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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一级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串讲讲义:第五篇第五章
来源 :考试网 2016-09-21
中第五章 施工消防安全管理
第一节 施工现场的火灾风险及管理职责
一、施工现场的火灾危险性
(一)易燃、可燃材料多
(二)临建设施多,防火标准低
(三)动火作业多
(四)临时电气线路多
(五)施工临时员工多,流动性强,素质参差不齐
(六)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火灾危险性大
(七)隔音、保温材料用量大
(八)现场管理及施工过程受外部环境影响大
第二节 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
一、防火间距
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
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二、临时消防车通道
施工现场需要设置消防车通道,同时布置相应的消防救援场地。
(一)临时消防车通道设置要求
1)施工现场内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通道。临时消防车通道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距离,不宜小于5m,且不宜大于40m。
2)临时消防车通道宜为环形,如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难,应在消防车通道尽端设置尺寸不小于12m× 12m的回车场。
3)临时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
4)临时消防车通道路基、路面及其下部设施应能承受消防车通行压力及工作荷载。
(二)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的设置
1.需设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的施工现场
1)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在建工程。
2)建筑工程单体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在建工程。
3)超过10栋,且为成组布置的临时用房。
2.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的设置要求
1)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应在在建工程装饰装修阶段设置。
2)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应设置在成组布置的临时用房场地的长边一侧及在建工程的长边一侧。
3)场地宽度应满足消防车正常操作要求且不应小于6m,与在建工程外脚手架的净距不宜小于2m,且不宜超过6m。