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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一级消防工程师《综合能力》冲刺考点:第三篇第七章
来源 :考试网 2018-10-11
中第四节 系统的检测不验收
一、系统检测——直观、安装、功能检查
(二)高压储存装置
1-2)储存装置间,环境温度-10~50℃;高压二氧化碳储存装置,环境温度0~49℃。
2-5)灭火剂储存容器的充装量和储存压力符合设计文件,且不超过设计充装量1.5%;卤代烷灭火剂储存容器的实际压力不低于相应温度下的储存压力,且不超过该储存压力的5%;储存容器中充装的二氧化碳质量损失不大于10%。
2-6)容器阀和集流管之间采用挠性连接。
2-7)组合分配的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保护5个及以上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时,或在48h内不能恢复时,二氧化碳要有备用量;其它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72h内不能重新充装恢复工作的,按原储存量的100%设置备用量。
(三)低压储存装置
2-3)储存装置,环境温度-23~49 ℃ 。
3-2)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储存装置,高压报警压力2.2MPa,低压报警压力1.8MPa。
(八)防护区和保护对象
1)防护区围护结极及门窗耐火枀限不低于0.50h;吊顶不低于0.25h。围护结极承叐内压不低于1200Pa;
2)一个组合分配系统保护的防护区不超过8个;
3)泄压口宜设在外墙上,幵在防护区净高2/3以上;
4)喷放灭火剂前,防护区内除泄压口外的开口应能自行关闭;
5)防护区入口正上方设喷放指示灯,应有保证人员30s内疏散完毕的通道和出口。
(九)喷嘴
保护高度:最大6.5m,最小0.3m。
3.1.12 保护半径:安装高度小于1.5m,不大于4.5m;
安装高度不小于1.5m,不大于7.5m。 3.1.13 喷头宜贴顶安装,距顶面最大距离不大于0.5m。
(十)预制灭火装置一个防护区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不宜超过10台。
相互间距不大于10m。充压压力不大于2.5MPa。
能同时启动,动作响应时差不大于2s。
补充:——《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 3.1.5 组合分配系统灭火剂储存量,按储存量最大的防护区确定。
3.1.8 灭火系统的设计温度,采用20℃ 。
3.1.10 管网不应采用四通管件进行分流。
3.1.16 单台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的保护容积不大于160m3 ;设置多台装置时,相互间距离不大于10m。
3.1.17 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的防护区,高度不大于6.0m。
3.1.18 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的喷口,宜高于防护区地面2.0m。
二、系统验收——系统功能验收
1.模拟启动试验,合格。
2.模拟喷气试验,合格。
3.灭火剂备用量模拟切换操作试验,合格。
4.主、备用电源切换试验,合格。
第五节 系统维护管理
一、系统巡查——至少每日一次
2)低压二氧化碳储存装置运行情况,储存装置间设备状态。
6)预制灭火系统、柜式气体灭火装置,喷嘴前2.0m内不得有阻碍气体释放的隓碍物。
二、系统周期性检查维护
(一)月检
1)系统组件外观;
2)系统组件安装位置;
3)指示灯、开关、连线;
4)火灾探测器;
5)储存容器压力、气动源压力,均不得小于设计压力的90%。
(二)季检1)可燃物分布情况、防护区开口情况;
2)储存装置间的设备、灭火剂输送管道和支吊架;
3)连接管,无发形、裂纹、老化;
4)喷嘴,孔口无堵塞;
5)对高压二氧化碳储存容器逐个称重检查,灭火剂净重不小于设计储存量的90%。
(三)年检1)联动试验。
2)对每个防护区进行一次模拟喷气试验,检查比例20%(最少一个分区)。
3)对高压二氧化碳、三氟甲烷储存容器逐个称重,灭火剂净重不小于设计储存量的90%。
4)预制气溶胶、自动干粉灭火装置有敁期限;
5)泄漏报警装置报警功能,检查比例100%;
6)主备用量灭火剂储存容器模拟切换操作试验,检查比例20%(最少一个分区)。
(四)五年后维保
1. 五年后,每三年对金属软管(连接管)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密性试验;
2. 五年后,对释放过灭火剂的储瓶、相关阀门进行一次水压强度和气密性试验。
(五)其他维保
1. 低压二氧化碳灭火剂储存容器,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执行;
2. 钢瓶,按《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执行;
灭火剂输送管道,按《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不监察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