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注册消防工程师《综合能力》模拟题(3)
来源 :考试网 2020-11-25
中参考答案
1.答案:B
解析:建规6.4.12-3,用于防火分隔的下沉式广场室外开敞空间,确需设置防风雨篷时,防风雨篷不应完全封闭,四周开口部位应均匀布置,开口的面积不应小于该空间地面面积的25%,开口髙度不应小于1.0m;开口设置百叶时,百叶的有效排烟面积可按百叶通风口面枳的60%计算。1500×25%=375㎡。
2.答案:C
解析:百人宽度为1m。按本层楼及以上人数最多的计算。人数*百人宽度/100
3.答案:D
解析:本题建筑为30层,可判断为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规表5.5.17,高层办公楼属于其他建筑-高层,查表得40m。根据建规8.3.3应全部设自动灭火系统,故疏散距离可增加0.25倍,即40*1.25=50m。处理此类是否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习题时,首先看题干是否明确说明,如未说明,应按建规8.3节进行判断,属于应设自灭且宜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范围时,按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处理。需要重点注意的是,规范规定的局部或者重点部位需设自动灭火系统的,不应视为整栋建筑全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应根据题意分析出题者意图,先假设不设,对比正确答案的数量,避免掉坑。
4.答案:D
解析:对于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在计算疏散人数时,可以不计算疏散走道、卫生间等辅助用 房的建筑面积,而只根据该场所内各厅室的建筑面积确定,内部服务和管理人员的数量可根据核定人数确定,面积30*20=600,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中录像厅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厅、室的建筑面积按不小于1.0人/m²计算;其他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厅、室的建筑面积按不小于0.5人/m²计算,地下或半地下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百人疏散净宽度取1,(600*0.5+20)*1/100=3.2m。此题仅问疏散宽度,则无需考虑整股人流。
5.答案:B
解析:对于商店建筑的疏散人数计算中选取的“营业厅的建筑面积”,包括营业厅内展示货架、柜台、 走道等顾客参与购物的场所,以及营业厅内的卫生间、楼梯间、自动扶梯等的建筑面积。对于采用防 火分隔措施分隔开且疏散时无须进人营业厅内的仓储、设备房、工具间、办公室等可不计人该建筑面积内。因此面积为1500+200=1700,商场2层人员密度为0.43~0.60,当建筑面积小于3000㎡的时候,取上限值,因此取人员密度0.6,百人宽度0.75,1700*0.6*0.75/100=7.65m。
6.答案:A
解析:避难层的“净面积”而非“建筑面积”宜按 5 人/㎡计算。
7.答案:B
解析:建规5.5.23-3,避难层(间)的净面积应能满足设计避难人数避难的要求,并宜按5.0人/㎡计算,故人员密度不应大于5.0人/㎡,根据5.5.23-5,避难层应设置消防电梯出口,设置消防电梯出口的目的是方便人员通过消防电梯疏散至避难层等待救援,根据5.5.23-2,通向避难层(间)的疏散楼梯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使需要避难的人员不错过避难层,根据10.3.2,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对于疏散走道,不应低于1.0lx;对于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不应低于3.01x;对于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10.0lx;对于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5.0lx
8.答案:B
解析:建规局部条文修订5.5.24A 3层及3层以上总建筑面积大于 3000m²(包括设置在其他建筑内三层及以上楼层)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应在二层及以上各层老年人照料设施部分的每座疏散楼梯间的相邻部位设置 1 间避难间;当老年人照料设施设置与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直接连通的开敞式外廊、与疏散走道直接连通且符合人员避难要求的室外平台等时,可不设置避难间。避难间内可供避难的净面积不应小于 12m²,避难间可利用疏散楼梯间的前室或消防电梯的前室,其他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 5.5.24 条的规定。建规5.5.24 3 应靠近楼梯间,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分隔。
9.答案:B
解析:关于病房楼的避难间,根据建规5.5.24,应主要检查以下内容:①设置的数量及外置。避难间服务的护理单元不得超过 2 个;靠近楼梯间并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h 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分隔。②可供避难的面积。避难间的净面积能满足设计避难人员避难的要求,并按每个护理单元不小于 25.0㎡ 确定。当避难间兼作其他用途时, 需保证其避难安全和可供避难的净面积不变。③避难层的消防设施。避难间入口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避难间设置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防烟设施。
10.答案:D
解析:建规5.5.24,髙层病房楼应在二层及以上的病房楼层和洁净手术部设置避难间。避难间应符合下列规定:避难间服务的护理单元不应超过2个,其净面积应按每个护理单元不小于25㎡确定;避难间兼作其他用途时,应保证人员的避难安全,且不得减少可供避难的净面积;应靠近楼梯间,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分隔;应设置消防专线电话和消防应急广播;避难间的人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
11.答案:A
解析:《建筑高度大于250m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加强性技术要求(试行)》第六条 除广播电视发射塔建筑外,建筑高层主体内的安全疏散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疏散楼梯不应采用剪刀楼梯;
2 疏散楼梯的设置应保证其中任一部疏散楼梯不能使用时,其他疏散楼梯的总净宽度仍能满足各楼层全部人员安全疏散的需要;
3 同一楼层中建筑面积大于2000m²防火分区的疏散楼梯不应少于3部,且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有1部独立的疏散楼梯;
4 疏散楼梯间在首层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出口。当确需利用首层门厅(公共大堂)作为扩大前室通向室外时,疏散距离不应大于30m。
第七条 除消防电梯外,建筑高层主体的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一部可用于火灾时人员疏散的辅助疏散电梯,该电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火灾时,应仅停靠特定楼层和首层;电梯附近应设置明显的标识和操作说明;
2 载重量不应小于1300kg,速度不应小于5m/s;
3 轿厢内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分机;
4 电梯的控制与配电设备及其电线电缆应采取防水保护措施。当采用外壳防护时,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4208关于IPX6MS的要求;
5 其他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有关消防电梯及其设置要求;
6 符合上述要求的客梯或货梯可兼作辅助疏散电梯。
12.答案:C
解析:建规6.4.12 用于防火分隔的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隔后的不同区域通向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的开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3m。室外开敞空间除用于人员疏散外不得用于其他商业或可能导致火灾蔓延的用途,其中用于疏散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69㎡。(2)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内应设置不少于1部直通地面的疏散楼梯。当连接下沉广场的防火分区需利用下沉式广场进行疏散时,疏散楼梯的总净宽度不应小于任一防火分区通向室外开敞空间的设计疏散总净宽度。(3)确需设置防风雨棚时,防风雨棚不应完全封闭,四周开口部位应均匀布置,开口的面积不应小于该空间地面面积的25%,开口高度不应小于1.0m:开口设置百叶时,百叶的有效排烟面积可按百叶通风口面积的60%计算。
13.答案:D
解析: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规定增加25%。建筑内开向敞开式外廊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可按规定增加5m。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敞开楼梯间的距离,当房间位于两个楼梯间之间时,按规定减少5m;当房间位于袋型走道两侧或尽端时,按规定减少2m。注意,疏散距离减少是从严,增加是放宽。
14.答案:C
解析:建规5.5.18,除高层医疗建筑外,其他高层公共建筑首层疏散外门的最小净宽度为1.20m。
15.答案:A
解析:根据建规5.5.13,下列多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除与敞开式外廊直接相连的楼梯间外,均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1 医疗建筑、旅馆、公寓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
2 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建筑;
3 商店、图书馆、展览建筑、会议中心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
4 6层及以上的其他建筑
注:由于剧场、电影院、礼堂、体育馆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楼梯间的人流量较大,使用者大都不熟悉内部环境,因此规范中未规定剧场、电影院、礼堂、体育馆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但当这些场所与其他功能空间组合在同一座建筑内时,则其疏散楼梯的设置形式应按其中要求最高者确定,或按该建筑的主要功能确定。如电影院设置在多层商店建筑内,则需要按多层商店建筑的要求设置封闭楼梯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