室外消火栓数量不宜少于2个。(考试热度:★★★★)

  17.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1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考试热度:★★★★★)

  18.室内消火栓应设在明显易于取用的地点。栓口离地面的高度宜为1.1m,其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

  19.高层建筑、厂房、库房和室内高度超过8m的民用建筑等场所,其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小于0.35MPa,且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应按13m计算,其他场所,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小于0.25MPa,且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应按10m计算。

  20.室内消火栓箱门的开启角度不应小于120度。(考试热度:★★★)

  2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根据所使用喷头的型式,分为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喷水与泡沫联用系统)和开式自动喷水灭火系(雨淋系统、水幕系统)统两大类。

  22.湿式系统是应用最为广泛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适合在环境温度不低于4℃并不高于70℃的环境中使用。

  23.干式系统适用于环境温度低于4℃,或高于70℃的场所。(考试热度:★★★★)

  24.雨淋系统主要适用于需大面积喷水、快速扑灭火灾的特别危险场所。火灾的水平蔓延速度快、闭式喷头的开放不能及时使喷水有效覆盖着火区域,或室内净空高度超过一定高度,且必须迅速扑救初期火灾的,或属于严重危险级Ⅱ级的场所。

  2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共分为4类8级,即轻危险级、中危险级(Ⅰ、Ⅱ级)、严重危险级(Ⅰ、Ⅱ级)和仓库危险级(Ⅰ、Ⅱ、Ⅲ级)。

  26..水幕系统持续喷水时间:除特殊规定外,系统的持续喷水时间,应按火灾延续时间不小于1.0h确定。

  27.闭式系统的喷头,其公称动作温度宜高于环境最高温度30℃。(考试热度:★★★)

  28.净空高度不超过8m的场所,间距不超过4×4(m)的十字梁,可在梁间布置1只喷头,其保护范围内的喷水强度应采取提高喷头工作压力或采用大流量喷头的方法予以保证。

  29.报警阀组宜设在安全及易于操作、检修的地点,环境温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距地面的距离宜为1.2m。水力警铃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地点附近,其与报警阀连接的管道直径应为20mm,总长度不宜大于20m;水力警铃的工作压力不应大于0.05MPa。

  30.一个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数,对于湿式系统、预作用系统不宜超过800只,对于干式系统不宜超过500只。串联接入湿式系统配水干管的其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分别设置独立的报警阀组,其控制的喷头数计入湿式阀组控制的喷头总数。每个报警阀组供水的最高和最低位置喷头的高程差不宜大于5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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