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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一级消防工程师《综合能力》考点精讲:第三篇第八章第三节
来源 :考试网 2018-07-09
中四、系统调试
泡沫灭火系统的调试在系统施工完毕,各项技术参数符合设计要求后进行,系统调试主要包括系统各组件的调试和系统功能调试。
(一)系统组件调试
1.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的调试
(1)调试要求
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的调试需要与系统喷泡沫试验同时进行,其混合比要符合设计要求。
(2)检测方法:用流量计测量;蛋白、氟蛋白等折射指数高的泡沫液可用手持折射仪测量,水成膜、抗溶水成膜等折射指数低的泡沫液可用手持导电度测量仪测量。
2.泡沫产生装置的调试
(1)调试要求
①低倍数(含高背压)泡沫产生器、中倍数泡沫产生器要进行喷水试验,其进口压力要符合设计要求。
②泡沫喷头要进行喷水试验,其防护区内任意四个相邻喷头组成的四边形保护面积内的平均供给强度要不小于设计值。
③固定式泡沫炮要进行喷水试验,其进口压力、射程、射高、仰俯角度、水平回转角度等指标要符合设计要求。
④沫枪要进行喷水试验,其进口压力和射程要符合设计要求。
⑤高倍数泡沫产生器要进行喷水试验,其进口压力的平均值不能小于设计值,每台高倍数泡沫产生器发泡网的喷水状态要正常。
(2)检测方法:第①项:用压力表检查。当对储罐或不允许进行喷水试验的防护区,喷水口可设在靠近储罐或防护区的水平管道上。关闭非试验储罐或防护区的阀门,调节压力使之符合设计要求。第②项:选择最不利防护区的最不利点四个相邻喷头,用压力表测量后进行计算。第③项:用手动或电动实际操作,并用压力表、尺量和观察检查。第④项:用压力表、尺量检查。第⑤项:关闭非试验防护区的阀门,用压力表测量后进行计算和观察检查。
3.泡沫消火栓的调试
(1)调试要求
泡沫消火栓要进行喷水试验,其出口压力要符合设计要求。
(2)检测方法:用压力表测量。
(二)系统功能测试
1.系统喷水试验
(1)试验要求
当为手动灭火系统时,要以手动控制的方式进行一次喷水试验;当为自动灭火系统时,要以手动和自动控制的方式各进行一次喷水试验,其各项性能指标均要达到设计要求。
(2)检测方法:用压力表、流量计、秒表测量。当系统为手动灭火系统时,选择最远的防护区或储罐进行喷水试验;当系统为自动灭火系统时,选择最大和最远二个防护区或储罐分别以手动和自动的方式进行喷水试验。
2.低、中倍数泡沫系统喷泡沫试验
(1)试验要求
低、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喷水试验完毕,将水放空后,进行喷泡沫试验;当为自动灭火系统时,要以自动控制的方式进行;喷射泡沫的时间不小于1min;实测泡沫混合液的混合比和泡沫混合液的发泡倍数及到达最不利点防护区或储罐的时间和湿式联用系统水与泡沫的转换时间要符合设计要求。
(2)检测方法:对于混合比的检测,蛋白、氟蛋白等折射指数高的泡沫液可用手持折射仪测量,水成膜、抗溶水成膜等折射指数低的泡沫液可用手持导电度测量仪测量;泡沫混合液的发泡倍数按现行国家标准《泡沫灭火剂》GB15308规定的方法测量;喷射泡沫的时间和泡沫混合液或泡沫到达最不利点防护区或储罐的时间及湿式系统自喷水至喷泡沫的转换时间,用秒表测量。喷泡沫试验要选择最不利点的防护区或储罐进行,为了节约试验成本,进行一次试验即可。
3.高倍数泡沫系统喷泡沫试验
(1)试验要求
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喷水试验完毕,将水放空后,以手动或自动控制的方式对防护区进行喷泡沫试验,喷射泡沫的时间不小于30s,实测泡沫混合液的混合比和泡沫供给速率及自接到火灾模拟信号至开始喷泡沫的时间符合设计要求。
(2)检测方法:对于混合比的检测,蛋白、氟蛋白等折射指数高的泡沫液可用手持折射仪测量,水成膜、抗溶水成膜等折射指数低的泡沫液可用手持导电度测量仪测量;泡沫供给速率的检测方法:记录各高倍数泡沫产生器进口端压力表读数,用秒表测量喷射泡沫的时间,然后按制造厂给出的曲线查出对应的发泡量,经计算得出的泡沫供给速率,供给速率不能小于设计要求的最小供给速率;喷射泡沫的时间和自接到火灾模拟信号至开始喷泡沫的时间,用秒表测量。对于高倍数泡沫系统,所有防护区均需要进行喷泡沫试验。
五、消防验收抽样检查及功能性测试
(一)系统验收的主要内容
泡沫灭火系统的施工质量验收需要包括下列内容:
1.泡沫液储罐、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泡沫产生装置、消防泵、泡沫消火栓、阀门、压力表、管道过滤器、金属软管等系统组件的规格、型号、数量、安装位置及安装质量;
2.管道及管件的规格、型号、位置、坡向、坡度、连接方式及安装质量;
3.固定管道的支、吊架,管墩的位置、间距及牢固程度;
4.管道穿防火堤、楼板、防火墙及变形缝的处理;
5.管道和系统组件的防腐;
6.消防泵房、水源及水位指示装置;
7.动力源、备用动力及电气设备。
(二)系统组件的验收
1.系统水源的验收
(1)验收要求
①室外给水管网的进水管管径及供水能力、消防水池(罐)和消防水箱容量,要符合设计要求;
②当采用天然水源作为系统水源时,其水量、水质要符合设计要求,并需要检查枯水期最低水位时确保消防用水的技术措施;
③过滤器的设置要符合设计要求。
(2)验收方法:对照设计资料采用流速计、尺等测量和观察检查;水质要进行取样检查,一般水质要符合工业用水的要求,确保水源无杂质、无腐蚀性,以防堵塞和腐蚀管道。
2.动力及备用动力系统验收
(1)验收要求:动力源、备用动力及电气设备符合设计要求。
(2)验收方法:进行试验检查,看是否符合要求。
3.消防泵房的验收
(1)验收要求
①消防泵房的建筑防火要求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
②消防泵房设置的应急照明、安全出口符合设计要求。
③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的设置符合设计要求。
(2)验收方法:对照图纸观进行察检查。
4.消防水泵的验收
(1)验收要求
①工作泵、备用泵、吸水管、出水管及出水管上的泄压阀、止回阀、信号阀等的规格、型号、数量,要符合设计要求;吸水管、出水管上的控制阀要锁定在常开位置,并有明显标记;
②消防水泵的引水方式要符合设计要求;
③消防水泵在主电源下要能在规定时间内正常启动;
④当自动系统管网中的水压下降到设计最低压力时,稳压泵要能自动启动;
⑤自动系统的消防水泵启动控制要处于自动启动位置。
(2)验收方法
第①项:对照设计资料和产品说明书观察检查;第②项:进行观察检查;第③项:打开消防水泵出水管上的手动测试阀,利用主电源向泵组供电;关掉主电源检查主备电源的切换情况,用秒表等观察检查;第④项:使用压力表,观察检查;第⑤项:观察检查。
5.泡沫液储罐的验收
(1)验收要求
①泡沫液储罐的规格、型号及安装质量要符合设计要求。
②泡沫液储罐的名铭牌标记要清晰,要标有泡沫液种类、型号、出厂与灌装日期及储量等内容。
(2)验收方法:对照设计资料观察检查。
6.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的验收
(1)验收要求
①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的规格、型号及安装质量要符合设计及安装要求;
②混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2)验收方法:第①项:对照设计资料和产品说明书观察检查。第②项:采用流量计或电导仪进行测量。
7.泡沫产生装置的验收
(1)验收要求:泡沫产生装置的规格、型号及安装质量要符合设计及安装要求;
(2)验收方法:对照设计资料和产品说明书观察检查。
8.报警阀组的验收
(1)验收要求
①报警阀组的各组件要符合产品标准要求;
②打开系统流量压力检测装置放水阀,测试的流量、压力要符合设计要求;
③水力警铃的设置位置要正确。测试时,水力警铃喷嘴处压力不能小于0.05MPa,且距水力警铃3m远处警铃声声强不能小于70dB;
④打开手动试水阀或电磁阀时,雨淋阀组要能可靠动作;
⑤控制阀要锁定在常开位置;
⑥与空气压缩机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联动控制,要符合设计要求。
(2)验收方法
第①项:观察检查并核查相关证明材料;第②项:使用流量计、压力表观察检查;第③项:打开阀门放水,使用压力表、声级计和尺量检查;第④、⑤项:观察检查;第⑥项:对照设计资料观察检查。
9.管网验收
(1)验收要求
①管道的材质与规格、管径、连接方式、安装位置及采取的防冻措施要符合设计要求;
②管网放空坡度及辅助排水设施,要符合设计要求;
③管网上的控制阀、压力信号反馈装置、止回阀、试水阀、泄压阀、排气阀等,其规格和安装位置要符合设计要求;
④管墩、管道支、吊架的固定方式、间距要符合设计要求;
⑤管道穿越防火堤、楼板、防火墙、变形缝时的防火处理要符合设计要求。
(2)验收方法
第①项:观察检查和核查相关证明材料;第②项:水平尺和尺量检查;第③项:观察检查;第④项:尺量和观察检查;第⑤项:观察和尺量检查。
10.喷头的验收
(1)验收要求
①喷头的规格、型号要符合设计要求;
②喷头的安装位置、安装高度、间距及与梁等障碍物的距离偏差要符合设计要求;
(2)验收方法
第①项:对照设计资料观察检查;第②项:对照图纸尺量检查。
11.水泵接合器的验收
(1)验收要求: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及进水管位置要符合设计要求,水泵接合器要进行充水试验,且系统最不利点的压力、流量要符合设计要求。
(2)验收方法:对照设计资料,使用流量计、压力表和观察检查。
(二)系统功能验收
1.低、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喷泡沫试验
(1)试验要求
当泡沫灭火系统为自动灭火系统时,以自动控制的方式进行试验;喷射泡沫的时间不小于1min;实测泡沫混合液的混合比和泡沫混合液的发泡倍数及到达最不利点防护区或储罐的时间和湿式联用系统水与泡沫的转换时间符合设计要求。
(2)检测方法:蛋白、氟蛋白等折射指数高的泡沫液的混合比可用手持折射仪测量,水成膜、抗溶水成膜等折射指数低的泡沫液的混合比可用手持导电度测量仪测量;泡沫混合液的发泡倍数按现行国家标准《泡沫灭火剂》GB15308规定的方法测量;喷射泡沫的时间和泡沫混合液或泡沫到达最不利点防护区或储罐的时间及湿式系统自喷水至喷泡沫的转换时间,用秒表测量。
2.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喷泡沫。
(1)试验要求
要以手动或自动控制的方式对防护区进行喷泡沫试验,喷射泡沫的时间不小于30s,实测泡沫混合液的混合比和泡沫供给速率及自接到火灾模拟信号至开始喷泡沫的时间要符合设计要求。
(2)检测方法:蛋白、氟蛋白等折射指数高的泡沫液的混合比可用手持折射仪测量,水成膜、抗溶水成膜等折射指数低的泡沫液的混合比可用手持导电度测量仪测量;泡沫供给速率的检查时,要记录各高倍数泡沫产生器进口端压力表读数,用秒表测量喷射泡沫的时间,然后按制造厂给出的曲线查出对应的发泡量,经计算得出的泡沫供给速率,供给速率不能小于设计要求的最小供给速率;喷射泡沫的时间和自接到火灾模拟信号至开始喷泡沫的时间,用秒表测量。试验时,任选一个防护区或储罐,进行一次试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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