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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一级消防工程师《综合能力》考点精讲:第三篇第十一章第四节

来源 :考试网 2018-07-17

第四节 系统验收

  防烟排烟系统施工调试完成后,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进行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验收内容主要包括资料查验、观感质量检查、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性测试和验收结果判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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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验收资料查验

  (一)查验内容

  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施工图、设计说明书、设计变更通知书和设计审核意见书、竣工图;

  3.主要材料、设备、成品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明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4.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5.工程设备、部件、风管(道)系统安装及检验记录;

  6.风管(道)试验记录;

  7.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

  8.联动调试记录;

  9.工程划分表;

  10.观感质量综合验收记录;

  11.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的核查记录。

  (二)检查方法

  查验相关资料、记录

  二、观感质量检查

  (一)检查要求

  1.风管表面应平整、无损坏;接管合理,风管的连接以及风管与设备或组件的连接,无明显缺陷;

  2.防火及排烟阀、送风及排烟口等关闭严密,动作可靠;

  3.风管、部件及管道的支、吊架型式、位置及间距应符合本规范要求;

  4.风管、管道的软性接管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管正确、牢固,自然无强扭变形;

  5.风机、电动排烟窗的安装应正确牢固。

  (二)检查方法

  尺量、观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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