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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综合能力》教材考点:第一篇第一章第一节

来源 :考试网 2018-03-20

  二、关于公民在消防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义务与单位义务不同处在于范围的包容性。

  1)任何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范围上缺少宣传教育)

  【问题思考】着火了不加以施救是否认为是不履行义务而违法?

  有组织的不参加=违法

  无组织的=送死

  不作为犯罪

  2)任何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法律责任】

  单位违反:限期整改,处以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人违反:处以警告,处以5百元以下罚款

  3)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法律责任】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4)火灾扑灭后,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5)任何人都有权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

  【例题】《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任何成年人都有( )的义务

  A.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

  B.参加灭火

  C.消除火灾隐患

  D.预防火灾、报告火警

  E.参加消防演练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任何成年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B选项缺少有组织的,C一般是由单位来组织的,E不属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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